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燕城的天气逐渐暖了起来,盛欢靠在床头,盯着窗外的一株槐树。那树上已抽出了满枝的嫩叶,有一只麻雀立在枝头上,被阳光晒膨了满身的绒毛,时不时蹦跳几下。在眼下这个时刻,盛欢忍不住短暂地对这只麻雀抱有了羡慕之情,它看起来快乐又自在,就算再怎样动,都不用怕会有任何不适。
一名年轻的女看护正在替他换药,尽管她的动作很轻,药水碰到伤口时,盛欢仍旧打了个颤。那看护吓得立即停了手,柔声问他:“痛吗?需不需要我再轻一点?”
盛欢痛得没有说话的力气,只能摇摇头,眼睛继续望着窗外。初见这病人的时候,女看护曾以为盛欢是位娇贵的小少爷,对待他格外的小心翼翼。不过数日的相处后,她发现盛欢话虽不多,却从不端少爷的架子,打针换药时也很听话,再痛都只是一言不发地忍受着,倒忍不住真心同情起他来。她一边往那处血肉模糊的伤口上涂药,一边引着盛欢说话,想要分散他的注意力:“你一直盯着外面,在看什么呢?”
“鸟。”盛欢答道,似乎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他往后挪了挪,露出窗外一丛翠绿的枝叶。
女看护笑了起来,大概觉得他这举动很孩子气,又问:“小盛喜欢鸟吗?”
盛欢知道对方误会了,但他要是说出真正的原因,肯定会惹人笑话,便模糊地应了一声。他手上一紧,被缠上了一圈纱布,那女看护低着头,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该让你的叔叔给你送几本书来,不然整日闷在这房间里,我也要觉得无聊。”
听见这句话,盛欢不由一怔,想了很久才明白对方话里的叔叔是说温鸣玉,立即否认道:“他不是我的叔叔。”
那女看护时常出入病房,温鸣玉数次来探望盛欢,她都是在场的。她见温鸣玉对待盛欢,分明是亲人之间才有的态度,所以才会这样猜测。现在听到盛欢否认,不禁十分诧异,笑道:“不是叔叔?那是兄长吗?温先生很紧张你呢,上次他来照顾你,一晚上都没有合眼,把我们都吓了一跳。”
说到这里,她又记起温鸣玉的身份,只觉自己这样打听这位大人物的家务事很不妥当,赶紧做完了手上的事情,嘱咐一番就走开了。没有多久,姜岚悄悄地推开门,从外面探入半个身子,恰好与盛欢打了一个照面。她近来剪短了头发,穿着竹青色的布衫,打扮得像个女学生。发现盛欢看着自己,她笑着吐了吐舌头,闪身进来,小声道:“我真怕你父亲在这里呢。”
盛欢知道她害怕见到温鸣玉,便安慰道:“他要在的话,张妈会告诉你的。”姜岚站在床边打量他,见这短短几天,盛欢两颊瘦得都不见一点肉了,眼睛里布满血丝,不由拧起了眉头。她从肋下抽出一条淡黄色的手绢,给盛欢擦着额角的细汗,轻轻地问:“小盛哥哥,你这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吗?你从前不是这样瘦的。”
这些天盛欢确实没有睡过几个好觉,夜里他的伤口总是疼,把睡意都驱得干干净净。就算后半夜好不容易入眠了,他又会因为身体的疼痛开始做噩梦,梦见那些钉子再一次从手掌里钉进去,而他被几个人牢牢摁住,根本无法动弹。盛欢总以为自己的胆子很大,可梦里的他却总是软弱的,即便有时候知道那是一场梦,也会吓得满身冷汗,很快就惊醒过来。
盛欢自然不愿把这个缘由告诉其他人,只好对姜岚笑了笑,姜岚把头一低,说道:“你怎么还笑呀,我知道了,你一定是疼的睡不着觉吧。那些欺负你的坏人太可恨了,他们总要遭报应的!”
她眼眶红红的,说完就紧咬住嘴唇,往四周看了看,见没有人在外面,就压低声音抱怨:“我和哥哥原以为你和父亲相认,他多少会照料你一点。可现在不管你就罢了,还让你惹上了这样的祸事,那还不如不认他呢。”
盛欢听见这句话,反应却很奇怪。他又望了一眼树梢上的那只麻雀,阳光映入他的眼底,像是一粒火星落进了枯草里,霎时有炙热的火焰跳起来,烧得盛欢两眼晶亮,他道:“我从未把他当做是父亲,以后也不必当他是父亲了。”
姜岚不解其意,还以为盛欢在说气话,倒反过来劝他:“小盛哥哥,你千万别在你父亲面前发脾气,他那种身份的人——”她的话没有说完,忽然有一阵沉沉的脚步声临近,张妈提着一只篮子,笑盈盈地进来了。她走到床前,先对盛欢点了点头,又向姜岚道:“大姑娘真是关心我们小少爷,这样一大早就来探望了。您要吃些什么吗,我可以差人去街上买来。”
珑园的这些下人都受过许瀚成的叮嘱,对待盛欢的朋友,都是很恭敬的。姜岚却受不起这小姐的待遇,忙摆手道:“不劳你这样麻烦,我刚吃过早饭,肚子里填不下东西呢。”两个人客气了几句,张妈没有再勉强,只从篮子里端出一碗稀饭,还有三碟小菜。她将汤匙放进稀饭里搅了搅,坐在床边问:“小公子,今天还是让我喂您吧?”
自从盛欢受伤后,他宛如变成了一个失去双手和一条腿的残疾人,做什么都很不方便。他勉强接受了张妈在用餐时的照顾,可清洁擦身这一类的琐事,他怎么都不肯让她代劳了,最后还是姜黎解决了这个问题。
张妈舀起一勺稀饭,等它放凉了一点,才笑道:“这是我早上吩咐厨房,特意熬给你的。医生说你不能吃油腥重的东西,我就只让他们在粥里加了一点火腿和笋丁,你尝一尝。”
盛欢刚吃了一口,门外忽然一阵喧哗,像是许多人在打招呼。盛欢尚没有什么反应,姜岚已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背着手退开几步。片刻后,有人从外面慢慢地走进里间,张妈看见来人,连忙把碗放在一边,站起身道:“少主人。”
温鸣玉今日穿了一件银灰纺绸长衫,头发散了下来,样子竟有些书卷气。他把保镖留在外面,对张妈道:“他的东西还没有吃完,你就不必多行这一个礼了。”
姜岚并没有真正见过温鸣玉,只听哥哥提起几次,说是一个十分年轻的人。现在乍然撞见了,发现这人年轻是极年轻的,但没有料到会这样漂亮。姜岚毕竟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又没有接受过新式教育,面对一个陌生的青年,当即局促地捏着手绢,对盛欢道:“我。我家中还有事要忙,下次再来看你。”
她又对温鸣玉行了个旧礼,小心翼翼地开口:“大爷,我要走了。”
温鸣玉听到这个称呼,顿时忍俊不禁,笑道:“你既是盛欢的朋友,叫我一声叔叔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姜岚哪里敢攀这门关系,红着脸不肯答话。好在温鸣玉没有为难她的意思,说过这一句,就把她放走了,自己则在盛欢床边坐了下来,不说一句话,仅是看张妈喂盛欢喝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