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午后,艳阳高照,不见一丝凉风,虽已是秋日,但热意不减,在外头多站一会儿身上背后都得冒出汗来。

但雁城的城门处却还是有许多人顶着大太阳挤在一起,各种议论声,谈笑声,小贩趁着人多来叫卖杂货的吆喝声,父母管教不听话乱跑孩子的斥责声,还夹杂着驴啼马叫的牲畜声,乱糟糟的响成一片,宛如赶集般热闹的不行。

当然他们并非是真的来赶集,而是听说今天有个青丹会的坛主要被吊在城门口示众。

坛主是干什么的,在青丹会是什么地位,很多人都不知道,也不关心,反正能被拿出来杀鸡儆猴,肯定不是小鱼小虾,定是个大头目。

且先不提青丹会在雁城的名声已经臭了,这坛主再惨都得不到什么同情,就说这样的大头目,平日里也定是锦衣玉食,仆从成群的富贵人。

不少在乱世中苦苦熬日子的底层平民最恨的就是这种富贵人,凭什么我们贱如蒲苇,只是想要活下去都如此艰难,你们却能逍遥自在,坐享其成?

这样的恨意让贫富两者之间就算毫无交集,许多人也恨不得让有钱有势的那一方全都遭殃死绝。

比如这个青丹会坛主,以前大约是高高在上,让人碰不到一片衣角的,可如今却要狼狈不堪,形同猪狗一样被吊起来任人羞辱围观,真是想想都觉得痛快。

这样痛快的事自然要来亲眼瞧瞧才过瘾,所以雁城里不少人便呼朋唤友拖家带口的跑到这儿来,搓手跺脚激动不已的等着看热闹。

“让让,让让!”

人群中有几个衙役在努力的为一位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年轻人开路,嘴里大声的喊着。

“乐公子来了!”

原本吵吵嚷嚷的城门口稍稍安静了一瞬,随即陷入到更大的喧哗声中。

“快看,快看!是乐公子来了!”

“真的?别挤,让我看一眼!”

“我也要看,我也要看······”

人们争先恐后的往前涌,伸着脖子踮着脚,拼命的想看清这位最近在雁城声名鹊起的“乐公子”到底是长的什么模样。

也有不明所以的过路商人纳闷的问。

“乐公子是谁啊?你们怎么见了他跟见了神仙下凡似的?”

“连乐公子都不知道?外乡来的吧?”旁边挨着的雁城人立刻鄙夷的白了他一眼。

“乐公子可是救了我们全城人的大英雄,若不是他,我们早就要背井离乡去逃难了,就连待会儿要被吊城门的那个青丹会狗贼,也是乐公子给抓住的,不仅如此,他还从山贼手底下救下了一帮无父无母的流浪小乞儿,让这些可怜孩子们有饭吃,有书读,有个落脚的地方了,你说说,他年纪轻轻,相貌生的又好,心底又善良,还这么有本事,不是神仙是什么?”

“真的吗?”

商人听的目瞪口呆,却还是有些不信。

“可我怎么听说,这青丹会的贼人好像是朝廷钦使抓的·······”

“呵,朝廷的人既然这么会抓贼,那以前怎么没抓到?这次若没有乐公子不计安危的去引蛇出洞,朝廷钦使又如何,一样扑个空!”

那人说完,又立马意识到这是在大庭广众,非议朝廷钦使只怕是要引祸上身,顿时后悔不迭,只得装无事发生似的不再搭理这商人,扭头朝人群里挤进去跟着像潮水一样向前涌,呼喊声亦像浪潮般高涨。

“乐公子!乐公子!”

高坐在马背上的乐之俞,墨发朱唇,眉目如画,皮肤在阳光下白的几近透明,堪称上的是个冰肌玉骨的绝色美人。

这样的美人,完全配得上穿金戴银,珠翠满身的富贵打扮。

可乐之俞没有,他就穿了件简简单单的青色衣衫,束着月白的腰封,没有绣纹镶边,连个玉佩香囊也无,全身上下素净的就跟在场许多人的穿着一样寻常随意。

早在街头巷尾的纷纷传言中,乐之俞就已经被塑造成了一个寒门出身,不畏强权立志为民请命的草根英雄式人物了。

如今见到他这样的朴实无华的装扮,众人对传言更是多信了几分,对乐之俞也是好感越来越大了。

寒门又如何?寒门照样能出金凤凰!

瞧瞧我们乐公子这出色的样貌,这高贵的气质,比那些大家公子也不差呢,不对,比大家公子们还强得多!

“乐公子!”

人们咧嘴扬着笑脸,自发的为乐之俞让开一条路,挥舞着手臂朝他打招呼,欢呼声不绝于耳。

乐之俞出来前,是没料到会遇上这样热情洋溢的欢迎场面的。

苏一告诉他今天云致雨要被吊在城门示众后,他想着来看看这个害他差点活活摔死的疯子落到什么惨样,好散散心中的闷气。

结果刚出大门就遇上了奉命前来送牌匾的的县衙文书,据说,这牌匾是朝廷钦使亲笔所书,作为额外的嘉奖送给乐之俞的。

想啥来啥啊!

这天上掉的馅饼让乐之俞的心情顿时愉快了不少,尤其是听了文书说有几家豪绅财主想要买他的宅子,愿出高价时,那心情更是拨云见日,一下子开心了起来。

既然想和秦哥哥成亲,聘礼可就少不了啊。

岭西苦寒之地,宁远承要养二十万的大军,又得不到朝廷的拨款支持,财力上肯定是艰难的,看他平日的衣着用度都是令行从简,想必为了筹措军饷也很费心力,那自己把这卖宅子的钱都当聘礼送给他,岂不是两全其美?

可惜留在无忧谷的那些历年积攒的生辰礼不能带出来,要不然,养岭西大军养个三五年都不成问题啊!

“乐以忘忧。”

苏一把牌匾上几个龙飞凤舞的黑漆金字照样念了出来,高兴道:“公子,这朝廷钦使还挺有心的,把你的姓氏也给写进去了。”

乐之俞也很满意,乐以忘忧四个字听起来就很清新雅趣,不落俗套,兆头又吉利的很,挂在这大宅院里属实是锦上添花,让人一见便生欢喜之心。

只是这字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

都是迥然有力,洒脱自如,气势也很足,若不是事先知道这是朝廷钦使写的,他几乎都要以为这字是出自于秦哥哥之手了。

果然优秀的人都是相似的,宁远承和新朝太子两个人,都是能文善武,卓尔不群的人才,若能亲眼见到他们二人在一起比试比试,那乐之俞真是此生无憾了。

县衙文书本就对乐之俞极为的欣赏推崇,又见他得了朝廷钦使的青眼赏识,更是上杆子拍马屁献殷勤,知道乐之俞要去城门口,便忙着让抬牌匾的衙役们给他开道扬威,一路吆喝着到了这儿,好好享受了把官老爷的待遇。

当然,同以往众人看见县太爷的排场就回避如蛇蝎,躲的远远不同,乐之俞是被无数好奇仰慕的目光所包围追随,如追星捧月般簇拥着他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