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偷窃(第2/3页)

赵璋就差送他一枚白眼了,虽然全天下人都认为他是真龙天子,自带仙气,但这世上有没有仙人他太清楚了。

“那也许是因为我是从很久很久以后穿越过来的孤魂野鬼,知道一些你们这些古人不知道的事情太正常了。”

赵璋不明白什么叫穿越,也更不信什么后来人能来到这里,不过沈嘉总会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他已经习以为常了。

“那你把具体的内容写下来,朕会让杜鑫去挑选适合出海的人,第一次出海就先走一艘船,先让他们出去见见世面再说。”赵璋神情激动,走到一旁时又说:“还是让杜鑫亲自去一趟,以后这商队就归他管理,他总不能什么都不知道,他留在宫里也没什么出息。”

“你是想让他当你的钱袋子吗?他是杜富成的干儿子,他们父子俩的权利会不会太大了,我倒不是担心他们会背叛你,只是宦官权利过盛,恐怕于朝政不利。”

能走到掌印太监的位置,杜富成当然是深得皇帝信任的,杜鑫也是他送给杜富成培养的,大家也默认他是杜总管的接班人,而人自然是喜欢重用自己信任的下属的。

可是听沈嘉这么一说,赵璋心里也有些犹豫了,但并不是不打算用他们父子,而是在想怎么防范于未然。

“我知道用人不疑,他们目前也是好的,只是钱与权向来是最能迷人心智的东西,你对他们也需要有所戒备才是。”不是沈嘉要给杜家父子上眼药,而是历史的教训告诉他,宦官当道的朝廷是没有好下场的,赵璋如今年富力强,自然是不用顾忌他们的,但以后呢?如果让他们手中掌控的权利太大,只要赵璋一出事,赵庭这个接班人未必能压得住他们,到时候朝政就乱了。

“朕明白,这些都是朕应该考虑的问题。”

沈嘉自我打趣道:“我这枕头风吹的是不是有点厉害,你也得防着我点,我怕哪天自我膨胀到自己都不认识的地步了,不过你也得答应我,不管将来你我如何,你都不能对我的家人动手。”

“你这脑袋里想的都是什么?难道你以为自己还能谋朝篡位?”赵璋不喜欢听这些,他觉得自己对沈嘉是毫无保留的。

“当然不会,我可不想当乱臣贼子,我的心愿一直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国泰民安,可以过安稳的日子,但以后官位越来越高,谁知道会不会变呢,你得管着我,不能让我有机会膨胀。”

赵璋贴着他的脸说:“除了谋朝篡位,你想要什么朕都给你。”

沈嘉才不信他,男人的嘴都是骗人的鬼,他指了指天上,问:“那我要太阳,要月亮,你也送给我吗?”

“送啊,我就是你的阳光你的月亮,我把自己送给你!”

沈嘉觉得牙酸,推开他,然后捏着他的脸扯了扯,还在他下巴的地方搓了搓,“我男朋友是不是被人冒充了?这该不会是假的皇上的吧?”

“别胡闹!”

“那皇上说说看,什么时候学了这些甜言蜜语?你以前可不会说这些,难道是瞒着我偷偷去拜师学艺了?”

赵璋脸色微红,拿了把扇子来扇了扇,坐到椅子上,,“朕在你心目中就是那么不知情识趣的人吗?”

“大概也就比石头好一点,跟木头差不多,反正我觉得以前都得我亲你一下,你才敢亲我一下,情话更是惜字如金。”回想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赵璋单纯的就像一张白纸,随自己胡乱涂画,有时候他主动牵一下自己的手,沈嘉都能高兴半天。

但他也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遵守礼法,成亲的夫妻都不可能整天把情话挂在嘴边,更别说他们只是恋爱关系。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赵璋的改变是非常巨大的,在这段感情中,也是他占了主导地位,沈嘉在他面前总是会有种被宠爱被庇护的感觉。

他以为这只是因为两人身份的变化,现在想想,应该大部分功劳归咎于赵璋对待感情的方式比以前更成熟更老练了。

“朕这样你喜欢吗?”

沈嘉走过去坐在他腿上,搂住他的脖子用力亲了一口,“喜欢,喜欢死了!”

赵璋的眼神变得危险起来,双手搂在他的腰上慢慢下滑,很轻松的就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然后将人压倒在书桌上。

两人很少会在床铺之外的地方欢爱,这让两人有种不同的体验,事后沈嘉泡在浴桶里,懒洋洋地想:难怪男人都喜欢换姿势换花样,新鲜感这东西真的很重要,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偶尔来一次有新意的爱爱,感情仿佛也得到了升华。

“商税的事情让冯丘贵上份奏折,这份功劳就先记在他那了,此人没什么背景,左右逢源,是个墙头草,不是个好搭档,你对他也不要太过信任。”

“明白,他也想争侍郎之位,目前他认为最强劲的对手就是我和王鹤,这份东西我直接交给他他肯定不会用的,得来太容易的东西他会以为是我挖坑害他,虽然平时他对我曲意逢迎,但内心还是防备着我的。”

“那你打算怎么做?”

沈嘉咬着嘴唇贼兮兮地笑起来,“你等着看吧。”

第二天,沈嘉下朝后就与杜鑫碰了头,两人仔细谈了商队的事情,因为要组建两支商队,沈嘉就想,干脆成立一南一北两个商行,总部都在长安,但分布一个选在大名府,一个选在了杭州,至于人员配置,杜鑫很容易就安排好了。

沈嘉找了时间亲自去淘货,要出口的东西必然是中原地区的特产,国外没有的且稀奇珍重的,最常见的就是丝绸瓷器、茶叶和纸张。

丝绸自然是原产地价格更低,因此沈嘉决定北上的商队,货物就在长安附近筹备,出海的则让管事到了南方再自行采买。

他还不避嫌的从大姐夫那里购买了好几车的蜀锦和云锦,蜀绣以其明丽清秀的色彩和精湛细腻的针法形成了自身的独特韵味,并不比苏绣差,甚至更接近番邦人的审美,苏绣的美更温柔婉约,更内敛,国外的人会觉得太寡淡了些。

大姐夫并不知道这些货是沈嘉的,只当他做了中间人,介绍给自己的大生意,对他更是佩服不已了。

沈嘉原先也想过让几个姐姐入股商行,赚点脂粉钱总是有的,不过他觉得这商行原本就不是自己的,虽然说是他和赵璋合伙做生意,但所有人力物力财力都是赵璋出的,自己可不敢真的以老板自居。

不过关照亲戚生意还是可以的,从大姐夫那拿的货质量上乘,价格公道,不用担心上当受骗,杜鑫得知那是沈嘉的亲戚,不仅没反对,还提前结清了货款。

又过了几日,杜鑫安排好北上的商队后亲自领着人往南边去了,这一去也许就回不来了,临行前特意去拜别了杜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