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修炼塔里的对手

这个发呆的年轻男人有着一张仿佛被太阳神亲吻过的脸, 即使他这时候表情木木的,眉眼间也仿佛跳跃着阳光,让人一看见他, 心情就变得明朗起来。

他的打扮虽然新潮却并不标新立异,稍稍挑染了几缕色泽淡淡的金发,跟他的气质相当匹配,他身上也没有过多的装饰, 却仿佛天生就能吸引人的眼光,只站在这里, 就像是有无数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 闪耀着璀璨的星光。

——简单来说,这是个从外貌到气质都让人有好感但没有太多侵略性的人,再简单一点, 就是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他好看又让人亲近。

这个不仅吸粉还很有路人缘的顶流演员,正是明乐。

在明乐旁边的沙发上,有个打扮干练的年轻女人正在给他做行程表,见他半天没反应, 无奈地看过去, 打断他的呆愣, 说:“每次跟荆总通完电话都这样,要真那么舍不得, 你就回去看看,何必一定要躲到国外呢?你那些粉都说你又A又飒,舞台魅力一流, 怎么偏偏在感情上就做了逃兵?我看荆总对你印象挺好的, 那个方小姐的事也是她自己搞出来的, 荆总的心里根本就没别人, 你怎么就不能争取一下了?表哥啊,感情是要勇敢说出来的……”

年轻女人是明乐姑姑的女儿,在修满大学学分后自告奋勇给明乐做助理,并用最快的速度成为明乐的经纪人,是明乐团队的中心人物之一,很为明乐着想。这样劝说的话她也不是第一次跟明乐说了,每次明乐都是沉默以对,唯独在这件事上胆怯非常,但她还是每次都说,希望能多给明乐一点勇气。

“你不是刚得到消息吗?荆总虽然没受伤,你也正好可以趁机过去一趟,多刷刷脸。总是不跟荆总私下见面,个把月也不通一次电话,你就不怕时间久了荆总把你给忘了?你啊……”

这一回,跟以往都不一样的是,还没等年轻女人说完,明乐头一次开口打断了她。他的声音像春日一样干净,略压低声线的时候又带着一种奇特的、微微的磁性,仿佛能直接穿透到人的心里似的。

此刻,他的语气却是带着一些恍惚的。

“荆总他……请我回去。”明乐眼神带了点迷茫,“他说,他找到他亲弟弟了,跟他弟弟说起过我,要介绍给我认识。”

年轻女人的劝说声戛然而止,声调瞬间提高一个八度。

“这还有什么好考虑的?你还不赶紧回去?!反正你现在身上的通告不多,更高质量的本子还没找到,抽空回去跟荆总见面,认识认识他弟弟,打好关系,这不都是你以后追求荆总资本吗?你可别说还要傻不拉几的拒绝,荆总找到弟弟第一时间介绍给你,说明在他心里你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你再拒绝可就太矫情了。表哥我跟你说,这是个好机会,你可别别拒绝了荆总的一片好意,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明乐回过神,眼中闪过挣扎。

年轻女人走过去,在他肩膀上按了按,郑重地说:“我给你买机票,早点回去吧。”她几乎有些怜爱地看着比自己还大一岁的表哥,放柔了声音,“你要相信自己,也相信荆总的人品。你跟那位方小姐是不一样的,至少你从来不会用任何手段去逼迫荆总,你们一直都是朋友,哪怕追求失败,最差的结果也就是你再到国外来,等过段时间淡化了尴尬,荆总也不会跟你断交的。再说了,荆总确实被人袭击了,你不亲自去看一眼,你能放心吗?”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明乐心里未必不明白荆孟对他的宽容胜过他人,未必不懂即使自己表白,荆孟也不会真的跟他断交,因为荆孟是个顾念恩情的人,而他恰好出手帮忙过。他那么多的谨慎,宁愿苦了自己,未必不是因为……哪怕是勉强做朋友,他也不愿意勉强荆孟而已。

这时候,荆孟的主动邀请、对荆孟的担心以及表妹的劝说,多重的情绪成为压倒明乐心中迟疑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就回去吧,离开了一年多,他确实很想念那个人了。

还有……

他也想见一见那个人的弟弟,紧张又忐忑。

·

跟亲哥相认后的阳珑,到墟市的修炼室修炼时,比平时的效率更高了。

再修炼结束后,阳珑感觉沉心修炼到了极限,但是兴奋的心情突然涌起,就让他并不想这么快回去睡觉。

心思一动,阳珑开口说道:“修炼塔,给我凝聚出一个合适的对手。”

这是修炼塔的基本功能之一,客人们除了在这里拥有大量的合适能量可以修炼以外,还能够一定程度上地“心想事成”,凝聚对手就是其中一项。

阳珑修炼用的能量是必须购买的,但修炼塔功能是他自己花钱开通的,所以他自己随便使用,不需要跟客人们一样出钱。

虽然他曾经叫嚣修炼塔对他没用……实际上还是有用的。

在阳珑的命令之后,整个修炼室顿时发生变化,突然间面积比之前扩大了很多倍,足够他在里面尽情地翻腾,而在他的对面,则出现了一个光团。

光团看起来是个人形,基本形态类似于年轻男人,但是五官看不出来,四肢也镀上了一层光膜似的,分辨率不是很高。

阳珑打量了一下对手,感觉到对方身体里的能量浓度跟自己差不多,于是立刻摆好姿势,提高了警惕。

下一秒,光团闪身而来,就像一道光,眨眼已经逼近阳珑面前!

阳珑虽然已经把混沌能量遍布全身,速度却比对方慢上一丝,他飞快把双臂交叉在面前后,却已经晚了,对方一掌拍在肘上——刹那间,一股奇特的能量从对方的手掌中迸发出来,霎时让他的手臂发麻,一股强大到可怕的力量冲击过来,让他双腿刹不住地飞快倒退,硬生生倒退了十几米才勉强站稳。

阳珑立刻明白,跟对手相比,他的反应太慢了。

尽管他在末世世界里砍过很多丧尸,尽管他也算是有一些战斗经验,但是面对这样的对手时,他的破绽还是太多了。

不过,正因为看出自己实战能力的不足,反而激发了阳珑的好胜心。

阳珑刚刚站稳,又立刻摧动混沌能量,脚步加快悍然冲出,双手中的混沌混沌能量形成一把长刀,闪烁着蒙蒙灰光,唰唰三刀,发出锐利的破空声响,直冲向对方。

没有什么刀法,阳珑的用刀方式是在丧尸群中锻炼出来的,所以每一刀都带着凛然的杀气,还因为杀灭的对象是曾经的同类,蕴含的杀气更显得狰狞。然而对方几乎同时也凝聚出一把刀来,用了跟阳珑相似的刀法,迅速地跟他刀刀相拼。

长刀与长刀撞击,每一声都异常刺耳,刺得人耳膜发疼,阳珑跟对方交错的每一刀,都有种手臂被震得发麻的感觉。丹田里的混沌能量并不是取之不尽的,越是往后,混沌能量的消耗却越大,为了抵挡对方每一刀的轨迹,越是往后,阳珑对混沌能量消耗的控制也越弱,难以控制力量的流溢,而对手却仿佛不知疲倦一样,每一刀都恰到好处,精准到了极点——甚至他隐约觉得,对方恐怕连一丝浪费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