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霸总和他的顶流
录歌棚一小时三百。
康怜南的《追》, 讲的是一个暗恋者的故事,少年的爱纤细敏感,又充满着无尽的温柔。
“你的目光。”
“我的朝向。”
……
最后这两句康怜南老是怕跑调, 他的爱谦卑委婉,这将近赤.裸的歌词, 他唱的结结巴巴。
明乐和朝玉还瞒着康怜南。
他出来抽烟。
男人靠着走廊, 他仰着脖子, 喉结明显,白烟丝丝缕缕。
腿长,肩宽,夹着烟得手指微微屈着。
朝玉跟了出来:“顾哥。”
明乐看过去,眉梢微扬。
朝玉还是不喜欢烟味, 躲得有些远,他穿着浅灰色的卫衣, 眼眸仍旧清冷:“吸烟有害健康。”
明乐其实不怎么懂朝玉, 小孩看起来挺乖, 但就是个冷心冷肺的小王八。
他弹弹烟灰:“你知不知道康康喜欢你。”
顾明乐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主动提?
朝玉眼神闪烁了两下,他避开明乐稍有审视的视线:“知道。”
他又不蠢。
“操。”明乐骂了声, “你是真狗。”
康怜南伺候大爷似的伺候着朝玉。
朝玉心安理得的享受着,愣是一句都没提。
朝玉没有反驳。
他不在乎康怜南:“你生气了?”
明乐咬着烟,“王八犊子别跟我说话。”
朝玉:“……”
他抬头,“顾明乐,我没错。你要我直接挑明告诉他我不喜欢他?”顾明乐看着浪荡,其实心很软,软的有点可笑,“你以为他不知道我不喜欢他?”
明乐顿了下,像是才认识朝玉:“那错的是他?朝玉, 你敢说你没钓他?”
像是给驴子前面绑一根胡萝卜。
朝玉不说话了。
他低头,看着自己鞋子,一是烦躁,二是不解:“你那么在乎他干嘛……你喜欢他?”
没有刻意钓,但也不能说一点没钓。
他还是不觉得自己有错。
“你瞎扯什么。”明乐把烟按了,他感觉这事是说不通了,“回去吧。今天包了三个小时,康康要还找不到状态,你就去。”
过道有点窄。
两人擦肩而过,朝玉抓住了明乐的手腕。
明乐挣了下,没挣开:“朝玉。”
“我们不是奸夫□□。”朝玉,“我和他没有任何不正当关系。顾明乐,是我和在跟你谈恋爱,是朝玉,你还要我藏多久?我们的关系就这么见不得光?”
其实他们也就瞒着康怜南而已。
明乐还是甩开了朝玉:“朝玉,你不可以对一个喜欢你的人这么残忍。”
他是喜欢朝玉,但远远比不上康怜南对朝玉的喜欢。
朝玉呼吸乱了一瞬。
他眼里有过丝阴霾,明乐进了录音棚,有个戴着工牌的工作人员看到了朝玉,看清了少年惊艳的脸,她热情起来:“你好,需要帮助……”
朝玉双手插兜,眼里满是不耐:“不需要。”
工作人员已经走了过来:“我看你好像……”
朝玉侧身,他笑着,却是没有一丝温度:“我说,不需要。”
走廊里吹过一阵冷风。
工作人员打了个寒颤,她觉得后脖颈有些凉,诺诺的:“抱歉……打扰了。”
没人回应。
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
录音室回来,康怜南发现明乐和朝玉之间有些不太对。
好像是吵架了。
但他们之间的关系才缓和没多久。
康怜南走到中间,左边明乐,右边朝玉,他想问又不太敢开口:“……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要不今天去外面吃?”
“不了。”明乐还要去找工作,“你们俩先回去吧,我去逛逛。”
康怜南哦了声,朝玉没说话,他今天就挺沉默的。
三人分道走了。
明乐自己一个人时立马原形毕露:“我的小玉弟弟好像生气了,真可爱。可爱到我想给他两脚。”
朝玉是真的渣,尤其是对康怜南。
特别是这货还渣的理直气壮的,“他根本就没多喜欢康怜南吧。”
“……”系统,“你瞎几把扯什么。知道什么是虐恋情深吗?贱渣的精髓就是虐恋情深,前期虐受,后面虐攻。”
明乐记得朝玉好像没被虐,康怜南全程凄凄惨惨,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在他头上疯蹦跶,堂堂一个顶流,被朝玉的情人、一个十八线欺负的上了热搜:“他们俩其实挺作孽的。”
这个世界里,前期的篇幅不大,剧情的重点在后面,霸总和顶流的重逢。
系统想辩驳,但又觉得没啥好说的,最后:“……一个渣,一个贱,不也挺般配的。”
明乐不想找工作。
但顾明乐不会忍心让朝玉继续喝酒的,他爱一个人时也很温柔。
但这个世界里,温柔的人似乎总是被辜负。
顾明乐是这样,康怜南也是这样:“下个世界能不能让我当个富二代?能不能!”
就想醉生梦死,无所事事。
明乐很硬气,系统更硬气:“想屁吃去吧!”
还想当富二代,当乞丐去吧。
系统旁观明乐和朝玉的恋爱,很纳闷:“朝玉应该冷‘亿’点?”他跟康怜南谈恋爱不这样啊。
跟明乐谈就还挺乖的,完全看不出渣攻的本质。
“冷?”这个世界的顾明乐有烟瘾,但明乐不怎么喜欢抽烟,他买了盒薄荷糖,“朝玉跟康怜南那不算谈恋爱……那是玩。”
后来朝玉腻了,不想玩了,可康怜南走不出来了。
明乐含着薄荷糖看招工广告:“你觉得朝玉是个什么样的人?”
系统想说渣,但朝玉对明乐不渣。
它摆脱剧情里对朝玉的刻板印象:“粘人……有点色?”
有点色?
明乐差点没绷住:“不。”他纠正道,“是凉薄。”
这一年,康怜南和顾明乐是真的在挣扎。
朝玉不是。
他有钱,朝家的独子,打小锦衣玉食,顺风顺水,受万千宠爱。
朝玉是来玩的。
朝玉过得太顺了。
顺的他有些无聊,恰好学校里有个人很喜欢他,近乎卑微的喜欢他。
都快高考了。
朝玉说康怜南乐感不错,要不要和他一起走。
康怜南怎么可能不同意,他跟朝玉来到了这所陌生城市,梦想就是爆红,过上好日子。
后来朝玉腻了,也玩够了。
他就回去继承家业。
朝玉也的确是天赋异禀,不过五年,他就成了商业一霸。
心想事成,无所不能。
康怜南就惨了。
他家境一般,也不敢回家。
在朝玉风风光光的那五年,他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一只耳朵还出了问题的人开始在娱乐圈摸爬滚打。
直到再重逢。
他们都不是曾经的少年了。
那人在一堆人里仍然耀眼,他表面光鲜、内里早就裂满了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