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十四颗糖
“初初,你那本书已经印刷出来出来了,里面那一篇你写给你家先生的内容,我们另外打印出来塞进信奉已经给你先生寄过去了。”
宋初愣了下,反应过来那篇文章上她写了什么内容。
距离她写文章到现在印刷出版时间隔太久了,只记得好像是挺肉麻的,那时候写的时候没什么感觉,现在回想起来竟还有点不好意思。
“干嘛啊,还赶着替我维系夫妻感情啊。”她笑问。
电话那头的人也笑着打趣:“是啊,不然这书还没开卖你们就出现了感情问题那不是倒牌子么。”
“快滚吗。”宋初轻骂了句。
没寒暄两句就挂了电话。
她点开微信,打开了季亦安的对话框,犹豫了会儿还是没发。
算了,不提醒了,就当是惊喜吧。
只不过,这惊喜似乎惊大于喜。
正午时分,局里大家刚刚吃完了午饭,正坐在办公室里聊闲天,季亦安也没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随便拉了张椅子坐在外面的公用办公室,偶然也聊上几句。
忽然,大明风风火火的从外面进来,门被大力推开,还晃了好几下。
“哟!”有人嚎了一嗓子。
其他人的目光也纷纷被他引过去。
大明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脸也红红的,不知道是被花映的还是什么,他跑上来太快,这会儿还有点喘不上气儿。
“欸谁啊!这么热情似火的上来就是一捧红玫瑰!”
“谁送的啊!大明,不仗义啊,我怎么都没听说你交了什么女朋友啊?”
“女朋友送花给你啊,这么爽快,改天带来局里让大家也瞧瞧认识认识呗!”
“你可算了吧,别倒时候被咱们吓跑了。”
……
大家你一嘴我一句的笑着调侃不停。
季亦安扬了扬眉,双手插兜,背倚着靠背,也开玩笑:“大明,交女朋友的事儿跟我上报过了么。”
大明瞪了他一眼,终于喘过来气。
“不是我的,这花不是我的!”他快步朝季亦安走过去,把一大捧的红玫瑰塞进他怀里,“是咱们队长的!”
季亦安下意识接住那束热烈又浮夸的玫瑰:“……”
大家完全看热闹的继续起哄,过了会儿突然安静下来。
一个声音问:“头儿……您这是哪位啊,别不是我初初姐吧?”
“……”季亦安无奈了,“我哪知道是谁啊,送错了吧,我这都三十好几了还有人送我这玩意儿?”
就是宋初一时兴起,应该也不至于到这么一大捧送到警局来,当面送一送倒是有可能。
“里面有封信!”大明指了指,一脸吃惊,“我刚看了眼,我的妈呀,我只能说,季队,牛皮!”他竖了个大拇指。
“谁啊。”
他一面说着,一面从里面翻出那一封信封,竟然还挺厚。
信封外壳上写着几行字,他还没看清,就一只手伸过来,被人抢了过去。
“歪日?!!”抢走信封的那个警察看完也惊了。
一声嚎把其他人也一并吸引了过去,于是大家围成一团,挤在一块儿争着看那信封上到底写了什么。
看清楚的人纷纷发出刚才那人那样的感叹,其他没看清楚的争着凑近八卦中心八卦来源。
等都明白了,大家都是一脸的震惊加揶揄,还有那么点儿小尴尬,难以言喻的表情唰唰唰的全对着季亦安,说不出那眼神里是敬佩还是同情。
季亦安:“……”
他飞快地回忆了一下最近干过些什么事。
每**九晚五的定点上下班,在外好警察,在家好丈夫好爸爸,完全杜绝了任何培养桃花培养艳遇的任何可能性,要是没了宋初,他那生活简直就是可以说是六根清净脱离俗世。
不应该啊。
“到底什么东西?”他行得正坐得端,也懒得去抢,坐在椅子上问。
岑晗说:“那我读了?”
季亦安点头。
岑晗捏着信封,还架势十足的清了清嗓子,高举在眼前,深情并茂。
“To季亦安先生,望幸福快乐,与君同在。”
季亦安不解:“就这?”
“还有呢!”岑晗摆摆手,提了口气,“落款,他。”
“什么?”季亦安没明白。
“落款!是这个’他‘给你寄过来的!”
有人补充:“单人旁的!他!是个男的季队!”
另一个也起哄:“季队送你红玫瑰的是个男人啊!!!”
“……”
他起身,从他们手里拿回那封信封,上面干干净净的印着那几个字,左下角有一行铅色的小字,来自某某某出版社。
“……”
宋初之前要出的那本书就一个字,《他》。
这出版社落款一个他字连书名号都不加看来是要倒闭了……
“应该是宋初寄的。”他心累的解释。
“怎么可能!”
“咱都兄弟,害什么羞啊!还把锅丢给嫂子背!”
……
季亦安懒得跟他们解释,拎着那一捧扎眼的红玫瑰,捏着信封自己走进了办公室。
他没急着打开,先给宋初发信息。对着红玫瑰拍了张照片。
【季亦安:你寄来的啊?】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是我,是出版社寄的】
【宋初:上午跟我说了,我还以为就一封信呢,怎么还有花啊哈哈哈哈哈】
【季亦安:信封上落款还一个“他”字,现在局里大家可能都怀疑有个追求我的神秘男子了。】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过了几秒,宋初又发过来一个语音,季亦安点开。
五秒钟的笑声。
“……”
【宋初:你看信了吗?】
【季亦安:还没,刚要看。】
【宋初:快看,看完给我一个2000字观后感。】
季亦安本以为这信封里应该也就是些祝福语吉祥话的小卡片,所以起初都没急着看,等打开后看到开头的第一句话时就愣了下。
他愣了下,坐直了认真看。
***
他啊。
他是个很温暖的人。
他叫季亦安,我很喜欢他。
喜欢到,现在我写下这些的时候嘴角都是上扬的。
我第一次见到他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他长得很好看,初见的那次他没有刻意收拾自己,整个人都显得放纵不羁,他不喜欢穿正装,衣服总是那些最简单的款式,现在也是,干干净净的,带着和年纪不符合的少年气。
我们刚认识的那段时间其实闹的停不愉快的。
虽然帅,可有时候实在太欠揍了,整个人硬邦邦的,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忽然觉得,他真的挺好的。
我是个很慢热的人,大概是骨子里就冷漠,不懂人情世故,所以那时经常惹他不高兴,但他其实一直对我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