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522.

《哥谭爱情》的第二部 比第一部好上很多,依靠我们奇妙的分工,居然真的把整篇小说掰上了正途。

剧情如脱缰野马,一路从蝙蝠侠单挑超人,布鲁斯单挑蝙蝠侠保护超人,进展到布鲁斯和蝙蝠侠一起群殴超人,布鲁斯和蝙蝠侠和超人一起群殴卢瑟。

你问为什么卢瑟会出来?

有超人在的地方没有卢瑟不是很奇怪吗?

最后在教堂里,超人徒手捏了两个钻石戒指,见证了蝙蝠侠与布鲁斯的婚姻。两位新人脸上的笑容远比阳光下卢瑟的头顶更闪亮。

啊,我满足了,小甜饼就是最棒的!

“你不觉得少了点东西吗?”芭芭拉问。

哦,对哦。

车呢???

“发挥一下想象力,自己脑补。”史蒂芬妮说,“反正他们都结婚了,今晚会发生什么,用脚趾头想都能猜得到。”

我不想用脚趾头猜,我想看您直接写。

太太,饿饿,饭饭!

523.

“是这样的。”史蒂芬妮说,“我最近迷上了一个超可爱的太太,她会在网上画小圆和小樱的联动同人漫。”

她双手捂脸,“因为实在是太可爱了,以至于我脑子的邪念全部都被压制下去了。”

我和卡珊一人压住她的一边肩膀,芭芭拉和善地道,“好东西应该和大家分享。”她意味深长,“史黛,你懂我的意思吗?”

史蒂芬妮恭敬地呈上平板电脑,“请。”

我们四个人头挨着头,围着史蒂芬妮的平板电脑。

史蒂芬妮的太太真不愧是宝藏太太,小女孩们贴贴看得我们四个脸上扬起慈祥的姨母笑。

她还会给小樱和知世设计新裙子,画小圆和小焰一起去逛夏日祭。

她甚至还画了罗宾和超级小子暴揍QB,拯救魔法少女们的中篇连载。哇,太太是超凡双子的粉丝吗?

我一边关注太太的推特,一边感动揩泪,“好可爱,太太一定是那种又甜又软的元气美少女吧!”

“你们的太太是男生。”芭芭拉冷静地说。

芭芭拉把手机亮给我们看,他在推特上回复粉丝了,说他是男生。

这、这,这又有什么关系,太太一定就是那种又甜又软的元气美少年吧!

芭芭拉继续翻着太太的推特,“太太的同人图里,罗宾和超级小子的出场率是不是太高了点?”

我理直气壮,“甜甜的小男生喜欢超级小子怎么了?”

史蒂芬妮理直气壮,“甜甜的小男生喜欢罗宾怎么了?”

芭芭拉不为所动,“我看看,他还画过夜翼的同人图,哟,还挺帅的。”

“休想暗示我,”我正色道,“夜翼屁股那么翘,紧身衣那么紧,有谁不喜欢夜翼。”

“不喜欢夜翼就是犯罪,”史蒂芬妮说,“会在半夜被蝙蝠侠和罗宾暗鲨掉。”

没错,就是这样!

不甜又不软的不可爱小男生才不会在画夜翼的时候,给他的屁股点高光呢!

524.

芭芭拉的眼神里含着怜悯,她把一张图翻给我们看,“你们的太太还画了Ace、提图斯和阿尔弗雷德猫。”

手机屏幕上,韦恩家最受宠的猫猫狗狗蜷缩在沙发上,天鹅绒高背椅同样让在场所有人感到眼熟。

我负隅顽抗,“就不允许其他人养狗养猫吗?”

史蒂芬妮不愿面对现实,“就不允许其他人买天鹅绒高背椅吗?”

芭芭拉为我们的冥顽不灵叹息,放出了最后的大招,“他画了小白。”

我瞪大眼睛,凑过去一看,芭芭拉手机屏幕上歪着的那只露陷汤圆赫然就是我那不成器的契约妖兽。如果不是太太作画失误,那小白无疑是又胖了一圈。

芭芭拉看着瞳孔颤抖的我和双目失神的史蒂芬妮,好心道,“不需要我动手查IP吧?”

呜呜呜,怎会如此,怎会如此!

此时卡珊德拉拿出绝杀,她茫然地看向跪倒在沙发上的我和用手锤桌的史蒂芬妮,“达米安难道不是又甜又软的元气小男生吗?”

她疑惑道,“你们说得没错呀。”

我:……?

卡珊,你眼睛上戴的八百米滤镜是不是忘了摘下来?

这滤镜哪里买的,迪克那儿批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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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珊:“画小女孩贴贴的小男孩不甜吗?”

史蒂芬妮:“甜!”

卡珊:“喜欢看《百变小樱魔术卡》的太太不软吗?”

我:“软!”

卡珊:“喜欢小动物的人不元气吗?”

芭芭拉:“那确实元气。”

“对啊,”卡珊一摊手,“所以达米安不就是又甜又软的元气小男生吗?”

我大受震撼。

是我和史蒂芬妮局限了,是我们两个不通透。

达米安就是又甜又软、会画美少女贴贴、喜欢看《百变小樱魔术卡》的元气小男生!

不认可的人半夜会被搅局者和蜀山剑修敲门暗鲨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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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以后,我和史蒂芬妮看达米安的眼神里都带上了奇怪的软萌滤镜。

当杰森又一次提出小乔和达米安是天使与恶魔的配对时,我和史蒂芬妮严肃地反驳了他。

“达米安是多可爱的男孩啊,不要对他抱有偏见!”我皱起眉头。

“达米安是多元气的男孩啊,你们要多多体谅他!”史蒂芬妮满脸不赞同。

迪克附和道,“没错,小D其实是很活泼的男孩,杰和提宝,你们要多多发掘他的另一面!”

杰森的表情惊恐,他看看窗户外面今早被达米安晨练砍成两截的绿植,又看看电视里批评现任罗宾暴力执法的评论员,揪住提姆快速后撤。

“敌人已经进入了韦恩庄园,提米,快打开庄园的所有安保系统,带他们三个去做毒气检测!”

527.

赵缺德师兄要的麻烦材料,我还没有搜集齐。

趁着我的飞行许可还没过期,我和阿福打过报告后,连着几个晚上在中美往返。

美利坚时间晚上七点,我还在哥谭用刀叉吃阿福做的小羊排,试图在我爹眼皮子底下弄走一小块芝士焗龙虾尝尝味道。

美利坚时间凌晨两点,我踩在渡厄上往前飞,跟着美美的消息满山满海打转。唯一的惦念还是等下能去吃碗热干面,希望老板多加辣椒。

总之,我也不知道其他人是什么时候发现我晚上不在家的。

某天午饭后,我们躺在沙发上消食,杰森突然跟我打了声招呼,“李,能不能帮我带一瓶老干妈?”

我疑惑道,“中超市不是有吗,你直接去中超市买啊。”

“中超市好贵,”杰森抱怨道,“在华夏买就很便宜。”

我:“……你爹是亿万富翁,然后你为了省几美元,还特意要我去华夏给你代购老干妈。”

“几美元难道就不是钱了吗?”杰森义正言辞,他拍着我的肩膀承诺,“等你回来请你吃老干妈味辣热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