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灵州城 第四章 万尸坟
正说到潘和尚被押到法场吃了一剐,千零万碎割净了皮肉之后,刽子手又将他的五脏六腑掏拽出来,摆弄着一件件挂在木桩之上,正待引火焚化,却凭空刮起一阵阴风,一时间失了日色,灵州城中飞沙走石,天昏地暗。
众人见状无不大乱,南街上的人们纷纷躲入临街铺面,给市中心里闪出一条道路,在其余的三条路口中,看热闹的百姓仍是挤成人墙不肯退场。
张小辫儿以前并非常进灵州城里走动,没见过决囚的场面,还以为碾碎骨骸加以焚烧,就算完解了差事,但看南街上的人们忽然闪开道路,一个个屏气吞声,抻眉瞪眼地张望着什么,显然都知道今天这场凌迟极刑还不算完,后头还有热闹可看。他忍不住好奇起来,就近向旁边的一位老公差打听究竟。
那公差知道张小辫儿是巡抚大人亲点来的,正有心结交,便压低了声音道:“张牌头有所不知,咱们灵州城设法场决囚,到最后并不像外地一般烧化死囚遗骸,只把骨头碾碎,剩下的血肉内脏,历来都要留给城外的饿狗分吃。你瞧这满城愁云惨雾,定是乱葬岭万尸坟里的神獒也进城了,谁个不要命了,还敢高声喧哗?”
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闻言一怔,齐声道:“原来如此,怪不得刽子手们把那些心肝肚肠都挂在木桩子上,竟是要给城外的狗子们发番利市!”
书中代言:自古便是人死之后,入土为安,棺材木料越是厚实坚密,死者在地下就越得安稳,否则虫吃鼠啃,雨水相浸,说不尽有多少苦处,其中最倒霉的,还要属死后下了葬,却当晚就被狗子扒开坟土,一头撞破棺板,趁热拖出来吃了。
但许多穷人家根本买不起棺材,临死能有个草席子卷了就不错,小户人家也只能置办三寸柏木板的“狗碰头”。乱世之中天灾人祸,大部分老百姓都没东西可吃,流窜于乡间野地里的饿狗就更多了,遇到打完仗,这些饿狗就到战场上掏吃死伤的军卒和马匹,一个个养得膘肥体壮,凶悍异常,成群结队地出没于乱葬岗中。那些个薄棺浅埋的穷苦百姓,死后多被躲在坟地里的饿狗们挖出来吃个精光,种种惨状述说不尽。
灵州附近战事不断,激战过后,处处都有身首异处的死人。古代圣贤曾说:“收殓无主尸骸,覆以黄土,乃仁者所为。”可眼下这世道人心不古,哪有人肯去收尸掩骨?况且死的人太多,根本埋不过来。只有官府出面,派下些赏钱,让民夫们在附近收殓尸骸,都运往万尸坟丢弃。在灵州城南门外,距城数里有好大一片荒山野岭。据说春秋战国的时候,此地曾是个铸剑的山谷,但年代太远,古时的地名已经无法考证了,也不见留下什么遗迹古物,只在山中有条深沟。战乱以前,凡是死在牢狱里的囚犯,都会被弃尸其中,久而久之,得了万尸坟这么一个俗称。
最近这几年,死人多得无处掩埋,官府便指定把万尸坟专作填埋无主尸体之处,不论是死于疫病灾害,还是死在刀枪之下,只要是无人收殓的尸骸,不问身份来历,一发扔进万尸坟中填了丘壑。到现在谁也说不清坑中究竟有多少死尸,那一片山壑深处,真是杂草丛生,白骨嶙嶙,狐兔出没,孤魂夜哭,从来无人敢近。
流窜在附近的野犬恶狗,竟把万尸坟当作了粮仓。千百只野狗成群结队,争抢坑中尸骸,为此往往引发内斗,互相间打得你死我活,被咬死的狗子,立刻就被同伙啃成一堆白骨,所以荒山里的野狗数目总在几百头左右,对活人还无大害。
直到有一年,不知从哪儿来了一头巨犬,体大如驴,吠声近似牛鸣,神威凛凛,俨然有王者之态。此犬悍恶绝伦,竟成了万尸坟大群野狗的首领,到处闯村扒坟。棺材中的死人,甚至落单的活人,还有村舍城池中的牲口,没有它们不敢吃的,而且数目越聚越多,渐渐形成了地方上的一桩大害。
但愚民无知,都道此犬神骏异常,不是等闲的世间俗物,多半是灌口二郎真君驾前嗥天犬下凡,故此皆以神獒呼之,谁也没有胆量触犯。也不知上任按察史是怎么琢磨的,自己想了个办法出来,号称“以贼人换良人”,竟然与野狗们达成了一个协议,凡是城中处决人犯,在死囚被正法之后,一律不许其家属收殓,尸骨血肉就地留下,给万尸坟的野狗们发送利市,任其舔血噬骨,换此辈不要再伤害无辜的平民百姓。
从那时开始,只要灵州城里一设法场,那神獒便有灵验感应。它能在荒山穷谷中,远远嗅到数里之外用刑的血腥气息,随即就会带着大群野狗呼啸入城;又据说野狗们吃的人多了,群狗之后总有无数孤魂野鬼相随,带得所到之处阴风阵阵。
所以城里的人们大多知道惯例如此,见到半空里尸气冲天,就知道定是南门已开,把神獒放进来了,急忙闪出街道,躲在一边继续观看。果然过不多时,便从南街上闯来一群饿狗,约有数十头之众,将一条凶猛狰狞的巨犬簇拥在当中。
张小辫儿虽是初次见到神獒,但他略得了些相猫辨狗的诀窍,一看之下已知此犬不凡。在《云物通载·犬经》一篇当中,把世间的狗按照体形大小,粗分为三类:最大者为“獒”,普通中常者为“犬”,体态小的才称作“狗”,这是从古就有的说法。可现今世上常将“犬”与“狗”混同,却不知两者有别。
那条被民间称为神獒的恶犬,比拉磨的驴子也小不了多少,身上有数片天生的血斑,行动之际如同被一团团火云围绕,只此一节,便可断定,并非是真獒,而属于犬类中体形最近于獒的品种,应该是从漠北草原上来的“鞑子犬”,可以屠狮灭虎追杀群狼,性情最是凶猛无比,不知江南之地为何会有此神异之物。
张小辫儿却没往深处去想,只顾着同众人一起看热闹。只见那伙全身腥臭的群狗,视周围的人群有如无物,大摇大摆地径直来至法场刑台,一众野狗饿犬见了满台血腥狼藉,登时从口中滴落大串馋涎,一个个吐着猩红的舌头喘着粗气,却都在台下摇尾趴伏,谁也不敢抢在首领之前去吞吃老鼠和尚的尸骸。
那神獒躯体虽然巨大,却格外灵动敏捷。它好似肋生双翅,离得几十步开外,竟呼的一声从空中掠过,直蹿到台上,一口咬住摆在木桩上的血肉,三嚼两咽便吞入腹中,随即低头舔血。那死囚潘和尚好生肥胖,被碎剐之后,木板上遍地尽是油膏鲜血。神獒一条大舌头能有两尺多长,一舔过去就是一大片,嘴里“唏哈”有声,神态怡然,把南街的大群野狗们馋得没抓没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