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豪门文女主角(12)

泥沼伸出一只手。

那伤痕累累的,被积水泡得发肿的手,透着奄奄一息的灰白,他手指钩住了绯红的脚踝,像是一只濒死的蜥蜴。

许粒用那双充斥着血丝的眼睛看着她。

冰冷的积水浸过他的耳朵。

许粒牵线木偶般扯了一下嘴角。

“啊……又被卖了呢。”

少年自言自语。

“我可真值钱,还能被人惦记,不是吗?”

他神经质地重复,“值钱,值钱,很好的。”

这个瓷一般的美少年被绯红摔碎了,内里全是薄弱、混乱、仓惶。

以及怨恨。

“对了,我能问一下,你卖了老子多少钱吗。”

他抬起濡湿的双眸,眼尾泛红,曳着破碎之后的脆弱感,竟有一种致命的诱惑。

仓库破旧腐朽,天花板裸露着生锈的钢筋,淅淅沥沥落下雨水,绯红单手支着黑色直柄伞,整个人笼罩昏沉的背景中,唯有鱼尾裙照出一抹浓稠的艳色。

她温柔拂开他的额发,“你主人很大方,给了我15%股份,还有一家即将上市的子公司。”

许粒吃吃地笑,“是吗,那老子忍着恶心,陪睡也值了。”

话刚落音,嘭的一声。

黑伞外翻,伞骨被少年硬生生地压弯,而背叛者则被他掐着脖颈,玷污在泥沼里。

“小粒!”

阚定权眼神一变,伸手要扯起他的手臂。

许粒额头青筋连片炸裂,神情疯狂,歇斯底里地怒吼。

“你别过来!让我杀了她!杀了她!”

“她该死!!!”

“杀了我……”绯红呼吸困难,断断续续地说,“你,就要坐牢了,你哥哥,的,遗愿……”

“你闭嘴!!!”

许粒持续暴走。

“你不配提我哥哥!你个恶心的女人!你跟那些女人没什么区别,都是臭鱼烂虾,都该死!”

许粒并不是少年的本名,他其实叫许燃。

燃灼的燃,易燃的燃,脾气暴躁,年轻气盛。

他哥哥才叫许粒。

那个少年如湖水般沉静,笑起来阳光也为之失色。

双胞胎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相依为命,哥哥有先天性心脏病,三天两头就要进一次医院,弟弟为了维持高昂的医疗费,四处打工赚钱。

凭借着出色精致的外形,弟弟混成小有名气的野模,并被引荐给一个公司的负责人,对方答应带他出席酒会,结交人脉。

哥哥却觉得不对劲,故意更改了酒会日期,自己替弟弟赴宴了。

那天是一个玫瑰色的清晨,许燃被通知去认尸。

哥哥死于酒精中毒以及虐待。

全是血。

那酒会是一群富婆的集会,他哥被硬生生玩死了。

许燃无权无势,为了替哥哥报仇,他只能答应成为男人的小宠物,从此对女人敬而远之。

许燃想过去死,但哥哥留下的日记本让他好好活着,所以他代替了哥哥许粒的身份,替他高考,替他上最好的美术学院,替他创作出创世的作品。

他要让全世界都记住许粒这一粒星,在银河里永远璀璨明亮。

但他好像让哥哥失望了。

这些天,他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一头扎进了情海里,又像孬种一样,没骨气乞求一份不属于他的爱情。

可结果呢?

她卖了他啊哈哈哈。

还卖了个好价钱呢。

许粒手指用力,死死掐住绯红的颈骨,“去死,去死——”

绯红双颊泛出诡异的红。

她竟也不挣扎,安静得就像是油画里的景色,似乎在品味死亡带来的滋味。

这一刻,许粒想到了她为他画的玫瑰色的海边清晨。

在那令人战栗的景象里,他头一次像孩子般睡着,在她膝头上听着海浪之声。

“嘭——”

他松开了手,自己则是跌进泥潭里。

“咳咳咳——”

绯红扶着发紫的脖颈,上面浮现密密麻麻的红点。

许粒嘴唇嚅动。

起先是含混不清的,后来变得尖锐刺耳,“……你他妈的,滚啊!”

他的情绪压抑到了一种恐怖的程度。

绯红不以为然,她从水里站起来,裙摆被泡湿了大半,贴着玲珑曲线,她手腕抬起,捋了捋湿漓漓的黑发,“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她又弯下腰,慢条斯理捡起了那把黑直伞,从容离开。

雨下得更大了,城市昏暗不明。

阚定权原想把人带回别墅,但小黑背突遭背叛,情绪极度不稳定,说不定还想两败俱伤,他试探性问道,“去你那边好吗?”

“……”

阚定权不抱希望,可少年竟然说了一个地址。

是他在校外居住的单间。

阚定权首先看见了那挂在墙上的画,面色不虞,却也没有继续刺激许粒。

“阚定权。”许粒突然叫他,“我还有价值吗?”

阚定权明白这是趁虚而入的好时机,他温和安抚少年,“不过是被一条小蛇咬了口,有老公在呢,没事的。”

许粒固执地问,“我还有价值吗?”

“有的,你当然有。”阚定权宠溺摸着他的头,又被他厌恶避开,男人浑不在意,仍旧说,“宝贝,对我来说,你是无价之宝。”

“那好——”

许粒站在昏夜里,眼神弥漫着血气。

“老子要这世界上,再也没有金绯红,老子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阚定权笑道,“你放心,等她没有利用价值了,就是她的死期。”

许粒拂开他的手,冷冷地说,“我要她的死期就在这周,你做不到,我就找其他人。”

还找其他人?

阚定权眼神发暗,跟他推拉,“金绯红暂时还不能死,有戚厌那头疯狗盯着呢,而且罪名也不好找……”

“翡翠走私。”

许粒掷地有声。

“这个罪名够弄死她了吗?”

阚定权坐直了身体,敏锐察觉到了一个绝好的时机。

“你知道什么?”

阚定权跟绯红联姻后,双方各取所需,集团业务开始重叠。

联姻妻子按照约定,给了他金信集团15%股份,阚定权又趁着这股东风,陆续收购了5%散股,逐步主导了董事会的话语权。目前戚厌仍是他最大的拦路虎,但阚定权一番经营之后,关系网渗透进了财务管控。

他查到了数笔大额银行流水不翼而飞。

经手人竟然是戚厌跟绯红双方的秘书。

这不对劲。

说实话,阚定权并不放心这位才貌双全的金小姐。

他能理解复仇者玉石俱焚的心理,就像许粒,孤注一掷赌上所有,可是这种特性不该出现在联姻妻子的身上,她天性冷血,有时候比蟒蛇还可怕。阚定权怀疑绯红早就跟戚厌达成了某种交易,故意嫁过来搞垮他。

好在他也留了心眼,并未全盘信任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