第30章 第三十只(第2/3页)
少爷每天的睡眠都这样?
这和没睡有什么差别。
秦郁之并未回答,端起水杯一仰而尽。
喉结顺着滚动了几下,在阳光的折射下秦郁之的睫毛微垂,他放下已经空了的水杯,果断干脆道:
“让小王准备好车,我二十分钟后去公司。”
刘管家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端着已经半凉的粥,目瞪口呆:
“不是,今天可是休息日啊少爷,怎么还去公司啊,哎,不是你酒刚刚醒,好歹少爷您别走,等等等等……”
秦郁之指尖在整齐划一的白色内衬前流连,准确的抽出一件。
容创察觉到风声,接下来肯定会有动作,补足漏洞也好,欲盖弥彰也罢,要赶在他们采取行动之前,晚了无异于放虎归山。
好不容易抓住蛇的尾巴,再滑也不能让他溜出手掌心。
秦郁之披上外套,穿衣动作利落而干净,把盛着醒酒汤的托盘塞到刘管家怀里。
被塞了托盘的刘管家手忙脚乱维持着平衡,一边稳住摇摇欲坠的碗一边焦急开口:
“少爷你就算要去,也得等到赵医生来吧,少爷,赵医生已经在路上了,马上就到,你再等等,等——”
刘管家每说一个字身体就被往外推一分,直到门口,秦郁之手扶住门框,下命令道:
“替我收拾东西,十分钟后我下楼。”
说完啪的一声,关上了门。
被隔离在门外的刘管家一脸愁容,揉了揉鼻子。
接下来的一整个周,管家惊奇的发现,他仿若空巢老人一般,守着一大座别墅。
秦郁之早出晚归也,忙着公司的事儿也就罢了,那条狗自从那天拽着他的裤脚,把他拽到秦郁之房间,然后就出门再也没回来过。
连着七天,一天都没归家。
虽然之前这狗也关不住,但好歹怎么每天都会回来一趟,这次跟失踪跑了一样,一点音讯都没有。
要跑了当流浪狗都还好想,但问题是那狗疫苗都没打完,要是放任他在外面,万一咬了人,那人可就危险了。
于是在晚上,刘管家给秦郁之端咖啡书房时,趁着秦郁之喝咖啡的间隙,询问道:
“秦总,那狗跑出去快一周了,一只没回过家,您看看要不要派人去找找?”
秦郁之面前是成山的资料文件,里面纸张字句之间全是容创的数据和文字资料,更大部分是最近容创的项目动态,和资金走向。
“不用了。”
醇厚苦涩的味道在舌尖蔓延开来。
阙安跑出去也不是第一次了,他智商和人类无异,有独立处理好事情的能力,倒也不用太过担心。
上次他连着一周,干干净净利利索索出去,脏了吧唧带着爪印回来,不也还好好的。
况且他总觉得,阙安有自己要忙的事,虽然他也并不清楚是什么。
但不知是不是这次跑出去的时间确实长了些,连着几天没回家的原因,还是因为跑出去前阙安单方面对秦郁之爆发了争吵和不满,秦郁之确实隐隐有些心里不安稳。
只是阙安要是想跑出去,那必是没有人能找到他在哪儿。
要找也不实际,挂心也只能干等着。
没办法,所以还是别找了。
秦郁之身体向后靠在柔软的毛绒垫里,微微闭上眼。
法国进口的羊毛绒,触感舒适柔软,因为身子一直体凉的缘故,他一直靠盖着暖烘烘的毛绒毯过冬。
不过自打养了阙安后,他就习惯靠在阙安身上。
阙安外层的毛很硬,但一陷进去,靠着皮肤的绒毛又细又软,带着滚烫的温度,让人不自觉有倦意上涌,秦郁之素来睡眠不好,但有几次,靠着阙安居然不小心睡着了。
此刻,他摸着身下的毛绒毯总觉得差了点温度。
他起了身,改了注意,对着管家道:“在附近找找吧,找不到就再加大范围。”
管家哎了一声,开口问:“那我找这附近的人问问,要不再发表一个寻狗启示?”
秦郁之摆摆手。
这种东西对阙安没用。
管家哎了一声,应下后正准备出门找找,结果秦郁之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灵光一现,突然来了句:
“等等!”
秦郁之放下咖啡杯:“我应该……能找到。”
管家一时语噎。
他心想这狗谁找不都一样吗,找不找得着怎么还看人呢?
他疑惑开口道:“那少爷,难道你知道狗在哪儿?”
“也许吧。”
秦郁之目投向窗外,缓缓道。
试试吧,他也不是很确定,不过总归是自己惹生气的,一定得自己去找。
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确实有些想这条狗了。
有阙安在的时候总嫌他闹腾,突然连着消失几天,面对着空荡的屋子,他反而有些不适应了。
*
第二天。
秦郁之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抬眼往远处望去。
老虎、熊猫、蛇、长颈鹿……
各种物种,这里应有尽有。
这里就是A市动物园。
上次在云城和动物园偶遇了阙安,他揣着一线希望,想着误打误撞也许能遇上。
但转了一圈,除了看了一圈儿了动物表演外别无所获,眼看着从早上到现在,已经过了快半天了,再过半小时动物园就快关门了。
他沿着动物园快走到头,只剩下最后一个展馆没有进去:
狼族馆。
秦郁之手中拿着西装外套,风呼啦啦往他单薄的衬衫里吹。
有些冷。
从毛绒绒死后,准确的说,是埋葬了毛绒绒之后,这些仿佛都成了回忆。
托朋友打听到的毛绒绒的消息一封接一封递过来,哪头狼有疑似,哪头狼符合眉心有一条白色条纹……
他一一谢过,再一一把这些消息尘封起来,再也没有过问起过,绝口不提这事。
他深呼吸口气,大步迈了进去。
这是毛绒绒死后他第一次再见到狼。
场馆里的几头狼看起来没有任何区别,但秦郁之一眼就能看出哪头是哪头。
左边那头有一些脚跛,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但确实最多动的,没事儿就喜欢蹦跶来蹦跶去;中间那头是头母狼,耳朵总爱警觉的竖起来,带着很强的戒备心,轻易不让人靠近,大多数时间都蜷成一团,像是在睡觉;而在下面盘旋着走来走去那头,则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爱搭理人,脾气也不大好。
以前找不到毛绒绒的时候,他就爱到动物园来看这几只狼,加上他观察力足够,不需几次,他就将这几头狼的习性和爱好,分得一清二楚。
但今天好像和以往有些不同。
他好像引起了那头不爱搭理人的狼的注意。
一见他进来,那头狼的眼睛就一直盯着他看,眼神很奇怪,不带恶意的打量,像是在考察他的资格一般,扬起高傲的头颅直视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