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二更】
维维追星,追的还是简丛这颗半道退出的星,是他们谁也没想到的。
餐桌上,房璐的脸色终于坠入谷底,走向今天以来的最低峰。
比起房璐又A又飒的熟女路线,维维的气质更偏文艺。
一尘不染就像穿着白色连衣裙,光脚穿行旷野的小镇女孩,相当有大片质感,所以备受几个知名导演的青睐。
这次她跟虞长暮在李海波手底下搭的戏,讲的是杀人犯。
电影开篇虞长暮饰演的男主,当着所有观众的面在树林里杀了人,被维维饰演、在附近幼儿园当幼师的女主正好路过看见。
虞长暮戴着帽子口罩,整个人捂得严严实实,一看见维维拔腿就追。
维维反应也快,三两步便蹿进自己熟悉的小路,猫到儿时捉迷藏发现的土坡小洞里。
虞长暮手里攥着刀,刀尖往下淌着血,一步一步踩在藤条密布的枯叶里嘎吱作响,其实就徘徊在维维头顶。
维维屏住呼吸,很冷静地掏出手机设置了静音,包包上磕碰会发出声响的饰品也被小心翼翼解开绳子,藏到脚下深棕的湿土里。
整个过程有条不紊,素颜朝天的面上也没有太多慌张。
虞长暮四处找了一圈,实在找不到线索,便打算先拖着尸体暂时找个地方掩埋。
维维躲的这个洞口很窄,洞口枝叶密密麻麻,她必须蜷缩蹲在地上才能被容纳,纯白的连衣裙早早被泥土染脏。
虞长暮拖着尸体拽行时,维维只能看到虞长暮膝盖的位置。
但尸体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珠,却正正好跟她平视,窸窣窸窣从她眼前经过,即将被维维亲眼目睹着跟真相一起消失。
但虞长暮在自己精心挑选好的地方,几铲土下去,却发现这里原来早已被人相中——埋着另一具尸体。
看腐蚀程度,跟他杀人的日子前后不会超过一个月。
故事由此展开。
接下来虞长暮每杀一个人,都会在现场附近发现另一具尸体。
他一面掩盖自己的罪行,想暗地里把曾经的目击证人维维杀了,一面为这些不知为何出现在他杀人地点的尸体寻找凶手。
最终结局大反转,揭示另一个连环杀手不是别人,正是维维。
这是一个关乎他们全县的秘密。
而适合这种故事惊艳反转的,大概就是维维的长相气质。
她跟房璐年龄相当,早已婚配、孩子七八岁,但身材面容依旧是二十岁冻龄,眼神里永远带着少女那种活力。
眼下维维拖着行李箱,一见简丛在餐桌上吃饭,便飞快从挎包翻出笔和一小块签名版,认认真真用那双澄澈的眸子期待望着人问:“简宝能帮我签个名吗?”
那时候,简丛嘴里还叼着没啃完的羊排,听她一声“简宝”直接懵了。
周围两个剧组的人也全懵了。
还是扛着摄像机的柳斯鉴腾出一只手在他背上戳了一下,简丛才通电般回神。
赶紧顶着众目睽睽放下骨头,起身从旁边抽来卫生纸在嘴上擦擦:“确定是我没认错人吗?我本人跟《少年派时代》……还是有差距。”
简丛说着伸手想接签名版,又觉得自己手上有油,正左顾右盼,维维便异常体贴地从挎包里再次翻出湿纸巾,笃定道:“怎么可能认错,你声音一模一样,我就是你粉丝。”
简丛简直受宠若惊,双手接过湿巾,就差跟她两人对着拜起来了,连声:“感谢感谢,我确实是没想到我能有活粉,还是维……”
简丛说到一半忽然想起什么,四处扭头朝大家望了一眼,了然:“你们不会是整我的吧,想看看我发现维维姐是我粉丝是什么反应?”
显然不只是张思楠,他每天看着自己微博暴涨的数据也觉得不真实。
一点自己有了粉丝的实感都没有,只像新认识了一大帮子网友。
但维维又急又气:“没有!我真是你粉丝,你自信一点!明明唱歌非常好听!”
简丛还是不太相信,手上接过签名版了,眼睛里却还装着迟疑:“那姐你记得我初舞台的评级吗?”
维维:“当然,你所有舞台的评级我都记得!除了最开始因为跳舞不够好是B,后来一直是A,结果他们还防爆让你退了赛,我差点气死。”
周围一圈人听的一愣一愣,李海波小声问边上人:“防爆……是什么意思?”
“好像是他们综艺选秀的一种说法,节目组发现简丛可能会爆,提前让他退赛扼杀在摇篮里什么的,免得占了别人出道位。”那人纳罕,没仔细了解过确实说不出这个词,“维维姐真是简丛粉丝啊……”
简丛终于也被说服。
实在是维维迷妹的眼神过于赤|裸,她从走进这,两个眼珠子就只黏简丛脸上,一眼没看过其他人。
简丛是真的感觉自己在她眼睛里看到了光。
于是他又一番千恩万谢,难得慌乱不知所措:“这种一般都写什么,我以前没写过。”
维维笑道:“写什么都行,就写个‘To维维’,然后签你的名字也行!”
“哦哦,那我这次得多写点,搞不好以后就没机会了。”简丛扬唇握着笔杆自我调侃,“那就写个‘To维维姐Moviequeenforever’。”
永远的影后。
“好呀好呀!”
维维高兴的脸都红了,跟十七八岁的追星少女毫无区别,一点看不见功成名就的架子。
简丛单手拨开笔盖,就那么悬着拿白板,便低头在签名版上写起来。
维维给他准备的是油漆笔,金色带闪的字迹写在白板上很漂亮。
小胡子感觉他这签的有点随意了,想说要不要坐下来垫在桌上写。
结果简丛刚下笔第一个字,就把大家再次惊着。
柳斯鉴早有准备,好整以暇架好大特写。
“小简你字写这么好看呢!”李海波第一个忍不住,他现在就是看自己捡回家的宝贝疙瘩,越看越喜欢。
林格离简丛近,看他游刃有余写出一手漂亮的连笔,眼睛都直了:“哥你专门学过吗……”
关于简丛的字具体多惊艳,虞长暮应该是他们这群人里感悟最深的。
以前在A大,简丛上课经常忘带笔记本,隔三差五就要蹭他的用。
用着用着两人的笔记就混了,前三五页还是简丛的专业课,但再往后翻三五页,又回到虞长暮的专业课。
就算匿名扔进字体库,虞长暮也能一眼认出来。
简丛的字,跟他看起来乖乖巧巧的脸不一样,明显更随了暴躁的脾气,只保证字体框架不变,剩下一切的笔画都游龙走凤。
规整大气中带着很多私人的偏好、理解,笔顺处理经常跟一般不一样。
唯一不变的,就是那股藏在骨子里的张扬和自信,一个一个都是活脱脱的“小简丛”,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