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同性婚姻马上就要合法的缘故,最近金主的情绪很不稳定。 他们都说同性婚姻合法后,我们肯定会分手,因为蔚先生一定会去找他曾经的白月光结婚。 我也这么以为。 可近来他却总是动不动就跟我红了耳朵,也越来越小孩子气。 比如晚上,我洗了梨,分给他一个,他一看,不高兴了。 你怎么能跟我分离呢?!他语气控诉。 好吧,我的错,不分,我们不分梨。 于是我们夜里分了桃。 蔚先生是个好金主,因此作为合格的情人,我不该让他难做。确定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那天,为了彼此体面,我主动提出了分手。 或许用分手这个词不太合适,应该是分开才对。 蔚先生愣了:你不想和我结婚吗? 我也愣了:我们不是包养关系吗? 蔚先生:哪个混蛋说的?! 我:? 后来蔚先生委屈地哭了一整天。 我再也不敢提分手。 - 排: 1.第一人称主受 2.表面不露声色背地醋王妻奴攻*坚韧好看男神受 3.受以为他们之间是契约包养,关系存在时限性;而攻以为他们本来就在谈恋爱,所以可劲儿撩可劲儿拉扯。 4.酸酸甜甜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