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天是晴朗的一天。

按照惯例,原瑾礼被头顶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吵醒。

那些林间鸟儿总喜欢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晨起放歌,其产生的噪音之强,相信任何一个身处梦乡的人都不会喜欢被这样打扰。

成为熊猫的原瑾礼也无法忍受。

甚至一度被它们烦得不行。

可逮又逮不到,冲它们嘶吼恐吓也没有用,最后只能忍了。

只是今天又与往常不一样……原瑾礼张开眼后没空觉得烦,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那条昨天被他捡回来的狗。

他需要判断一下对方是死是活。

昨天一时脑热将这只狗子捡回来,原瑾礼不觉得有什么可后悔的。但如果它真就已经咽气,他也不会感到惋惜,反而会第一时间地将尸体丢出去,避免吸引来其他猛兽。

野外生存本就残酷且血腥。

唉……原瑾礼在这里呆了三个月,多多少少也算见过一些名场面了,已经无法像从前做人时一样,会把一只小动物的生死看得有多重。

再说人类社会中有很多宠物医院、野生动物救助站,但在原始森林当中,受伤的动物就只能听天由命,大熊猫也无能为力。

不过好在,这只狗子比昨天的状态已经好了很多,看上去还能活。

昨天这条狗在短暂地醒来过后,又很快陷入了昏睡。

之后原瑾礼半夜起来吃宵夜的时候也有过来查看过,当时对方睡得并不安稳,看上去对他也多有防备——这是动物受伤时的自我保护机制,原瑾礼懂,于是也没有靠近去打扰。

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会儿它的气息较之前就已经变得沉稳了许多。

等今天再看,这只狗子受伤的部位已经彻底止住了血,气息也已经归于均匀平缓。

这让原瑾礼多少开心了一些。

对死亡的漠视是森林动物的生存法则之一。但他也同样会为了一条小生命的起死回生而感到高兴。

心情愉悦的大熊猫爬起来,开始享用自己今天的早餐。

早饭是昨天打包回来的竹子,还新鲜着。

原瑾礼现在还是只幼崽,牙口不好,只能吃竹子里面最嫩的部分。

好在那一整片竹林都是他的,可以任他挑选。大熊猫别的没有,就是趁竹子!

吃它们的时候,原瑾礼喜欢先薅上面的嫩竹叶,细细地把它们卷成卷儿来吃,然后再吃香脆可口的竹枝。

清新水嫩的大竹子!特别嫩,有时候一口咬下去还会爆浆!

小耳朵一晃一晃,他坐在那里吃的极为香甜。

熊猫对于竹子的热爱似乎是天生的,尽管大熊猫其实是不折不扣的食肉类动物,但就原瑾礼的亲身体会,大竹子可比那些竹鼠肉好吃得多。

既不用费劲儿捕猎,又很合胃口,除了他每天要猛劲儿吃、埋头苦吃、至少要吃几十斤的竹子才能供应上长身体需要的能量外,几乎没什么缺点。

但可以不用顾及身材地尽情去吃自己喜欢吃的食物,谁又会不乐意呢。

哦,说错了,熊猫也是要顾及身材的。

——他要把自己吃胖!

从穿成野生大熊猫的第一天起,顾瑾礼就知道,他的任务就是要尽可能多的储存脂肪能量。

这似乎是所有野生动物们毕生奔波的唯一主题。

所以跟其他野生动物一样,咱们大熊猫也是以胖为美的。

越圆润,说明生活水平越高。

对于这一点,原瑾礼最初也有点难以接受。

毕竟每天都要往死里吃,然后再猛劲儿地睡。那画面,想想可真是……

“哈啊~”吃着吃着,熊猫幼崽突然打了个哈欠。

可真是还挺舒服的呢!

原瑾礼继续堆坐在原地,慵懒地嚼着自己的嫩竹枝。

慢吞吞地吃完了早饭,大熊猫按照惯例,开始给自己洗脸。

等把自己打理完毕,他就瘫在用老竹子和残碎竹叶铺成的小床上,继续晒起了太阳。

原瑾礼虽然是一只爱干净的熊猫,但并不会经常打扫自己的熊猫窝。理由嘛……

也很简单。

收拾东西会加速能量的消耗。

不动都要消耗能量,更别提干家务了……多动一下都是对好身材的不珍惜!

熊猫宝宝专心养膘,决不允许自己那样颓废。

直到原瑾礼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响动。

那只狗子醒了,正在喝他先前就放在它附近的水。

盛水的容器是原瑾礼之前搜集到的一节短竹筒。

清冽的溪水盛放在含有竹子香气的竹筒内,喝起来自带一种清新和甘甜。

那节短竹筒的水很快就要被对方喝干。

那狗子似乎渴极了,但发觉大熊猫看过来的目光后,它还是立即停下嘴下的动作,抬眼看着原瑾礼,眼睛一眨不眨。

四目对视,或许是种族跨越比较大,原瑾礼在狗子黑亮的眼眸里读不出任何情绪。

只知道对方在盯着自己看。

他也无所谓对方在想什么,这么大点儿的狗子又不会跑过来咬他。

于是他顺利地将对方专注的眼神解读成了:还要。

还要喝水。这难不倒原瑾礼,他收藏的竹筒可不止一节。

而为了少走几步路,将养膘这项事业做到极致,原瑾礼习惯用所有竹筒盛装雨水,把每一个都灌得满满当当。

大熊猫往旁边滚了一圈儿,随爪一捞,很快摸到其他盛满水的竹筒。

伸出熊掌递竹筒过去的时候,出于好奇,他还近距离地观察了下对方的伤口。

虽然那伤口狰狞恐怖,但仔细看,皮毛内部就像生出了一层膜一样围住了里面血肉。

只要不乱动,那里看上去就不会再流血。

原瑾礼以前并没有这样直视过动物的伤口,所以也无法判断这种情况是否正常。

事实上他对任何动物都不大了解。

没有亲手养过宠物,为数不多的关于动物的认知,还是在一些纪录片中看到的。

但原瑾礼记得以前电视上播过,受伤的猩猩或者狮子,伤口也是同样狰狞可怖,却并没有给它们带来生命威胁。它们不仅都好好地存活了下来,甚至还可以带着伤奔跑、捕猎,与其他动物争地盘,像丝毫不受影响一样。

……这或许就是大自然的神奇之处。

动物在某些方面要比人类坚韧得多。

狗子并没有立即去喝新的水,它只是端端正正地趴卧在那里,继续打量着原瑾礼。

它眼睛黑白分明,虽然还掺杂着一些疲惫,但却气势惊人,有一种精明强干的味道。

……还挺唬熊。

单看这样的眼神,原瑾礼会觉得对方是一匹孤狼也说不定。

但相处了一夜过后,原瑾礼依旧觉得这是条狗。

只看身材大小,那坨儿丰盈的毛发和毛色,感觉这应该是只松狮幼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