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最大的反派
真以为小爷缺你这朋友啊,就算缺那也是那个“曲仲”又不是我,惯的你。
冲着邓鹏云挑衅一笑,曲仲得意的扬了扬眉毛。
“咳咳。”
随着两声轻咳,课室外一个夹着书本的中年人,慢悠悠的踱着步子进了门。
扫视一圈课室,发现那个读书读的伤身的曲仲也在,冷哼一声,瘳夫子开口讥讽:
“没想到,侯夫人所说的病重之人,这么快就上私塾了。”
当然知道夫子说的人就是自己,可厚脸皮如曲仲,没点名就当不是自己,完全无视了周围射来的目光,只是笑呵呵的看着夫子。
“哼,厚颜无耻。”
身后,又传来讥讽的声音,而这回曲仲也只当没听见,反而坐直了身子,目不转睛的盯着夫子。
“邓鹏云,这课室里辱骂同窗,谁给你的胆子。”
廖夫子还没有说话,门口传来的的声音倒让曲仲感到意外。
课室门口,一个身穿宝蓝色长袍的少年吊儿郎当的杵着腰,看样子就是匆忙赶来的,连腰带都松松垮垮的挂在腰上,衣襟也半敞着,露出里面的中衣。
“姚文轩,还不快滚进来,你这是像什么读书人的样子。”廖夫子感觉自己的额角开始紧绷,眼皮也跳了跳。
“哦!”
随意的答了话,姚文轩抓着腰带慢悠悠的踱步到了位置上。
姚文轩,此书最大的反派,是曲仲最好的狐朋狗友,两人都是纨绔界的翘楚,志趣相投,应该算是他们这群纨绔里的老大。
书里曲仲死了之后,姚文轩为了给他报仇,差点就杀了男主角和女主角,不过最后主角光环附体,没死成,可也被伤的够呛。
书里的最后,姚文轩都没有被杀死,只是被曲辰元夺了势力,去了他国没了消息。
这才是真大佬啊,虽然最后兵败了。
“才几日没见,就不认识了?”
看曲仲双眼亮晶晶的看着自己,姚文轩挑了挑眉,一副似笑非笑的打趣。
“几日不见,你变得更风流倜傥了。”化身为马屁精,曲仲面不改色的拍马。
“课室里,岂容喧哗,授课了。”廖夫子拍了拍书案,开始讲课。
“你等着。”转头朝邓鹏云恶狠狠的瞪了两眼,姚文轩才转头翻开了书本。
不管邓鹏云是做如何的表情,反正曲仲是觉得欣慰极了,反派怎么了,反派也能有真朋友。
说起来,书里到最后也没交代姚文轩的背后是哪些人,只是大概提了此人的性格,冷血,在对错面前选择护短,是个没有什么是非观念的人。
“嘿嘿。”傻笑两声,曲仲收回了视线。
***
课学结束,廖夫子又夹了书本,慢悠悠的晃出门去。
“你站住。”夫子的人影还没有出门,姚文轩就撩了衣摆挡住了邓鹏云准备逃走的身影。
“夫子。”邓鹏云喊着没走远的身影。
曲仲回头去看,发现廖夫子的身子一震,可明显没有打算回头,只一瞬又踱步走远了。
“姚文轩,你都不问是非曲直,你就准备帮那个卑鄙小人么?”
邓鹏云眼皮发紧的看向曲仲。
昨天在万花楼,若不是他最后找了小厮回府带了银子来,恐怕他今早就要在顺天府的牢房里醒来了。
这笔账他还没算,曲仲反而倒打一耙。
“嘿!只准你陷害我,不准我收拾你啊。”随意的坐在了书案上,曲仲慢慢卷着袖子。
“你...”
“你什么你,告诉你,小爷我今天就是要收拾你,怎么着,来打一架啊。”
挑了挑眉头,曲仲曲着腿,做了两个蹬腿的动作。
早就想收拾这个卑鄙小人了,今天撕破脸更好,省得以后被害了还不知道是谁。
“你终于有点脑子了?”扯了扯嘴角,姚文轩嘲笑的看着曲仲。
“为了一点小事,你们就不要大动干戈了,咱们好歹还是朋友。”
扒拉开了看热闹的人群,杜成季好不容易走到曲仲身边。
没理杜成季,曲仲眯着眼看向邓鹏云;“打不打,说个痛快话。”
“你..你,你们这是有辱读书人的斯文,我不和你们一般见识。”快速的捡起桌上的书箱,邓鹏云涨红了脸挤出了人群。
靠真没种...
围观的几人齐声发出一声长长的鄙视声,见前面的人影越走越快,才意犹未尽的散开了。
用肩撞了撞曲仲,姚文轩左手提着书箱,跟个才从青楼出来的少爷一样,满脸都是纵欲过度的神情。
“你这是偷鸡摸狗去了?”
慢吞吞的收拾着笔墨,曲仲玩味的挑了挑眉。
前几日姚文轩请了假,不知去了哪里,书里当然也不可能写这么小的事情,所以曲仲来了两天还是第一次见姚文轩。
“府里出了点事,我父亲派我去处理了下。”
简短的说了两句,姚文轩就不耐烦的不停催促曲仲快些,他早饭还没用。
“下午的课,我就不来了,我要跟成季商量庄子的事。”
谄媚的看向一脸无所谓的杜成季,曲仲还是加快了速度。
“你买庄子干吗。”
刚走出私塾,姚文轩显然才反应过来,曲仲刚才说了什么话。
“种粮食,卖钱啊。”
理所当然的拍了拍杜成季的肩头,曲仲笑着问:“成季你说是不是。”
“恩恩,我们要赚钱”憨憨的点了点头,杜成季满脸笃定之色。
昨天他回府和父亲说了此事,父亲也相当满意他要上进之事,大手一挥给了他两个小庄子。
一个让他低价卖给曲仲,一个就留下来自己用。
他现在怀里就揣着一张地契,等一会用完午饭他就把地契给曲仲。
至于银子吗,他打算就要个一百两就行,父亲说了低价卖,还说卖了的银子给他自己用,杜成季觉得一百两就够了。
“买庄子干吗,我娘多的是,我给你啊。”姚文轩不满的瞪了两眼跃跃欲试的曲仲。
“买的是自己的,你的是你的,咋一样。”
昨天没有想起姚文轩才是他们几人里最大的土财主,他娘可是当今圣上的亲妹妹,含金量最高的公主。
曲仲都完全忘记了,他们这个私塾里的同窗就没一个家世简单的。
笑盈盈的看了眼杜成季,恐怕最简单的就属杜家了。
“呸,不识好歹。”
虽然话是这样说出口的,可姚文轩就是喜欢曲仲这点,混账归混账,从不坑朋友。
这也是他愿意和曲仲相交的原因,就算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也从没有阿谀奉承过,该指着鼻子骂也照骂不误。
若是曲仲知道,恐怕要真是笑死,书里的曲仲智商不够没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姚文轩是长公主的孩子。
姚文轩完全高估了曲仲这个小反派的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