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很高兴能和马尔克、莫莉他们聊天,并为他们开始约会感到由衷欣喜。我甚至都不觉得嫉妒。真的,一点儿都不妒忌。我把马尔克视为接近她的唯一合法途径。当然我可以直接监视她:读她的电子邮件、试着窃听她的手机。但我还没做那些令人讨厌的事就已经觉得自己是个讨厌鬼了。

如果马尔克和莫莉能进展到肉体上的亲昵,我祝福他们。

倘若他们有了肉体关系,而马尔克能够慷慨地通过一次小小的,快速无痛扫描,再更新一次我的记忆库,那就更妙了。

呸!好吧!我承认,我妒忌他。我渴望知道所有马尔克会和她做的事:情感的冲动、感官的刺激,以及性。但自从这些与我绝缘以后,我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肉体的快乐是判定生命是否值得延续下去的唯一标准吗?

我不能接受这个观点。毕竟,身体遭受重创的人仍然能够设法使自己的生命意义非凡,使生命生机勃勃。看看斯蒂夫•霍金吧!通过简单的搜索,我找到了这位伟大的宇宙学家说过的一句最恰如其分的名言:“专注于力所能及的事,别让残疾成为阻碍,并因此后悔。不要让自己的心灵和身体一样残疾。”他是对的。我必须得跨过这道自怨自艾的坎儿,平心静气地思考自己手里已有的选择。

什么才能让本来就极度孱弱的生命值得延续下去呢?这是非常关键的,我必须找出答案。也许网络可以告诉我答案。虽然我开始了搜索,但我仍心存疑虑。

我的第一个搜索目标是在科学范围里。有一篇论文,探讨的是“幸福的相关神经区”。合著者们自创了各类区域,分别命名为自主、个人成长、积极关系、接受自我的程度、愉快与不愉快情绪的比率。接着文章开始罗列数据,将人生的意义量化为大脑各个部分的脑电活动水平。答案似乎与问题的关联性并不大。但这没什么奇怪的:科学家们总是以客观的态度对待我们最终的主观体验。

我又从别的方向进行搜索。古希腊的哲学家们也没能给我带来什么安慰。按照他们的说法,做正确的事比感到幸福更重要。这个说法能让我满意吗?不管怎么说都令人怀疑。虽然我的智商增长了不少,但我仍认为自己还不够资格挑战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智商和智慧还是有区别的。我认为,智慧,来源于你一辈子对社会和你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来源于对他人所犯的错误及其后果的观察,来源于你自己所犯的错误,并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智慧是需要时间的。我有信心,终有一天,我会修成智慧之果。我拥有全世界的时间。

接着我又求助于更现代的哲学家。我发现康德反复强调着黄金法则;我猜这应该是规范个人行为的金科玉律。我也许应该考虑一下。

叔本华说,最好是从未出生为人。这对我来说没问题,我生来就不是人。

不朽的刻薄鬼,安布罗斯•比尔斯1将幸福定义为“在想到别人的苦难时,油然而生的惬意。”伟大的老比尔斯啊。

一位印度圣人说幸福是一门艺术,能让你想要的正好与你已经拥有的一致。这多方便啊。让芸芸众生能够苦中作乐。

佛教徒把结束苦难作为他们的目标,并通过冥想以及遵守特定的戒律达到涅槃的境界。我能做到冥想吗?我能做到四大皆空吗?如果我成功了,会留下什么呢?我有灵性吗?或是灵魂吗?

基督徒则说,幸福就是安住于神之爱中。我是基督徒吗?马尔克肯定不会盲目地接受几千年前未开化的牧羊人写下的既令人迷惑又自相矛盾的经书。所以我也不会。

我再次降低了自己的期待,继续寻找答案。

从互联网上随机找到的段子里发现的答案有:激情四射地活着才是幸福的关键、自我实现是生活的目标、我们之所在存在是因为我们要去帮助别人。(虽然喜剧演员斯蒂文•赖特曾这样问道“那么其他人存在的目的是什么?”)。还有人说,每一分钟都不应该虚度,因为我们所拥有的时间是那么有限。不过时间我倒有很多。还有的说,家庭才是幸福的最大的源泉(不过马尔克的家庭显然不是这样的,而且还恰恰相反。)

所有这些徒劳无功的搜索都使我沮丧。

我发现有人标榜自己是个“幸福快乐的家伙”。他说:“幸福不是要去寻找的,而是要制造的。是你选择了幸福。”显而易见,幸福是可以通过训练获得的技能、一种心理习惯。

在一本名为《幸福研究》的杂志中,我知道了,彩票中了大奖并不能带来幸福。

从一份名叫《世界幸福数据库》的资料里,我了解到丹麦是世界上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我好奇丹麦如此之高的啤酒销量是否与此指数相关。)

哈佛积极心理学中有一门课,俗称“幸福101”。这门课是过去十年里席卷全美的几百堂心理学课程之一。显然,出现幸福赤字的不仅仅是我一个。

我甚至找了一些顾客写的感谢信,他们说,购买了特定牌子的洗涤剂、润肤霜或止痒药以后,让他们觉得“生活有意义了”。我应该订购那些产品吗?我用得着那些产品吗?这些东西能安抚我精神上的疥疮吗?

大多数人都是靠什么得到幸福感的呢?我找到了一张清单:发现和发明、解决问题、写了一本出色的书、谱了一首杰出的交响曲、任何形式的艺术创作所带来的兴奋;以及受到夸奖、制创造出什么东西、在运动或竞技中取胜、工作上表现突出、在其他任何方面取得成就。还有欣赏音乐、读书、视觉艺术、物质世界的美好。这些至少还都是我能做的事情,但我想要的更多。

对一些人而言,快乐与获取实体性的东西有关:漂亮的家、游艇、私人飞机、精美的物品、让人眼红的车、最新潮的电子小玩意、可爱养眼的男/女朋友、频繁且令人销魂的性生活、周游欧洲和亚洲的财力、享受奉迎巴结的陌生人的服侍等等。类似的东西你都需要有个血肉之躯才能参与,至少大部分是。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数字化的气。

但是,马尔克,也就是我,一直知道——即便我们俩都拒绝承认——最大的快乐来源于我们拥有的友谊,来源于一起做的事情:一起吃饭、一同看电视、看电影、看戏,或者一起欣赏音乐会;一起走路、聊天、听音乐——只要在一起。和一票可爱的,志同道合的同伴在一起闲晃,瞎转悠。我还有机会享受这样的快乐吗?我有志同道合的同伴吗?我还会有吗?

就这个问题沉思良久,我勇敢地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坠入爱河。即便我经历有限,我也知道浪漫的爱情既创造出了无可比拟的快乐,也创造出无法想象的绝望。爱存在时,兴高采烈;爱消散时,痛不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