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一章 都市异能题材,琳达上门……

这日以琳达·布莱克小姐作为小说出版的糟糕开局, 似乎好像是某种不详的预兆。

华森特教授与陆华然女士坚信书籍出版的本质,是以小说内容的好坏决定。白金出版社对《大道仙途》的附加要求过于无礼,那么自然可以选择其他书商。

但是两位显然都忘了,多得是后来畅销的图书在最开始, 却是无人问津。比如在如今美利坚大众排华情绪正浓厚时期, 作为商人本质的出版社并不愿意为个华夏作者冒险。

即使他们都承认这是本非常棒的小说, 但他们骨子里对于有色人种的蔑视, 即使感叹于千风明月的才华, 也要怜悯且傲慢的补充一句:“真是可惜, 怎么就是个黄种人作者,哪怕是日本人亦或朝鲜人也可, 为什么偏偏是个华夏人。”

作为中间人,华森特教授将话语美化了许多, 并未将原话转告给少庭与沈灵均。

最终也建议少庭与沈灵均:“不如就取个英文名字,至于这英文名背后的作者,究竟是研究了许多华夏历史文化的白人,还是就是个华夏人,就任凭读者们猜测。”

“况且出版社的考虑也并无道理。”华森特教授说,“换成个英文名也不说明自己是哪国人, 总归书卖得越多越好,赚到口袋里的钱才最真实。”

“按照你们华夏人的老话讲,何必在乎这些虚名?”

并非天真理想的小朋友了,实打实的利益远比其他重要。

关于这点少庭并非不懂, 只是他同样也不会天真的认为,披个英文名字躲在后面,就能万事无忧。

“美利坚华人留学生亦是上千甚至上万。”少庭向华森特教授解释,“《大道仙途》是在沪市出版过, 并且流行一时的小说。躲在英文名字背后,被揭穿这就是个华夏黄种人作者无非时间问题。”

“到那时候又该如何处理作者国籍问题?会不会读者感到被欺骗,排华情绪更加严重?那时我本人又该如何自处?如何面对我自己国家的同胞们?”

“一个谎言撒下,是需要成千上万个谎言来弥补。”少庭道,“教授,很感谢您帮我联系出版社,但若是不能堂堂正正使用原作者名,承认我的国籍,那么这书不出也行。”

出书一事就此搁置,陆华然很有些担心年轻人才华横溢,就定会心高气傲,遭此挫折万一折了心气那就真是罪过。

寻了时间想开导安慰一番,就见那天才作者跟个没事人似的,与她那儿子沈灵均日日外出寻找有趣的地方玩乐去了。

陆华然本人有工作在身,默默观察段时间,见这俩人亲密无间,黏在一处又无需工作,两个公子哥又都不缺钱,那真是每日逍遥自在过的有滋有味。

她有日下班回来的晚了,在厨房倒了水,见客卧依旧亮着灯,便想敲门进房闲聊几句。

站在门前才发现这二位没关紧房门,透过巴掌款的距离,见到她那离一米九不差几厘米的独子,正靠着床坐在地毯上,他身高体型在那里,便轻而易举的把人整个圈在怀中。

那漂亮的东方小少年窝在他怀里,沈灵均苍白削瘦的下巴枕在怀中人漆黑蓬松的黑发上,二人看一本书,沈灵均低声给他做翻译。

“我们在天的主,愿你的国度降临,你的旨意行使在地上就如同在天上……”

他声音刻意放缓,温柔低沉的钻进懒洋洋的依靠着他猫似的少年耳中。

竟是在朗诵翻译圣经的选段。

陆华然静静看了一会儿,悄悄地带上房门,便很自觉的不打断小情人之间的静谧相处时光。

只是回房间时也无不想到,她心中也有些发痒,看来也是该再谈一段恋爱给终日不变的生活,添加些蜜糖般温柔甜蜜的调剂了。

也无语想到,她与华森特教授却是担忧多虑了,年轻人会受挫折不错,但自有更加充斥着心灵的感情填补上这挫折带来的负面情绪。

年轻真好。

陆华然想,要是她年轻个二十岁,能遇上个孤注一掷的真爱,又何必在意性别与差距。

她这日却又在日记本上写到:

但也只有年轻人会把被万众反对,所有人都明眼看出是歧路的感情当成这便是真爱。

倘若没有足够多的不看好,不布满荆棘与坎坷,这感情又怎会跌宕起伏与痛苦到仿佛刻骨铭心?

越是难以走下去充满坎坷的感情,越是会给予人这便是真爱的错觉。

十年后若是回头看,有几人还能承认那是真爱,而不是年少不懂事做的可笑事情?

沈灵均亦是在多年后,才知道母亲在日记中写到的关于他与许少庭之间感情的真正看法。

他的母亲开明之处在于不干涉独生子的选择,但他的母亲其实打从心底也并不肯相信真爱的存在。

虽然后来也逐渐认可了他们二人的感情,还是说道:“关于爱情此路,男性始终比女性更能承担风险,即使踏错道路也还回头不晚。”

“可对于女性,我倒是认为不要过于追求真爱和相信爱情才是上上之策。”

陆华然叹息说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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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利坚呆了半月有余,附近街道和唐人街摸了一遍,吃了开在美利坚的各种沪市饭店、广州酒家,又尝了各种本土改良版本的各国餐厅。

无所事事的日子固然舒畅,久了也还是觉得应是找点正经事做。

陆华然都以为这两人要天长地久的当公子哥了,某日就见两人抱了台德国产的打字机回来。

她以为这二人要学习段时间,就见少庭字打的飞快,反而沈灵均要练习段时间。

“你怎么这么熟练?”沈莱恩好奇问道。

许少庭道:“再熟练也没用,也只能打英文。”

他心中想,要是拼音普及,有了这台打字机每天一万字都没问题。

手写的效率远远比不上键盘,但是这次准备的故事也不长,动笔之前他先向沈灵均讲述了,是个二十万字左右带有幻想色彩的故事。

这个故事少庭也早早和沈灵均选定了投稿期刊,是纽约本地的一本面对大学生的读物杂志。

故事主人公设定便是个十九岁,大一新生,有些害羞但心地善良,大多时候还算阳光开朗的白人男孩。

听到少庭要设定白人做主角,沈灵均蛮惊讶:“你要以白人做主角?”

“本土化再所难免。”少庭说,“你听我继续讲下去。”

这个白人男孩金发碧眼,但是寄人篱下,父母早逝。

沈灵均又打岔:“很经典的开头,塑造主人公悲剧性的童年经历,一看作者就是老手了。”

少庭没忍住捂他的嘴,抗议道:“听我继续说下去!”

沈灵均笑弯了眼睛,连忙求饶:“好的好的,你继续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