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很宕机

余旸跟男神结婚了。

昨天。

作为郑栖的众多暗恋者之一,余旸谈不上痴心,甚至有过男朋友,只是每次谈恋爱像冬天喝凉水,一口灌下去,无疾而终。

男神恋爱他单身,男神单身他恋爱。

反正总是很不凑巧。

是毕业后的同学聚会让他再次注意到郑栖。

那天郑栖没喝多少酒,人却像醉了一样,心不在焉,饭吃到一半,他就借口出去抽根烟。

郑栖刚走,桌上就议论起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才几年光景,郑栖他爸就出了事,公司面临破产清算不说,他爸说不定还有牢狱之灾,真够呛。

余旸坐一旁喝果汁,没出声。

墙倒众人推,这些个嬉笑调侃的,哪一个没有巴结过郑栖。

他听不下,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瞧见郑栖在酒店侧门口打电话。

人是蹲着的,一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夹烟,烟都快烧到烟屁股了,灰烬堆叠,也没见他轻轻掸一掸。

余旸只听见他呼吸沉重,良久才说了一句:“行,别再给我打电话了。”

他挂电话很快,踩了烟蒂便转身,没留意到廊道里还站着一个人。

余旸望着他,这才发现即使过了青春期,郑栖仍比他高不少,他干巴巴地说:“你好……”

昏暗中,郑栖好像在认真看他,目光里有思索之意,在他身上停顿了片刻,好半天才说:“你好,老同学。”

这道目光让余旸受宠若惊,四目相对,他准备扬起嘴角——还好没着急笑出来,因为郑栖的下一句是:“你减肥了?我记得你以前扔铅球很厉害。”

余旸片刻就僵了,暗自后悔:刚才怎么就没跟那些人一起推墙?

过了这么些年,郑栖本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嘴欠。

真不怪那些老同学。

不,应该说他向来直言直语,不屑于讨好任何人,更有目中无人的资本。

年少家境殷实,人又聪明,功课难不到他,吊儿郎当学也能排进年级前三。

心情不好就逃课,他爱飙车,头盔一戴,整个赛道恐怕都要炸起来。

最致命的时刻,不是他凭着那张过目难忘的脸为所欲为,而是明明长相英气逼人,对着毫无兴趣的人,一脸宕机表情——说的就是那些迷恋者。

余旸知道郑栖最烦恋爱脑,一旦有人对他疯狂迷恋,他‘嗖’得一下连人带车冲出去,尾气轰天,能逃多快逃多快,迷恋者也因此悻悻而归。

这样比较下来,余旸算是最长情的那一个,间断性恋爱,但也止于看电影、偶尔牵手。

他心里总有一个最隐秘的角落,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些年余旸不着痕迹地出现在郑栖身边,以其他人的名义给他送过饮料,看他比赛,复印过他写的作文,裁剪成细条状,夹在课本里当书签,只为那句:今天阳光不错。

暗恋本是一个人的史诗,翻到末页就该终结。

余旸理了理思绪,说:“嗯。”

他没打算跟郑栖叙旧,因为无旧可叙。

可是接下来郑栖接下来的一句,彻底改变了余旸的想法,郑栖站着没动,声音很平静,像在说稀松平常的事情:“要不要送你回去?”他今天骑了车。

读书的时候,余旸家离学校很远,私立中学不强制安排早自习,但余旸从家出发到学校,得转两次公交,一趟地铁。

他老爱迟到,一迟到班长就要来收罚款——班里自助图书角有一大部分书都是余旸出资的。

真是屋漏偏逢雨,让本来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余旸零花钱不多,主要是因为他妈很抠,大部分钱都用来买股票,她真是运气不错,狠狠赚了一票。

明知儿子上下学不方便,她就是当机立断地不搬家——要等拆迁!

城市圈扩建,新型产业快速兴起,他们家有两套房,余旸的妈妈,周蓉女士,从她老公的战友的四表哥的老舅那里打听到,这一带在政府规划范围内。

趁着政策还未彻底规范化,周蓉赶忙开始堆楼,一层一层往上加,白天骂泥瓦匠偷懒,晚上骂余旸他爸偷懒,中午还要骂余旸吃饭太不偷懒,圆滚滚的,太浪费大米。

她每次都说:“妈都是为了你,免得你将来找不到对象。”

说完,她还要上下打量余旸一番。

之后,余旸听见妈妈跟邻居们搓麻将,“人不中看就要多攒钱嘛——”

麻将声相撞,吊扇晃晃悠悠地转,日子好惬意,周蓉手边两大把钥匙,比钻石还晃眼。

“胡啦!”她拍拍手,朝各位牌友讨钱。

就是因为有周蓉女士这样的妈,从同学至老师,所有人都认为他家里很穷。

周蓉一心扑在赚钱上,把儿子送到私立学校,那里有最好的教育。

除去倒置房产,她还另收了两个门店。

一开始老在赔钱,谁料后来外卖行业兴起,几十平米的商铺租出去,又是一笔不少的收支。

龙生龙,凤生凤,要想生钱,得靠钱它爸——钱钱,还得背靠钱它爷爷——钱钱钱。

过了这么多年,除去记得他有点胖,喘不上气长跑,就爱拿铅球撒气。

原来郑栖还记得他家里很穷,住的地方离市中心很远,好样的!

他们所在的城市是后起一线,地铁四通八达以后,周蓉正式过上了包租婆的生活。

她老公,余旸的爸爸余海滨,从部队转业以后老惦记着花鸟虫草,她就大手一挥,跟老公一起开了间店,跟花卉市场相关的东西都卖,什么小丑鱼、鹦鹉、水仙,杂七杂八混一起。

那条街历史悠久,后来成了网红打卡圣地。

余旸最喜欢妈妈店铺里的兔子,毛茸茸的,吃蔬菜叶子喜欢露出大白牙,‘咔哧咔哧’的,看着它们吃东西就觉得好香。

它的眼睛也好看,白兔的眼睛像红宝石,灰兔子的眼睛像是琥珀。

但他妈妈——实在粗鲁!每次都抓兔子耳朵,揪起来就塞笼子。

那时候余旸十一二岁,给白兔叫白白,灰白斑点兔叫斑斑,他爱得不得了,跟妈妈大声说:“你不要总是揪白白的耳朵!斑斑看到会生气的!”这两只兔一雌一雄,很恩爱,最喜欢吃同一根青菜,咬到末梢时嘴碰在一起,像接吻鱼一样。

周蓉没好气地说:“你的白白劈腿了!”说着,她把一窝小兔子端出来,黑黢黢的一片,不知道谁的,“它到处撒尿你知不知道?还是关笼子里面好!”说着,‘轰’一声,关好细铁丝笼子。

后来余旸去网上查过,兔子毛色的基因遗传相当复杂,不只是表面上看见的毛色交叉,他妈妈骗人,就是想把白白早点卖出去,他摸多了兔子,兔子就认人,不好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