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凤凰业火(十六)
骰子鬼嘻嘻一笑,深藏功与名。
它可不是老古董,与时俱进的骰子鬼对人性最了解不过,任务者多少都有点精神问题,束缚、捆绑才最能勾动其欲望。
而此时,太原客栈的厢房之中,扮做俏书生的寇仲在软榻上辗转难眠,他摸了下胸口,艰难的按下了额角迸起的青筋。
“……吃得苦中苦,方可为人上人。”
“……成大事者,怎可拘泥于小节?”
寇仲捏紧了拳头,额上渗出了一片薄汗,只见他轻软的中衣之下,胸肌并腰身处都绑了麻绳,特意勒出了饱满的形状。
细细算来,他混入婠绾一行人中已有数日,捏着鼻子忍了一路,连香体丸都吃了,未成想还要学如何将自己捆绑诱人。
若非已至太原,再生事端会引起阴葵派的注意,寇仲定然要掀了客栈打出去。
他睡不踏实,翻来覆去的忍耐自己不要扯断绳索,一旁的小公子听了半夜,终于忍不住披着衣裳起身,跑来敲他的门。
寇仲脸色很差,好在他还记得自己弱柳扶风的书生人设,“嘤咛”了一声,这才打开房门,居高临下的问:“你干什么?”
小公子“嘘”了一声,从门缝里挤进来又带上门,这才道:“书生哥哥,你再不睡要生出黑眼圈的,贵人瞧见不喜欢。”
他自衣衫里摸出一盒软膏,放在寇仲手上,柔声道:“喏,这是安眠用的,在太阳穴涂一点,不过要少用,这方子是花楼里出来的,多少有一些催情的效用。”
寇仲一脸复杂,没有想到青楼里还有男人,只得说道:“……我真是谢谢你了。”
小公子柔柔一笑,羞涩道:“不必客气,咱们也算同气连枝,别输给慈航静斋才好,哥哥天姿国色,可是压轴戏呢。”
“天姿国色”的寇仲一口老血,吐不出来咽不回去,他看了一眼小公子,发觉小少年眼波流转、体态风流,自在的像只小兔子,不由问道:“你身上绑绳子了没?”
小兔子含羞带怯,道:“绑了呀,只是和书生哥哥不太一样,我们这样身体单薄的少年,用的是丝绸缎带,最衬皮肤奶白,勾人怜惜,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寇仲本也该用这样的缎带,不过他身体强健,因而与黑衣青年一样,用的是粗糙些的麻绳,勒入紧实的肌肉之时,就像被捆缚的豹子,最是让人有凌虐感不过。
“在这种方面,她们倒是很有研究。”
寇仲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怎么听怎么写着“记仇”二字,道:“不愧是魔门。”
这几日来,陈婆婆为了磨一磨他的性子,男德让寇仲抄了八遍,他一闭眼就是三从四德,睁开眼臂上还有一颗守宫砂。
堂堂少帅,一方豪雄,不要面子的。
翌日一早,陈婆婆一如往常,将寇仲扮作的俏书生在内的六个美人叫起来,先是检验了一番守宫砂,然后去请江师姐。
“这一次要侍奉的,是一位血脉尊贵的大人,若是有谁出了岔子,阴葵派的手段绝对会让他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
江师姐语焉不详,没有将凤鸟的身份对几人说明,不是任何一个男子,都能接受自己服侍的对象并非人类,况且凤鸟已经化作人形,没必要再特意告知这一点。
她的目光如一道冷电,令几个柔弱的小美人儿不敢与其对视,纷纷低下头去。
打一个巴掌给一个甜枣,江师姐放完了冷气,陈婆婆拎着帕子上前,道:“江姑娘放心,老身教出的美人自有分寸。”
她笑容慈祥,温和道:“凭诸位的姿色手段,总有一两人能得贵人的青睐,介时……可不要忘记送你上青云的阴葵派。”
美人儿们风情各异,皆应道:“是。”
寇仲的潜伏之路终于见了曙光,不由感动的双目湿润,他弱柳扶风的倚着千岁出了口气,这才捏着嗓子道:“…大人,不知在下几人侍奉的贵人,是什么身份?”
一米六的千岁一个踉跄:“!!!”
陈婆婆没有发现千岁的异常,只是恨铁不成钢的摇了摇头,训斥道:“老身这几日是怎么教导你的,要自称为奴家!”
她连连叹气,语重心长的道:“你一个后宅男子,知道这些有什么用处,好好利用你的美色,迷住了贵人才是正道。”
统率三军的寇仲:“………嗯,呵呵。”
硬了,硬了,拳头又硬了。
这老妇人教导男子很有一手,小公子这种少年,她教导对方自称为人家、要叫贵人姐姐,寇仲这种弱柳扶风型的,自称为奴家,冷峻的黑衣青年则自称为属下。
寇仲一听到“奴家”这两个字,就恶心的头皮发麻,恨不得能当场倒拔垂杨柳。
“……唉,无知男儿,如何能体会老身我一片苦心,为尔等量身打造的人设。”
陈婆婆念叨了好一阵儿,这才放过脸色漆黑的寇仲,对几人道:“今夜,你们就要被送到贵人府上,取悦女子之道老身也已教导完毕,希望诸位能学以致用。”
她抹了抹眼尾不存在的眼泪,十分慈祥的道:“老身思来想去,能为你们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附上一件小礼,在阴葵派中为诸位祈祷,能得到贵人的青睐。”
说罢,陈婆婆一挥手,几个少女托着一件物事送到几人的手上,寇仲隔着缎子摸了一下,脸色一黑,竟是一只皮项圈。
算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真就饿其体肤,为了瘦腰,他已经几天没吃饱过。
敲打过了几人之后,江师姐命人去准备马车,只待天色一黑,就把美人秘密送到朱雀轩,而寇仲几人则回房去换衣裳。
阴葵派事事想的周到,不仅寻来了风情各异的美人,还量身定制了符合人设的衣裳,将角色扮演的情趣发挥到了极致。
譬如那对双生子,都穿白衣做小仙童打扮,头上还带了一对毛绒兔耳,冷峻青年着铠甲,衣内还捆着花样颇多的绳索。
寇仲的定位是俏书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那一种,千岁送来的衣裳是一套大红的纱衣,看着很有情趣。
“自古狐妖配书生,我看这套纱衣与公子很是相配,还有一对狐狸耳朵哩!”
千岁磨破了嘴皮子,生怕书生不肯换这轻薄露骨的衣裳,万一读书人的倔骨头发作,觉得受辱,一头撞死了可怎么办?
“不用说了,红衣裳挺好的,我换!”
谁知寇仲非常痛快,他拎着那件轻薄的红纱衣,不知想到了什么,耳尖竟然红了一下,没有为难千岁,自己去换上了。
透过薄纱,几乎能看清衣衫下他分明的肌理纹路,甚至捆着胸腹的绳索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