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在凡界苏醒的第二十八天

直到金发少年一行来到学院岛的魔法公会, 米迦勒都未赶来。

在踏进传送传送阵前,金发少年突然开口道:“他不会有事。”

拉斐尔微愣,金发少年踏入传送阵, 转身看着传送阵外愣愣的看着他的拉斐尔平静的说:“所以你没必要这么担心。”

在许久后, 拉斐尔抑制不住的低低笑出了声, 看着金发少年的湛蓝双眸里满眼的欣喜和满足的笑意:“是。”

一身小男仆打扮的玛门满脸不耐烦的“啧”了一声, 踏进了传送阵站在金发少年身边, 手上还提着一个大箱子。

拉斐尔依旧一身淡蓝色法袍, 温雅睿智的气质使他不像一名魔法师反而像一名学者,他轻松的提着一个大行李箱踏进传送阵立在了金发少年的另一边, 脸上的笑容让人真切的感觉到了他的喜悦。

传送阵外的魔法公会的工作人员见他们就位, 便开启了传送阵。

安置在传送阵上晶石猛然发出亮光,随后整个法阵上的图纹发出了刺目的亮光, 等亮光淡去,传送阵里的三人已经从学院岛的魔法公会被传送到了阿加雷斯城的魔法公会里。

金发少年很淡定的踏出了传送阵, 拉斐尔微笑着跟上, 玛门好奇的看了看地上的传送阵才跟上他们的身影。

白天的阿加雷斯城格外的萧条冷清,三人从魔法公会里出去, 只见街上空荡荡的只有三两个人走在街上, 还有不少流浪汉蜷缩在角落里偷偷的看着他们。

走在街上,金发少年还能在街上、店门口或是阴暗的小巷里看到一些昏睡着毫无形象的醉汉。

现在还是早上时分,金发少年漫不经心的扫视着这个闻名全大陆的城市。哪怕是在白天清晨,金发少年也能从街道上的街铺和各种漂亮的街灯、雕像、喷泉以及各种装饰品看出这个城市的夜晚有多喧嚣糜烂。

一家店门突然打开,一个人影被扔到了街上也就是金发少年他们的面前, 店门口出来了三四个彪形大汉, 领头的那个看了金发少年三人一眼, 哼了一声便看向了被他们扔出来的那个人:“记住, 你只有三天时间,要是超过三天还还不上钱……你想想你是想用你的手抵债还是用腿吧!”

说完之后,他就领着手下的人回了店里大力关上了门。

被扔到地上的是个醉醺醺的中年男人,他从地上艰难狼狈的爬起来后看了金发少年三人一眼,打了个嗝就东歪西倒的走了。

拉斐尔温雅的微笑有些减弱,玛门一脸兴味吹了声口哨,金发少年神色不变的继续向前走。

在知道金发少年打算去阿加雷斯城后,伊森给他推荐了一家旅馆,说那家旅馆可谓是五星级旅馆,旅馆中的战斗机,而且一向只招待贵族或者高阶职业者,收费虽然不菲但住起来确实无可挑剔——这家旅馆甚至提供各种明面上地方或者地下娱乐场所的请柬和为你解决不一般的麻烦,然后还送上了那家旅馆的VIP卡。

因为那家旅馆最好的套房只接受拥有VIP卡的人入住,而且拥有VIP卡的话旅馆愿意为你解决一切麻烦。

末了,伊森还表示,如果有什么需要,请尽管报上他家的名号,整个诺亚大陆,敢正面得罪他家或者不卖他家面子的人,真不多。

金发少年毫不客气的应了。

当他们走进那家旅馆奢华空旷的大厅在前台递上VIP卡后,一位明显在旅馆里地位不低的男子立刻出来热情的招呼他们。

“奥斯顿公爵(伊森)早就派人来吩咐,这是我们全旅馆最好的套房,请进请进,看看有什么不和心意的我马上为您换。”男子笑容满面的打开房门请金发少年三人进去。

金发少年环视这个套间一周,对拉斐尔点了点头。这个旅馆套间比当初和亚撒他们去学院岛时一路住的那几家廉价旅馆好太多了,套间也确实够漂亮没什么可挑剔的。而且凡界的旅馆也就是那样,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天使长和魔王们的寝室,更别说和他的大圣堂比了。

接到金发少年的肯定,拉斐尔这才拉着男子寒暄起来,微笑着套情报。

玛门把行礼一放立刻跑去露台,感受到城市里弥漫着的各种负面情绪,玛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贪婪陶醉的表情。

金发少年坐到了柔软舒适的皮质沙发上,随手拿起了桌上放着的薄薄的像是杂志的书本,翻开一看,竟然是近期阿加雷斯城里无数家拍卖会、赌场、俱乐部、酒吧等娱乐场所的介绍,甚至还有各式宴会、聚会的时间地点以及隐晦介绍了一下地下场所。

难怪伊森对这家旅馆的评价这么高,金发少年兴味的看了起来。

送走旅馆的负责人,拉斐尔拿出行礼箱子里的茶具和茶叶泡了壶花茶,把斟满茶的茶杯放到金发少年面前的桌子,拉斐尔也端着杯子坐到了金发少年对面的沙发上。

把书合上,金发少年端起茶杯浅抿了一口。

拉斐尔瞄了金发少年之前看的书本一眼,很明显他知道那是什么,然后他温雅一笑:“里面有您感兴趣的吗?”

“有。”金发少年放下茶杯,“地下拍卖会什么时候举行?”

“明晚。”拉斐尔微微坐正,飞快的回答。

金发少年翻开手里的书本,摊开其中一页指着里面的一行字给拉斐尔看:“今晚的这个舞会,吾要参加。”

拉斐尔拿过书看清楚了那一行字,脸色有些微妙,“这个舞会……”

“看来你也知道。”金发少年单手撑着下巴,唇角微微勾起,“梵卓家族,血族十三氏族里密党的领导者。吾之前一直在学院岛少有关注别的种族动向,没想到血族们在诺亚大陆混得不错。”

“自魔党退到魔界后,密党在凡界便壮大了不少。”拉斐尔对血族也有些了解,在来凡界这十几年里收集到不少情报,“就是第二纪元时,血族的族群也没那么大。”

“这不奇怪,时间久了,无论是哪个种族都能找到发展的方式。”金发少年在学院里看了不少的史书,对凡界的历史了解得差不多了,端倪也看出了不少。“要不是第二纪元末的圣战令第二代血族损毁得差不多,如今他们的实力也不该只有这么点。人类一发展,以人类血液为食的血族自然也跟着飞速发展,第三纪元的时候如果不是有教廷,血族们的地位恐怕会凌驾于人类之上。”

第二纪元时就有了第二代、第三代血族,在第二纪元末的圣战中第二代、第三代血族几乎全灭。圣战结束后,神斩断三界通道,第三纪元开启,剩下的第三代血族在凡界创建了十三氏族。

可血族到底是黑暗生灵,而且以人类血液为食,他们在凡界注定见不得光。那是是教廷的鼎盛时期,教廷大肆捕杀血族,整个大陆对血族的存在分外仇视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