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霸总和他的顶流
现代世界。
贱渣文。
主角攻受在十八岁相遇, 组了个三人乐队。
那年他们为梦想流浪,在天桥下打过地铺,在桥洞里卖过唱, 最穷的时候兜里只有几个钢镚, 吃开水泡馒头。
也是那年,他们相爱了。
还是那年,渣攻撩骚出轨,受找了过去,被渣攻打的左耳半聋。
又是那年, 他们分手,乐队解散。
五年后, 他们又相遇了。
主角受一跃成为顶流, 当红小生。
主角攻继承了家产, 是身价千亿的霸总。
主角受看着左拥右抱浪荡情场的渣攻落泪,渣攻来了兴致, 两人开始了你追我逃、你不追了我又自己回来了……一系列虐恋情深, 成功he。
明乐看的津津有味, 积极举手:“那我呢, 那我呢。”
系统:“你是三人乐队里的最后一个人。”
明乐激动了:“我是和主角受一起变大明星了,还是和主角攻一样回家继承家产了。”
“你沦落为了MB。”系统, “去卖屁股了。五十一小时,三百包夜。”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明乐爆哭:“我不要、我不要!”
系统冷笑:“你不要也得要。”
它就不信这回还能搞上。
*
剧本,《霸总和他的顶流》。
又名《插翅难逃》。
七月,夏季炎热。
夜市,烧烤摊老板捞着白毛巾擦汗,油烟在烤架上腾飞, 喝酒的、吹牛逼的、腻歪在一起打啵的小情侣,背着书包的学生仔,哄孩子的阿婆。
“笃笃!”
“轰轰!”
奥迪和一辆雅马哈同时飙过,甩了行人一脸汽车尾气。
“要命啊。”
“撞到人怎么办。”
“那妞好靓。”
“这该死的有钱人。”
空气的飘荡着焦灼的气息,生活热切平凡。
三人接了个路演,赚了他们人生里的第一桶金,整整五百块大洋,出来犒劳犒劳自己。
一瓶雪花啤三块五一瓶,烤腰子十块一串,金针菇两块五、鸡腿八块、韭菜一块五,生蚝十块钱仨,两盘串串二百。
沾满油污的桌椅上坐着三个年轻人。
背着吉他的年轻人最随性,花衬衫、大裤衩,一头卷毛乱七八糟的,他趴在桌上咬着塑料杯子的边边,一点点往嘴里渡着还冒着白沫的雪花啤酒。
他屁股很翘,撅着就更翘了。
后桌的几个小姑娘频频往这里瞅。
这仨,一个比一个帅。
最耀眼的是中间那个,白t牛仔裤帆布鞋,目测全身不超过两百块。他肌肤冷白,人群里仿佛里打了光,睫毛浓密纤长,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泪痣,神色很淡,清冷矜贵,标准的人间富贵花。
“朝玉,我给你带了盒饭。”说话人眼尾狭长,一副多情的长相,声音却很温柔,见朝玉没动,顿了顿,无奈道,“……消过毒了。”
朝玉是个深度洁癖患者,来这里都是为了他们俩。
朝玉看了眼浅蓝色的饭盒,掀了下睫毛,声如碎玉:“我还不饿。”
“多少吃点啊。”康怜南是典型的□□属性,掌管着三人的财政大权,衣食住行,“你一天没吃东西了。”
演出了一天,朝玉只喝了两瓶水。
有人在看他的屁股。
明乐现在对屁股这两个字比较敏感,叼着酒杯回望,发现是四个小姐姐。帅气性感的青年勾起了唇,长而微卷的睫毛往下,深麦色肌肤莹润、泛着黑珍珠般的质感,暧昧的朝小姐姐们放了次电。
“呼。”
“呼呼。”
几乎是瞬间,小姐姐们脸红了,纷纷钻到同伴怀里,兴奋的啊啊啊个不停。
那个黑皮卷毛的小哥好帅啊。
大裤衩都好帅。
是朝玉先注意到这边的骚乱的,明乐恰巧回身对上朝玉的目光,青年抬手把卷毛往后捋捋:“看什么看。”
他没形象的往后瘫瘫,懒洋洋道,“没见过撩妹啊。”
顾明乐看不惯朝玉这叼样,觉得他矫情。
朝玉嫌弃顾明乐放荡的私生活,看对眼就约炮。
俩人天生八字不合。
康怜南习惯性的打圆场:“顾哥……朝玉?”
康怜南和朝玉都才十八,顾明乐二十四了,人家小孩是追梦,他是跟着瞎混。
朝玉率先移开目光。
明乐拿起腰子啃:“有点老了。”就着口啤酒,“这家店不行啊,还没我手艺好。”
康怜南有些惊讶,要知道这位主儿可是连碗都不刷的:“你还会做饭?”
“会啊。”明乐见康怜南似乎不信,眉梢微扬,“诶呦,不信你顾哥?”他笑了,笑声沙哑,“小孩,看好了,哥今天给你露一手。”
青年起身,伸了个懒腰,露出一截劲廋的腰,后面几个人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毫无所觉。
或许是知道了,懒得管。
康怜南见明乐真的去找老板了,当即担忧道:“朝玉,顾哥不会被老板打出来吧?”
朝玉拧眉,冷淡道:“不知道。”
康怜南紧张的坐不住了:“要不我还是去看看吧?”
朝玉不管:“随你。”
“朝玉!”康怜南指着明乐,有点激动,“顾哥真的上了……好厉害。”
他长相多情艳丽,性格却腼腆害羞。
很羡慕顾明乐这样行事无所顾忌的人。
朝玉也看了一眼,明乐挽起了衬衫,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他跟老板很谈的来,笑容灿烂,一口大白牙相当显眼。
烤炉很热,他流汗了,喉结、额头,晶莹的汗液滑落,他又解开了两颗扣子,火光映照着镀了层蜂蜜似的胸膛,热气、烟雾、人声的滚滚浪潮、或明或暗的色气映照着人间烟火。
朝玉撇开眼,捏了捏塑料杯,他喝了一口啤酒。
辛辣感在味蕾上绽放,冰凉的液体滑入咽喉,他被呛到了:“咳咳。”这是他第一次喝酒。
康怜南连忙递水:“朝玉,你怎么喝酒了?是不是拿错杯子了。”
朝玉生的很好,羊脂玉的般的脸旁泛起了胭脂红,他眉眼隽秀清冷:“没有。”
他盯着冒着泡泡的黄色液体,这玩意好难喝。
明乐二十分钟后才回来。
他热的一批,问康怜南:“有皮筋没?”他要绑头发。
烤盘里有荤有素,焦黄,调料撒的均匀。
香味直冲人的灵魂。
康怜南咽咽口水:“没、没有。”
他们都是男生怎么会有皮筋。
明乐哦了声,转身就往后面小姐姐那桌了。
他带着湿漉漉的热气,冲一个女孩子撒娇,黑皮青年顶着一头蓬松浓密的卷毛,嬉皮笑脸的凑过去,指着额前:“我好热,小姐姐可以帮我绑一下嘛?”
妈妈!
救命。
小姐姐真的在哆嗦,她手上戴着两个皮筋,一个纯黑的,一个带着粉色小草莓:“你要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