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哥, 你看,这个琥珀手串真的很不错,这次咱们定价多少? ”沈言试着将手串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因为是比较大颗的琥珀圆珠, 且颜色很深, 很适合男子佩戴。
“师傅们说, 上面的纹路似祥云又似群峦,更可贵的是, 此乃纯天然的纹路,而非雕刻,所以,比一般的要贵上许多。这一串, 应该不下二十两。”沈黎一边整理入册的琥珀, 一边翻看定价随口回复道。
沈言连连咋舌, 这也太贵了。他这个月的零花钱加上烤肉店给他的分账, 也不过才十五两。那烤肉店虽然是他在主管, 但是开店的钱是他大哥批下来的,管理店员也是他爹帮着管理的。他占股很少, 加上他哥信奉“穷养兄弟”的准则, 所以他一个月最多只有十五两。
刚挖出来的琥珀当然也很好,但是价格不一定能卖上去。所以沈黎找了专业的从事珠宝行业的匠人帮忙设计,无论是做成佩戴的饰品, 还是室内装饰, 这些琥珀都能抓住人的眼球, 那种含蓄内敛又不失活泼的美,让看见它们的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还有一些完整且比较大块的那种琥珀,被做成了佛像, 西域的那些人都得到了消息,正在快马加鞭,参加此次琥珀拍卖会。
拍卖会也不是新开的,就是蓟州当地一家颇有年份的拍卖行。他们有门路,也有底蕴,据说有世家的背景,看在沈黎的面子上,收取的服务费以及抽成也比较低。沈黎每天的公务比较繁忙,所以没有办法处理好拍卖这件繁琐的事情,所以几乎全权交给了拍卖行去做,派遣身边的税务员协助拍卖行做些计算工作,另外还叫了府衙中的小吏维持治安,保证拍卖行的安全。
沈黎看着财政日渐宽裕起来,心里许多设想都可以完成,不由得面上露出笑容。
沈言看着自家兄长貌似在傻笑,觉得让别人看见,有损兄长的官威,于是连忙打断道:“哥,你给我留了琥珀帽了吗?”那是顶特别好看的帽子,上面镶嵌着一块儿鹌鹑蛋大小的暗红色琥珀,非常符合沈言的审美。
沈言很想要他哥直接送给他,但是被他哥拒绝了。因为琥珀不是完全属于他哥的,该给的钱还是得给。沈黎没有给弟弟开这个后门,但是却还是留下这顶帽子,他出钱买下来,送给弟弟。
不过,沈黎透着一股坏笑,“你想要这顶帽子,就得帮我办事。”
这顶帽子五十两,沈言想要也不是买不起,就是他自己舍不得买,如果买给爹娘、兄长、或者弟弟妹妹们,他倒是舍得花钱,这还是他第一次想要给自己买这么贵的东西,所以迈不出这道坎。
“成交!”沈言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他就知道,他哥不会不疼他!其实他也看重了一些东西,打算买给家里人,就是还差点钱,不过不要紧,等他这个月分成到账,他就买得起了!
沈黎不清楚沈言的打算,看着沈言高兴成这个样子,摇了摇头,打发他去集市多看看。这两天,蓟州来了不少外地商贩,和本地商贩时常有冲突发生。沈言是个学语言极有天赋的人,他现在掌握了很多地区的方言,可以帮助不少商贩减少因为语言风俗不通,而造成的麻烦。衙门里专门管商贩纠纷的小吏,简直恨不得见到沈言,就管他叫大哥。
沈言也喜欢给别人解决这些困难,所以也从不推辞。
路一是蓟州本地人,非常喜欢跟沈言套近乎。他想着,如今家家户户都有生意做,但是许多人做生意都只做本地人生意,和外地人做生意,语言不通,每每都做不成,还容易跟别人吵架。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鸡同鸭讲,但是吵架确实不能让当地人做买卖。所以,他缠着沈言,就是想让沈言答应做他的师傅,教他别地的方言。
沈言同意教他,但是不同意他拜师。
让一位比他大十几岁的人叫他师傅,他可受不了,于是一直僵持着每个定论。
一看到沈言来集市值班,他立马凑上去,“师傅!您来了!”
沈言无奈摇头,“你别叫我师傅,咱们没这师徒名义,咱们就一个正常教,一个勤快点学不成吗?”
路一道:“这哪行,这可是您的本领,咱不拜师,那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这过年过节送礼都不通门路,更何况,您虽然是年纪比我小,可您见识大,跟见识大的人学习,叫您师傅,不丢人!”
路一并不知道沈言是沈城主的弟弟,因为沈言也很少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中。要是知道沈言是大名鼎鼎的沈城主的弟弟,那恐怕也不敢非得拜沈言为师了。
沈黎在幽州乃至幽州附近都是极有名气的,因为他带头剿匪,勇武非常,而且对待贪官污吏和鱼肉百姓的豪绅简直可以用绝情这个词来形容,幽州因为有沈黎这样的官,可以说是太平了不少,连邻城的小偷、强盗、拍花子,都不敢路过幽州,生怕就被“生猛”的沈城主抓住了。甚至有的地方传言幽州的城主沈黎有三头六臂,目光似火炬,乃是天上的武神仙下凡历练来了,可以一招制服敌人,面目漆黑,端的是个铁面无私的魁梧郎君。
沈黎:……是吗?原来我是魁梧的郎君?
呜呼,传言误人啊!
所以哪怕沈黎是个玉面郎君,沈言作为玉面郎君的弟弟,自然也是个玉面郎君,别人轻易也不肯将沈言同沈黎放一起联想。
更可怕的是,哪怕有人见过沈黎的模样,知道沈黎长得清俊白皙,同别人形容的时候,也总是往勇武那个方面去塑造,毕竟会亲自剿匪的城主,不用勇武形容也说不过去嘛。别人一听这描述,自动就屏蔽了什么“玉面书生”之类的评价,自觉带入魁梧型男的形象了……
言归正传,沈言三言两语打发了路一。教了他几句做生意的别地方言后,就到别处值班了。
他一走,路一的摊位旁边的一位大娘就立马拽住了路一的胳膊。
“路大,你跟这小兄弟交情还挺好啊?”
路一憨笑着点头,“沈郎君确实是个好人,我这样的粗人缠着他,他也愿意搭理我。那次我娘被一个外地的商贩撞倒了,也是他出面调停,让那人赔我娘几百钱的药钱的。”
那大娘道,“这小伙儿长得好,看着才十二三岁吧?”年纪是小了些,但是看着就沉稳能干,要是可以将自家闺女许给他,倒是一桩好事儿。
路一没心眼地道:“十三了,懂的道理多,小小年纪就当了小吏,能说会道。我像他这么大时,还跟个傻子一样。”
大娘暗暗道,你现在也没啥长进。不过话不能这样说,毕竟还有求于他。见他丝毫没有往婚事方面想,便直白了许多,“你说,什么样的人家,可以培养这样的孩子?我就是看重他,想结成两家之好,我出二十两现银做嫁妆,还给陪十亩旱地,你看,能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