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被困在这船上方寸之地,每日的时光便过得格外漫长了起来。
乐之俞是个很善于自我开解的人。
沉溺过往自怨自艾那是真正的失败,接受现实迎接未来才是新生的开始。
他从一开始的郁郁寡欢,懒得动弹,到现在已然收拾好心情,重振旗鼓,甚至摈弃了贪睡的坏毛病,待身体稍稍恢复了些元气,便早早的起床,到甲板上跟着木全他们一起操练武艺。
毕竟将来出门在外凡事都得靠自己,没个健全的体格和点防身的招数,岂不是寸步难行?
打拳耍剑太难了一时学不会,他便从简单的练起,站桩蹲马步,扛着货舱里的装米的布袋当沙包,绕着甲板慢跑,还有在门上画了几圈当耙子,拿了个小飞刀朝上面扔,练手劲儿和准头。
当然,自小娇生惯养的他开头两天连半个时辰都坚持不下去,马步蹲的摇摇晃晃,米袋才刚扛上肩膀就直接被压垮在地,眼泪汪汪的被苏一苏二匆忙搀起来揉腿捶肩,歇了半响才缓过劲儿。
“要不咱别练了?”
苏一知道他吃不了苦,以前在无忧谷时也曾心血来潮来练武,结果每次都是半途而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永远都是“明日再练”,然后就明日复明日,拖到最后不了了之。
“反正我们有钱,花钱多雇几个高手来当护卫不就好了,何必这么辛苦呢?”
原来的乐之俞没准很赞同这个建议,但现在的乐之俞却是摸着自己酸胀的胳膊直摇头。
“真正的高手都是心高气傲的,就算要屈尊卖命效力,也只会去找那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咱们一介白衣,又无江湖地位,能用钱雇来的那些所谓高手,没准转过头就能为钱出卖我们,再说我手无缚鸡之力,风一吹就倒,人家直接杀了我劫财岂不省事的多?”
“少主说的对啊,别到时护卫没请到,反而引狼入室了。”
苏二点点头,又有些感概道:“阿雁如果不是宁将军,倒真是个极好的人选,又傻又听话,武艺又高,一个能顶一百个,还不用给工钱,要是以后还能有运气多捡几个像他这样的人就好了。”
“你现在来放马后炮了?当初你还嫌弃得死,劝少主不要留下他呢。”
苏一和苏二斗嘴惯了,顺口便道:“照你这说法,那秦公子岂不是更好?相貌出众,武艺高强,对少主也是百依百顺,不但不要工钱,还倒贴钱······”
话说一半他就看见苏二拼命的朝他使眼色,立马就反应了过来,后悔不迭的捂了嘴,小心翼翼的去看乐之俞的表情。
“少主,我不是故意提起他的,你不要生气啊。”
“我为什么要生气?”
乐之俞的脸上并没有什么不悦的神色,相反倒是扬起了眉毛,很有几分骄傲。
“秦哥哥就是最好的啊,我一眼就相中的人,怎么会差?”
“呃······”
苏二越发拿不准乐之俞如今对秦知亦的态度了,忍不住问道:“少主,你不恨他了?”
乐之俞抿着唇,朝水天一色的远处河面望了过去,声音软软的,含糊又带着些惆怅。
“什么恨不恨的,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既然没有这个缘分,不能相依相守,那就学着忘记吧,若是心怀怨恨硬要强求在一起,那迟早也会两看相厌的。
乐之俞便是为了“忘记”,才会一改从前的散漫,把自己每天的时间都给安排的满满当当。
上午练完功,他会顺道去看望下还在卧床休养的宁远承,同守在边上的老神医也会聊上几句。
这老头儿虽然有时嘴上刻薄不饶人,又爱吟诗掉书袋,但肚子里的新鲜故事却是不少,讲起来绘声绘色,抑扬顿挫的,比看话本听戏还有意思的多。
下午的时候,他就会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练字。
说来也怪,以前总是坐不住,定不下神,写几个字就想去干别的,现在倒是能沉得住气,持笔伏在桌上,泼墨挥洒,一坐便是好几个时辰。
他的字也练的越来越有模样,很有几分当初秦知亦写字时行云流水,矫若惊龙的气韵了。
其实,他也有想过刻意改变笔势,不再照着记忆里的临摹来写,但无论他怎么改,写着写着就会不由自主的又开始照着秦知亦的字体练,到后来他干脆也放弃了改变,开始顺从本意,就这么五味杂陈的写下去,写得一丝不苟,全神贯注。
可不知为什么,即使他摈弃杂念,尽力的使自己忙起来,使自己从这些事情中获得充实和满足的感觉,但他的心里,永远都有一处,是空落落的。
这处空落落的角落,看似不显眼,却会让他在深夜被寂寞和冷淡包围,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乐之俞不肯承认这是因为他“忘不掉”的缘故,自己硬是给自己找了理由,觉得是因为没坐过船不适应,又或者是因为在船上呆的腻烦了,才会心生烦闷睡不着。
于是乎,在货船到了一处码头靠岸,木全等派人下船采买菜蔬粮食等补给的时候,他也带着苏一苏二跟着下了船,打算随意逛逛解解闷。
当然,今时不同往日,作为所谓的青丹会少主,估计他这张脸都上了朝廷的叛贼头目通缉名单,不能再无所顾忌的在外头行走了,只得听从苏二的建议,取了顶缝着白色轻纱的帷帽戴上,遮住了面容,也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为刻意绕路避过官府的盘查,他们来的这处码头并不是什么喧闹繁华的大地方,而是一处小渔村。
渔村的本地人并不多,但因为这是去县城的必经之路,经常有探亲和行商的人来来往往,所以在道路的两边也跟着开了不少食肆酒家,卖些活鱼鲜虾等水产做菜肴,再搭些自家酿的酒招揽客人,虽是小本买卖挣不来什么大钱,但养家糊口还是过得去的。
乐之俞信步走着,远远的便闻到一股与众不同的诱人香气。
说它与众不同,是因为它没有这渔村特有的河鲜腥气,而是种久违了的喷香肉味。
在船上吃鱼虾早就吃腻味了的乐之俞,闻到这肉香顿时眼睛一亮,鼻尖动了动,寻味便找了过去。
这家小店倒是有巧思,直接在门口砌了个炉子,刮了几只山鸡野兔在烤,油光蹭亮,香气四溢,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都要跳出来了。
果然这店的生意也是最好的,别家只能勉强坐一半桌子,他家客人却是快坐满了,吃吃喝喝聊着天,各种嗓门掺杂起来,济济一堂热闹的很。
苏二觉得人多眼杂,想劝乐之俞换个清净的地方。
“不必。”
乐之俞抬眼瞅了瞅头顶上的酒幌子,没怎么犹豫,迈过门槛就朝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