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林肯马奇
第二天,哥谭所有报纸的头条都被同一个画面占据:黑暗骑士将扑向哥谭小王子的利爪一个过肩摔按在地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名记者有着独特的拍摄技术,看到这张照片的人难免会觉得蝙蝠侠看向小韦恩的眼神里写着掩不住的担忧,而小韦恩的俊脸上则是气定神闲的信任感,好像他早就料到蝙蝠侠会来救他一样。那种扑面而来的信赖感,被记者女士拍摄得淋漓尽致。
先不说这名身在宴会现场的记者在差点命丧黄泉之际还不忘记自己的工作,抓拍到这样一张无论是光线还是构图、角度都堪称完美的照片,并且很可能帮助她供稿的报社拿下年度销量奖。哥谭市民对这个场面都相当喜闻乐见,纷纷高呼:嗑到了!
当然,也有双方的毒唯单推对此反应激烈:那个黑漆漆傻阔佬什么时候能停止蹭我家的热度?两人根本不熟,勿cue,谢谢!!
至于在医院加护病房中的林肯马奇,看着这张报纸,已经酸到快要吐柠檬汁了。
任何见到他被割喉那一幕的人都会以为他已经死透了,可救护车赶到现场的时候,医生们发现他居然还有生命体征,也许是因为那一刀并没有划在动脉上。于是医生们赶紧对他展开抢救,等到他恢复意识后,迎来的就是警方的盘问。
这是他所组织的晚宴,他临时更改计划又出了这么大的问题,要不是他在生死之间走了一遭,现在就该直接下对他的逮捕令了。
……到底事情是从哪里开始变成这一步的,林肯马奇自己也感到非常的迷茫。现在,他最恨的该死的布鲁斯韦恩就坐在他的面前,惺惺作态地削苹果给他吃,还装模作样地关心他!
“太不幸了,谁能想到,你的那位朋友居然暗中和法庭有联络呢?还想把你和我们一起杀掉……”在袭击当天连根头发丝都没伤到的“布鲁斯韦恩”坐在床前,穿着他的高定西装用他大少爷的双手削着苹果,语气悲痛,“很可惜他逃走了,警察没能抓住他,没用的gcpd。”
“不幸中的万幸,我死里逃生了不是吗?”林肯马奇说话的强调还很虚弱。废话,他早就打算让那个利爪扮的朋友背锅,伪造了那人连夜出国的假象,就是为了防止意外,但他可是相当自信绝不会发生意外……可谁知道居然会遇上阿卡姆的神经病逃狱呢!?
每年拨给阿卡姆疯人院的投资都是喂给他们养的老鼠的吗?为什么这群人逃个院轻松得就像办理酒店退房手续?
还有,这群疯子,又是为什么会知道他在那里举办宴会,还知道利爪的存在?
“是啊,你能活下来真是太幸运了,看来利爪也没那么厉害。”布鲁斯赞同地露出一个相当傻白甜的笑容,他终于削完了那个该死的苹果。林肯都已经想好了该怎么拒绝他,谁知道这个任性大少爷直接自己啃了一口苹果,边津津有味地吃着,边帮助卧病在床不能动弹的林肯打开了液晶电视,哥谭电视台正在滚动播放这条震惊哥谭人一百年的新闻:前日,蝙蝠侠协助哥谭警方寻找到哥谭多年的神秘组织猫头鹰法庭老巢,破获了近百年间的一些意外死亡案件,确定法庭及其爪牙利爪为凶手……现87名凶手已移送……
林肯马奇一口气没上得来,差点憋死自己。
他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只能是玛莉亚鲍尔斯那个蠢货,或者其他什么人,没注意自己身后的尾巴,把他们的老巢暴露给了蝙蝠侠,直接一锅端了,等他收拾完法庭还有空顺路过来救个韦恩。
活动地点只要有钱,再建多少个都无所谓;被抓的那些成员,以他们的家世背景,出来只是时间问题,林肯还巴不得他们都死光由他一人来统领法庭;但最重要的利爪,法庭这传承至今也最有价值的财产,这一下就折损了一大半!……虽说这个数字也有一部分比例是他贡献出来的就是了。
如果蝙蝠侠能听到他的心音,大概会回答他:就算没有“引路人”,顺着这些成员的家产及他们这些年投资的建筑,包括被法庭威胁过的艾伦韦恩曾经参与的建筑建设,一个个排查过去,要找到他们不是难事。只是这样会更加有效率,也更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罢了。
唯一的问题是,被法庭置于地下的存放利爪的棺材数目,和他们实际捕获的利爪数目对不上号,二十只利爪如今不知所踪,线索显然指向林肯马奇这个背景全都是伪造的神秘家伙。
要说还有什么疑点,那就是他的身上绝对没有令咒的痕迹。杰克从上次败走就没有再出现过,灵基的感觉十分微弱,白葵差点以为她已经回英灵座了。
加上明明也在逃狱行列,却不知去向的小丑。据说就是有护工在交流时说起了这些天哥谭的异状才勾起了小丑的兴趣,由他组织了这一次盛大的阿卡姆犯人派对,但到了会场附近他本人却不见了。这就导致贝恩他们被抓的时候还在嘴臭小丑临阵脱逃没胆量,小丑女不甘示弱地骂回去,骂战双方一人得了一记蝙蝠手刀,打包送回阿卡姆。
足足三方不安定因素潜伏,就足够让蝙蝠的眉头能夹死蚊子了。
罗宾白天要上学,夜翼也在布鲁德海文念大学,他们只能在晚上加入。最佳工具人百貌哈桑团队就没这个困扰,他们没日没夜地搜寻哥谭,而蝙蝠侠,自从有了擅长易容的百貌哈桑替他顶包扮演布鲁斯韦恩,他就彻底放飞自己白天的身份,专心做他的夜行生物。
当卫宫切嗣的白葵能跟着混上韦恩宅的三餐,不愁魔力,扮着布鲁斯的他就在这几日每天把拜访林肯马奇当做日常一样刷,骚扰到林肯每天都血压拉满,夜晚还派哈桑蹲守。可林肯自始至终都没有露出一点马脚,没有接触利爪也没有接触杰克,只能认定他也相当了解英灵特别是暗杀者们的来去无踪了。
通过林肯马奇的血液样本分析,他们确认,他确实“死”过一次,但又借用琥珀金复活了他是个能将自己改造成不死怪物的人。他不怕被利爪狠狠来一刀,也不会怕疼痛,蝙蝠侠常用的恐惧威慑战术在他这里就派不上用场了,只能等待他自己露出马脚来。
电视上的节目还在播放,蝙蝠侠和他身边的白发黑甲青年的身影一闪而过,两人并未进行任何的交流,但他们好像有一种高效又奇怪的默契,一人负责牵制另一人割贝恩的管子,与此同时还利用毒藤女的植物绊倒了稻草人,让他摔在自己的药剂上。
当一个人酸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的酸就会产生一种质变,比如说,开始产生奇怪的代入。像林肯马奇,他此时想的,就是当他代替布鲁斯韦恩入主韦恩庄园以后,韦恩财产和韦恩科技都在他的手中,那个穿戏服的蝙蝠就算为了自己的装备,也得向他俯首称臣,帮他荡平哥谭!更不用说罗宾,还有蝙蝠身边新出现的那个不知道是不是他领养的大龄罗宾的青年,也都会成为他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