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一章 选一个早晨吧
李叱看向高希宁,有些好奇地问道:“鸣鸿?你怎么会想到这个名字?”
高希宁笑道:“李先生留给你的书册我也都看过,想起来曾经在一本书中见过,李先生写下的关于神话中五大名刀的故事,这五大名刀之首便叫做鸣鸿刃。”
李叱也想了起来,点了点头:“确实是好名字。”
在李先生留下的那些故事中,关于鸣鸿的讲述其实并不是很多。
故事中提到,开创了中原文明的一个神,被尊称为轩辕,轩辕无所不能,他还亲自打造了一把无可相比的宝剑,又用打造这把剑剩下的材料,又打造了鸣鸿刃。
宝刀造好之后,寒气外溢,甚至隐隐有魔气内蕴,轩辕神觉得此刀不祥想要毁掉,可是刀却仿佛有灵性一样,在感知到了神要毁掉它之后,竟是自行飞走。
自此之后,这刀就再也没有人见过。
李先生留给李叱很多书,其实是有一种尽快把李叱打发走的意思,所以给的时候,基本上也是有什么给什么。
李先生坚持的信念就是……任何看起来像是主角的人,都可能是他的威胁,所以能躲就躲。
他又不是那种愿意干掉所有的像是主角的人,如果那样做的话,那他岂不是就是唯一的主角了?
这样的信念,李先生当然不会随随便便对谁都说,这只是他自己的秘密而已。
如果不知道李先生身份来历,不知道他因何而存在,那么就不可能理解的了李先生这种务必苟住的信念。
在李先生在某个时代读过的神话故事中,其实关于鸣鸿刃的故事更为离谱。
轩辕打造神兵轩辕剑的时候,材料被熔化后流出来一些,竟是自然形成了刀的模样,而非是打造轩辕剑剩下的材料所造。
这刀并非人为锻造出来,自己流出,自己成型,却有着和轩辕剑匹敌之力。
轩辕担心此刀流落到民间的话会造成大祸,于是想以轩辕剑将此刀斩断。
可是一念才起,鸣鸿刃就化作一只红色的云雀飞上高空,至云端后,又化作了一道赤色流光飞走。
自此之后,再无消息。
事实上,如果当时轩辕真的用轩辕剑去斩鸣鸿刃的话,只怕是两败俱伤之局。
后世之人分析说,鸣鸿刃飞走,是因为它与轩辕剑同出一脉,它知道必是两败俱伤的局面,不忍伤害轩辕剑,又不想自己受伤,所以才会飞走。
李叱又仔仔细细的看了看这把长刀,忽然间诧异了一下,下意识的抬起手揉了揉眼睛。
高希宁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李叱摇了摇头道:“我之前曾经把一滴血滴在这刀上,可是刀身不沾血迹,直接滑落下去,可是你看……”
他指了指刀身,竟是多了一条隐隐约约的红线。
传闻中,鸣鸿刃是为魔器,刀身隐隐可见血色纹理。
这种事,居然如此巧合?
高希宁听李叱把那故事又讲了一遍后,对于魔性,魔器,这些词汇似乎有些担忧。
李叱却笑了笑道:“不魔性的人,也干不出用周皇刀劈夫子圣刀的事,倒是合我脾气。”
高希宁道:“你真的喜欢这名字?”
李叱点头:“喜欢。”
他看向鸣鸿刃:“我才不会让它飞走。”
就这样又过了三天后,东征的事已经安排妥当,这次回豫州城罗境也随李叱一同回来,他当然也知道了那个什么圣刀门的事。
“等解决完这件事我再走?”
罗境看向李叱道:“不然的话,我也有些不踏实。”
李叱笑道:“你不走,我不踏实。”
罗境忍不住也笑起来:“确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留下的话,终究还是有用。”
李叱道:“一位大将军给我做贴身护卫,你乐意我都不乐意,东征的事为重,燕先生那边已经准备妥当,招募来的民勇总计有四十几万人,昨日就已经在城东集结好,给你调用的战兵队伍,有一军也已经在城东等候,另外一军,会从别的地方出发,在半路与你汇合。”
罗境起身:“那我就真的去青州了。”
李叱道:“去去去,留在豫州城里,每天都让吴婶给你开小灶,搞的我都不得不每天去曹猎那里蹭饭。”
罗境哈哈大笑,抱拳道:“那我明日一早就出城了,不用送我,我此去最迟两年,快则一年半就会归来。”
李叱道:“你想的美,在青州打的顺利,我就会派人把你接替回来,你还想两年再回?”
罗境道:“为了减我军功,你也是无所不用其极。”
李叱道:“那当然,我多抠你难道还不清楚?”
罗境笑着再次抱拳行礼,然后告辞离去。
罗境去青州,大概需要走三个月才能到豫州青州交界处,以两万四千左右的战兵去攻打那么庞大的地域,这种事说出来都显得匪夷所思。
青州地域之大,大概相当于一个半豫州,罗境说两年能回,其实已经有一丢丢的狂。
安排好了东征的事,李叱就能专心应付那个圣刀门的门主。
第二天一早,李叱还是带着豫州城内文武官员送罗境出征,在城门口,李叱亲自敬上三碗酒。
“十个青州不及一个罗大将军。”
李叱道:“你要记住我的话,不可冒险行事。”
罗境哈哈大笑:“十个青州都不及我,所以主公大可放心,还剩下九个等着我去打呢。”
说完后在马背上抱拳一拜,然后拨马,带着数十万队伍浩浩荡荡的开拔。
在送行的百姓人群中,方诸侯站在那看着远处的李叱,眼神有些迷离。
在他身边的赫连下几次都忍不住想要冲过去,都被方诸侯拦住。
不久之后,城中一家车马行里,方诸侯和赫连下回到他们在后院的住处。
这家车马行就是曲南怀提到的藏身处,车马行的老板是皇帝的人,确切的说,是老皇帝的人,再确切一些的说,是已经死去很久的大太监刘崇信的人。
老皇帝喜欢豫州,曾经来过多次,他当然也知道曹家的重要,所以也最担心曹家的人会不老实。
如果是曹家的人想杀皇帝的话,在别的地方未必能成,可在豫州城,大概皇帝会必死无疑。
当初的缉事司有多强横百姓们还没有忘记呢,只是好像一下子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刘崇信的党羽遍布天下,一是为老皇帝监察地方,监察各大家族,二是为刘崇信自己铲除异己而布置。
刘崇信这个人有些复杂,他在山河印中的地位极高,在他权势滔天的时候,甚至连曹猎的父亲也必须对他以礼相待,甚至称兄道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