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厨房很快就把吃的送过来。
听差走进屋,把东西一一在小桌上摆开,盛了一碗白粥,请宣怀风来吃。
宣怀风过来坐下,把碗在手里端了端,觉得烫,又放下了,回头看了白雪岚一眼,问,「你吃过了?」
白雪岚一呆,失笑道,「可不是,忘了呢。」
便下了床,也到桌子旁坐下,叫听差另取碗筷,给他盛白粥。
宣怀风瞅瞅那桌上,实在素净了些,和白雪岚说,「你怎么也吃这种清淡的东西?叫厨房弄点荤菜来吧。」
白雪岚反问,「怎么,你是爱清淡的人,我就应该是鄙下的肉食主义者了?」
宣怀风不禁好笑,「好意和你提一句,为什么就牵到这么高度的问题上去。何况,肉食主义者并没有什么鄙下,照西方的科学家看法,在食物链上,吃肉的动物反比吃草的动物高等,而且……」他扫了白雪岚一眼,把唇淡淡地抿了。
说了一会话,白粥已经稍冷了,他端起碗,静静喝了一口。
白雪岚盯着他的唇,就那么柔美地轻贴在瓷碗的边缘,淡红色唇瓣与白玉瓷陪衬起来,惊心动魄地美丽。
喉咙不禁有些焦渴。
「而且什么?」白雪岚笑着问,「你是想说,吃肉的动物,也总比吃草的动物凶残?这一点,我其实也知道。我生性爱腥重荤,吃东西口味重,更应当是个残暴份子了。你就算直说出来,我也不会生气。」
宣怀风说,「我只是说,吃肉的动物,比吃草的动物更有生存能力。这也算是一种赞美,你却凡事都想象成我在对你腹诽吗?」
白雪岚好整以暇道,「不敢,不敢。这只是单纯的讨论西方科学的问题罢了。那么还有另一个观点,我曾在法国科学杂志上看过,是说肉食性动物的欲望,往往比草食性动物强烈,你怎么看?」
精明的黑眸带上一点笑意,饶有趣味地打量着对面的人。
宣怀风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微微垂着眼睑,慢慢把白粥连喝三四口,放了碗,和他正对着脸,认真地问,「我们现在这个样子,你觉得算是什么呢?」
白雪岚说,「还用问吗?我对你的,当然是爱情。」
「这是你的看法,我却不能苟同。」宣怀风顿了顿,一脸冷静地说,「退一万步说,就算用爱情来比喻,也未必是好的爱情。依我看,只是沉沦于色欲的产物。你的想法,恐怕以为爱情之类的玩意儿,就是欲望方面的故事。」
白雪岚神色正经起来,从容不迫地道,「请稍停,你这样说,我就不服了。」
要在往日,宣怀风万万不会和他做这方面的交谈。
但经了一天的事,此时此刻心境,竟出奇地平和,很有既然在沙场上厮杀多年都没有结果,握手言和倒也不妨的让步。
宣怀风说,「那好,请你解释一下。」挺直腰,摆正了坐姿,朝白雪岚打了个请畅所欲言的手势。
白雪岚说,「照我个人的观点,爱情这样事物,和做人有异曲同工之处,既要长期经营,又要从小处入手。不知你同意吗?」
这两句话,倒没有可指责之处。
宣怀风略一思忖,很客观地点了点头。
白雪岚接着说,「先说做人。若有点出息,就应该有志向,有胸怀,创一番事业。若没有出息,那就是庸庸碌碌混日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过是混吃等死的角色。如果换做爱情比喻,前一种,因为有伟大的胸怀,姑且叫它做高尚的爱情,后一种,因为太平庸了,姑且叫平庸低俗的爱情。在你心里,向往的就是心灵层面的高尚的爱情,是不是?」
宣怀风沉吟片刻,只能又点了点头。
「但是,不管是高尚的人生,还是平庸的人生,只要是人,总有个吃饭穿衣的本能要求。就算历史上的伟人,也必定先要解决吃饭穿衣的需要,才能当他的伟人。而且,就算他已经当了伟人,我想他也少不了吃饭穿衣这种俗事,是不是?有些事,俗是俗了点,却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须有了它,人生才有了基础,才能朝高尚的地方走。」
宣怀风听到这里,脸色已经微变了,对白雪岚摆了摆手,道,「你也请停吧,我知道接下去,你要说什么了。爱情可以比作人生,这我赞同,但那种事比作穿衣吃饭,却是一种狡辩。人不穿衣吃饭就会饿死冷死,这是基本的生存条件,可爱情要是不天天在被窝里翻滚,难道就要枯萎吗?既这么说,青楼里的姑娘们岂不是最有资格讲爱情的人?而相爱的,两地分居的夫妻,倒索性离婚好了。」
白雪岚很有风度地听他说完这番话,一个字也没有反驳,淡淡说,「你叫停是对的,这个问题,像你我这样对坐口辩,若能讨论出个结果,那才叫奇怪了。」
看着宣怀风,施施然挑眉而笑。
英俊的脸庞,既有着微妙的魅力,又似乎邪气危险得很。
宣怀风被他宛如注入了魔力的黑眸盯着,手腕微微一颤,刚夹了的一片酱黄瓜便从筷尖滑了下来。
白雪岚筷子也恰好伸到碟边,在下面稳稳接了,发出低沉的笑声,「沾香斋师傅最得意的手艺,可别浪费了。」
手臂横过桌子上空,夹着那片香脆脆的瓜片,轻轻在宣怀风淡红色的双唇上一触,柔声道,「张嘴。」
宣怀风精致的脸刷地白了一白,下一秒,又刷地一下,全转了不知所措地潮红。
他把筷子一放,站起来就往后退了两步,举起手,猛地擦上面残留的淡咸味。
好像那酱黄瓜上面沾了无药可解的毒液一般。
宣怀风擦了两三下,大概觉得自己的动作太示弱,恨恨把手放下,站直着低头去看白雪岚。
白雪岚也正抬着头,盯着他看,大模大样的,一点心虚的意思也没有。
宣怀风觉得那种目光,就像一只狮子看着一只自己利爪下的羚羊,很笃定,很从容,只是因为它吃定这只羚羊了,故此,笃定从容之中,又有一种君王般的高傲。
宣怀风有过几次前车之鉴,知道再和这目光倔强对视,绝不是什么聪明法子,只能挑起白雪岚的狂性,下面必然要吃一次大亏。
他装作口渴,避开让人浑身发热的视线,走到木柜子旁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几口喝空了杯子,用如常的口气说,「晚饭吃过了,你好好休息,我回房去了。」
白雪岚半晌没做声。
不过也没有反对。
宣怀风便当他默许,朝着门外走,到了门边,猛然心里动了一下,想起昨晚自己一走,白雪岚就不知怎么胡闹,发了一场高烧。
这种事必须先预防一下。
他只好停下脚,回头打量白雪岚。
偏偏白雪岚的情绪,不希望被人瞧穿时,是谁也瞧不穿的,脸上淡淡的一丝波澜也没有,像三月湖面刚下过一场细雨,起了浓浓一重雾,把所有的都严严实实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