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惊才绝艳
一些活得长久, 见过人族辉煌的大妖神色顿变。
他们有多久没看到过这种场面了?久到他们都忘了,人族一部分厉害的文士,能够一人抵一支小队。怪不得天道没反应——自己写出来的造物, 在擂台上放出来帮助自己,哪里有问题?
“人族……人族那些辉煌, 难道要回来了?”
有妖怪想到自己近些年来吃过的人肉,奴役过的人族, 笑都笑不出来。胡思乱想到身上气息混乱, 又急又惧之下,肝郁化火,瞪成铜铃的大眼睛, 赤出一条条血丝。
也有妖怪一拳砸烂了栏杆,艰难地开口:“要不……我们让妖皇陛下和人族签订互不侵犯的条约?以前不是划分过人妖两界吗?现在重新划分也可以。”
“哎呀, 妖皇陛下怎么不趁机摁死人族呢?之前就灭族了, 现在哪里需要头疼这个。”
更有妖族胆大包天,冲着擂台下面喊:“殿下,别打了, 这事我们要快些回去告诉陛下!”
直说得林稚水笑出声, 妖族太子难堪得面色铁青。
“滚!”
见太子生气了,这些妖怪顿时不敢再抱怨和要求什么, 一个个收敛了骇色, 小心地窝在观众席上, 盯紧了擂台。
相对年轻的妖族并不理解他们的慌乱,“你们紧张什么?人族有什么好怕的?那林稚水就一个人, 加上他变出来的这些,也才五个人,能打得过几位洞主?别瞎慌乱, 让人族看了笑话。”
老妖们凉飕飕地瞅了他们一眼,没有过多解释——这种事情,没亲身经历过的不懂。其中一位老妖怼了年轻妖们一句:“我看那林稚水邪门的很,小心等会轮到你们了。”
年轻妖怪哄堂大笑,“轮到我们什么?我们有什么好怕的?”
然后,擂台上起了最正宗的青莲剑气。
年轻妖怪们一瞬间卡了壳,嘈杂声猛然寂静,无数急促的呼吸在他们的座位席上粗喘。
“青莲——”
“剑仙?!!”
艹(一种植物)!
*
巨阙给了展昭,青莲剑给了李白,林稚水退到最后面,慢腾腾地思考诗句,然后念出来。
之前几次实验,确定了他写出来的角色,就算是他的一部分,所以念出来的诗,加持效果能加在文章角色上。
林稚水安心做起了辅助,给这个加一下轻功速度,给那个加一下出剑速度,郭靖的降龙十八掌愣是被他从武侠打出了仙侠的效果,逼得妖族太子手忙脚乱应对,连脚下的擂台都打得寸寸碎裂,天道不得不出手,修复和加固擂台,顺带着挂个罩子,免得余波伤到了观赛者。
就是在这样的乱战中,清泠透亮的剑气升起,去势如滔滔大河,辉宏瑰丽。
妖族太子瞳孔紧缩。他这一年好好养着身体,原先断掉的四条尾巴也长了回去,一看见那道剑气斩来,妖族太子九条尾巴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狐毛一根根炸粗。
这剑……
这剑气……
这持剑的人……
“李、白!”妖族太子一字一顿,说话时似乎要把牙齿咬碎。
若说两千年以前,妖族的噩梦是人族名著,那么,八百年前,青莲剑仙只凭一人一剑,生生磨灭了那一代妖族骄横的心气,远远见了他,便闻风而逃。
妖族座席上,年轻一代的妖族惊呼:“青莲剑仙!”
“不可能!他不是死了吗!”
哪怕两年前白玉京出世,他们猜测也只是李白留下的一道残魂或者剑意,找到了继承者,才引起那般大的动静。而后来妖皇更是亲自站出来稳住局面,言明李白并没有复活,才安抚了众妖。往后两年,再没有任何李白本人的消息传出,妖族便也慢慢放下心来,只当那一晚是昙花一现,可现在……
一头豹妖在剑气余威下变回了原型,来抵抗那涛涛剑意,森白的利齿呲起,鼻腔一道道灼热的白气呼出,粗大的豹尾仿佛绷成了一条生铁棍,遮不住丑陋的后方。
从豹妖开始,年轻辈的一个个妖族不受控制地变回了原型,宛若塌方的泥沙。
“为什么!”一位随行的老妖五指掐进了旁边的红柱子里,嶙峋的指骨扯起筋膜,手背上一道道青得发蓝的筋络暴凸。“为什么会又有人能够将文章里的角色写出来,明明已经有两千年写不出来了,难道天道真的偏爱人族吗!”
之前他们有些妖怪的确认出了李白的脸,但是比起李白再生,很明显李白后人里有人返祖的可能性更高。
直到那人出了剑。
哪怕是和李白学剑,被他收为徒弟认真教导的林稚水,剑意都做不到和李白的一模一样——这世界上并不存在一模一样的剑意,每个人悟出来的东西都不同。
那是李白!
世上只有一个,无法模仿的李白!
可恶!李白为什么会再次出现?还是说林稚水作为青莲剑仙的弟子,已经揣摩师父的剑意到出神入化的地步,能融汇进文章中,将青莲剑仙完美的复刻出来……等等!如果是这样,岂不是说只要林稚水想,他能复刻出一个军队的李白?
某几个脑洞大开的妖族瘫在座椅上,深深呼出一口气。
不会不会,真能这样,吴承恩首先就写一个军队的齐天大圣了。
此刻,所有在现场的妖族无一例外,祈祷自家太子能将林稚水杀死。众所周知,写书的人死了,他们的召唤物就要被迫锁在书里,无法出现。
而受到期望的九辞,正在努力先扛过李白的剑气。
九条尾巴迅速在他周身护成密不透风的罩子,挡住喷涌的剑气,“轰隆隆”好似巨浪冲击岩石,不知是岩石撑住一层又一层的浪花,还是海浪击碎岩石。
“嚓——”
怪异声响后,一条白色的东西被风卷着出来。
是狐尾!
狐狸尾巴断了!
李白身形挺拔,墨发随风飘拂,只用一根发带随意地扎起,所有人都凝望着他,被他持剑的风情所迷。
是生灵刻在灵魂深处,天生对强者的向往。
有人喃喃:“青莲剑仙,就该执剑的……”
然后,李白念诗了。
林稚水没听过这首诗。这样集了天地之毓秀,山川之钟灵的诗作,仿佛只是李白胸中的一口气,乘着兴,潇洒而出。
他的诗句一出,才子们眼里再没有其他,纵使方才多么惊慕于青莲剑仙的剑意,此刻皆被那首诗夺了心神,魂不守舍地在脑中逐字逐句地品读,就连李白念诗后,剑气威力更上一层楼的效果,都不被他们放在心上了。
林稚水脸上有些发烧。
他在上辈子写小说时,经常用一个成语,“惊才绝艳”,意思是“才华惊人,文辞瑰丽”。但是他总随便用,用在修真天才上,用在校园学神上,安排的那些特别有天赋的主角,都会让他们被小说里的人物如此惊叹,夸耀。这个成语太漂亮,也太适合望字生义了,基本上不去查字典的读者,在文里看到他形容剑修、法修、江湖新秀、魔法天才,都不会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