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倭王

高市年纪在三十五六。

在倭国王室中,属于年轻有为。

而且如果翻看他的履历,也是极为漂亮。

十五年前,倭国王室大权被半妖权臣苏我氏家族掌探。

当时正是高市联合中大兄,与中臣镰足一起,经过密谋,推翻了苏我氏,使倭王的权柄,重回王室。

自那以后,中大兄站在台前,风头一时无两。

甚至上层贵族里,有了想让中大兄成为新倭王的议论。

而高市,始终隐于幕后,低调隐忍。

在后世倭史里,记载高市倭王,为天武倭王长子。

天武倭王乃是中倭白江口之战后,继位的新倭王。

因倭国战败,中大兄颜面尽失,失去角逐倭王的资格。

倭国的权柄落入豪族之手,史称王权转移。

而继中大兄之后,掌握倭国的,被称为天武天皇,名大海人。

但据倭国古田武彦学派考证,白江口之战后,倭军大败,倭王高市被俘,押送长安,开始在大唐八年的囚徒生活。

公元665年,唐高宗泰山封禅,高市以“倭国酋长”之名,参与封禅仪式,并向李治三磕九拜。

公元671年,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宣布大赦,宽赦百夷,释放高市,派遣使者郭务悰率二千多人赴日送回。

此后,高市回到倭国,从中大兄手中夺回了王位,由此进行改革,改倭王为天皇,并宣布倭国更名为日本。

20多年后,日本部分豪族造反,将高市天皇杀死,易姓革命,僭称天皇,反指高市为乱臣贼子,同时毁掉史书,抹去相关历史记载。

历史浩瀚如烟海,不知多少真相隐没于史册里。

后人能看到的,只不过是经由胜利者书写的“历史”。

前事不问,后者不追。

当前,倭国与大唐的白江之战,一触即发。

在倭国水师主舰上,高市天皇端坐于船头,手执折扇,目光平静。

他的年纪比中大兄大一岁。

但面相,却比中大兄要稚嫩几分。

皮肤白皙如玉脂。

颔下无须。

双眸秀美。

黑发梳做发髻,由樱紫木簪束于头上,乌黑的发髻一丝不乱。

看他的外表,颇有后世花样美男之感。

比之中大兄的骨骼粗大,身材健硕,高市是秀气的。

一身倭王的华服,穿在他身上,也嫌太宽大了些。

柔弱无骨,是以撑不起衣料。

由于身材太削瘦,身边的将士以及中大兄,甚至担心他会不会被突然一阵海风吹走。

然而,高市依旧稳稳的坐在椅上,透过船头,凝视着前方的海岸线,以及隐隐的唐船。

“中大兄,那就是唐人的船吗?”

“是的,吾王。”

中大兄,对高市的态度十分恭敬。

之前齐明天皇意外病逝,朝中掀起的风暴,要是没有高市及时出手,替他安抚住一些人,只怕他没这么容易脱身。

对于这此去救百济,中大兄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而且如果不是有高市在一旁协助,只怕这个计划,只能流产。

所以,最后中大兄被贵族们协迫,做出让步,把倭王之位让与高市。

在他心里,也是心甘情愿。

高市细长的双眸里,莹光湛湛。

纤长如春葱般的手指轻捏着折扇,在手里轻轻抚摩着,似乎是在抚摸一件珍贵的宝物。

“真是巨大啊。”

高市叹道:“这么远看过去,都如小山一样,真不知靠近了,会是何等样大船。”

“吾王请放心,我们的军队会赢的。”中大兄向他保证道。

高市狭长的双眸微微一动,悄然看着中大兄,不语。

中大兄继续道:“我听说中国旧事,汉魏三国时,曹操曾挟大军巨舰去攻打东吴。

东吴船小,但在江中,却远比曹操的水师灵活。

最后用火攻之计,将曹操的水师烧光。”

中大兄向高市道:“唐人的船再大,怎比我国之民,天天在大海里行船打渔。

若是比骑战,我还会担心几分,但水战,我国人天生就胜过唐人。”

听到中大兄自信满满的保证。

高市心里稍安,微微点头:“中大兄甚是博学。”

“这都是之前跟扶余丰听来的故事。”

中大兄转头看向百济方向。

距离白江口越来越近了。

唐人的船已经出现,扶余丰那边究竟怎样了?

可千万要撑住啊。

在中大兄身后不远,还有一人比他更为担心。

鬼室福信双眸阴鹫的盯着周留城的方向,心跳加快。

唐人的战船出现,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似乎,嗅到了某种不祥之气。

原本想要偷偷登陆,如今看来,与唐人将会有一场恶战。

不过,鬼室福信深知倭国水师的实力。

倭人共计出地劝一千七百余艘大小战船,就算唐人个个三头六臂,也不可能赢。

希望一战歼灭唐人的水师。

然后这仗就好办了。

没有水师,在半岛上唐人就是没牙的老虎。

倭人的舰队,可以选择任何地方登陆,令唐人防不胜防。

鬼室福信,仿佛看到胜利在向自己召手。

巨浪击空。

深蓝的海水挟着泡沫,掀起数人高。

咸腥的水雾扑在脸上,没有任何人改变神色。

都是自信的看着前方,看着逐渐逼近的大唐水师。

战鼓音骤然一变。

只有数里之地。

以现在的风势,船帆全被吹得鼓胀起来。

倭人的海船如离弦之箭,向着唐军楼船扩张。

就在这时,头顶上方听到鸟的鸣叫。

高市和中大兄不约而同,抬头望天。

中大兄微有些诧异:“居然不是海鸟。”

一般跟着船队盘旋的,会是一种叫做贼鸥的鸟。

这种鸟就是后世的海鸥。

因为胆大不怕人,而且非常贼猾,常趁渔人不注意,从渔人的收获里,抢夺小鱼干。

所以被倭人称为贼鸥。

中大兄听到鸟叫声,就以为是贼鸥。

谁知抬头一见,哪里是什么海鸟,而是一只硕大的雄鹰,在高空盘旋。

高市抬头看到老鹰,一直古井不波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既见老鹰,是吉兆,我们此战必胜。”

中大兄心里一动,顿时想起来,高市家的徽章便是以老鹰为图。

名为白头鹰。

既然在临战前见到此鹰,那么说是吉兆,最是应景不过。

中大兄忙点头附和:“吾王气运加身,此战我国必胜,助百济复国,再联合百济吞并新罗,从此我们倭人,也可以上中国,享受丰盛富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