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转生第一天
我是一个芳龄二十二的社畜,每天都在享受着九九六的福报。
这个形容不太准确,为了便宜的房租我租了偏远郊区的单间,所以算上每天的通勤时间我应该是正享受着尊贵的六零六福报。
生活很艰难,但是没有钱更艰难,我每天都在公司享受着与同事老板客户之间的立体防御式社交和永无止尽的上班开会下班加班式努力。
为什么我要连续用到三个享受。因为不用“享受”这个词就会显得我的人生悲惨又可怜,为了对得起在地铁口摆摊的老奶奶每天上班前卖给我的煎饼果子,我决定为我没有希望的未来披上一块遮羞布。
至于为什么要用到“遮羞布”这个词,是这样的,假如我未来能从工作苦海中解脱出来,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穿着人字拖下楼买菜,腰间门钥匙噼啪作响的房东大妈,靠收租过上单调又幸福的米虫生活。
但是没有“假如”,因为我已经死了。
以上全是与我生活现状无关的废话,现在的我迎来了自己的第二世。
第二世的我是一个富家小姐,父母早亡后二叔把持了公司的财政大权,好在二叔还残留有一点点宝贵的良心,每月留给我的公司分红足够我混一辈子。
原本我应该就此过上梦想中的咸鱼生活,可惜我回想起上辈子的记忆太晚。
这辈子的我虽然有钱有颜,肤白貌美,但是因为爹妈早死二叔不疼,白富美版本的我决定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一脚踏进娱乐圈。
不管哪个世界的我显然都没有什么演艺天赋,白富美不出意外遭遇了职业生涯的滑铁卢,以她的演技安静地待在荧幕上当一尊花瓶都算对得起导演的苦心。
恢复上辈子的记忆后,我立马决定放弃逐梦演艺圈的梦想,回家当一个安祥躺平的美貌废物,彻底摆烂。
不是因为我对努力的自己有什么意见,只是以我对自己清晰的认知,我实在没有站在聚光灯下的天赋。
同时我选择躺平的原因还有一个,我所处的世界不是上辈子那个究极唯物主义的世界。白富美的老家大名哥谭,老家哥谭有四大家族,其中为首的正是韦恩家族。
在我的老家,平均一周就会有一个无辜的银行遭到抢劫,能引爆一个区的炸.弹按月发放,犯人越狱更是每半年都要排演一回的精彩剧集。
没错,这就是大名鼎鼎的DC世界!
即使是上辈子根本不了解美漫的我也知道有超人和蝙蝠侠这两个超级英雄,只有罪恶横生的城市才需要超级英雄站出来维护秩序,逆推可知有超级英雄存在的世界治安大概率好不到哪里去。
在这种情况下,我真心实意地认为躺平到死称得上DC世界最好的结局。
以我现在的局面,只要我退圈苟回我那冰冷的、仅有一位女仆一位管家的、区区五百平方的、充斥着金钱恶臭的豪宅,从此成为一颗卧室里茁壮成长的蘑菇,我的下半辈子只要不碰见陨石撞地球就能够安详地走完我美貌咸鱼的一生。
事实并非那么简单,我在第二段人生进行到二十二岁后才明白这一真理,太晚了。
在我恢复上辈子记忆的六小时前,我答应了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的表白,拥有了一位认识不超过十二小时的男友。不止如此,我们确认交往关系后在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激情一夜、颠鸳倒凤,现在我正枕在男友厚实的胸肌上,思考从今以后的人生走向。
其实突然拥有一个男朋友也不是什么坏事,虽然拥有了两辈子的记忆,但不管是上辈子的社畜还是这辈子的白富美都是我。白富美欣赏的男人必然也在我的审美点上。
食色性也,年轻貌美的小狼狗是富婆保持心情愉悦的秘诀之一。我很愿意和拥有十块腹肌的美人保持走肾不走心的快乐关系。
唯一的问题是,我的胸肌枕头男友名叫布鲁斯·韦恩,是赫赫有名的哥谭宝贝。
同时也是蝙蝠侠。
噫。
正当我在思考如何委婉地说出“既然已经打过一炮不如我们就此分道扬镳”时,被我垫在身下的男人侧过身来,温热的皮肤贴在我的背上,把我们两人的位置从一上一下改成一左一右。
他的下巴抵在我的肩窝里蹭了两下,坐起身懒洋洋地舒展身体,满身疤痕在窗外泄进来的路灯灯光下仿佛某种神秘的花纹。他像一只大猫前屈扒拉两下,拉开筋骨,抓过旁边的衣服就往身上套。
“你醒得好早,宝贝。”
我侧头看了眼酒店桌上的闹钟,现在是晚上十二点,距离我们认识刚好六个小时,距离我们探索完生命的奥义刚好一小时,而我在床上思考了十五分钟人生的哲学。
“你要走了吗?”我问,“通常这种拔吊无情的男人,我们会称呼他为‘渣男’。”
大名鼎鼎的哥谭宝贝正在给自己套裤子,半明半暗中我只能看见他模糊的轮廓,含了糖水似的轻笑声比平常更明显,“原谅我吧,我的管家告诉我要是今晚再不回庄园睡觉,他就要怒而辞职了。”
他的理由很扯淡,语调与音色却显得十足真心实意,如果不是上辈子有限的美漫知识告诉我蝙蝠侠是一个戴着人格假面的两面派,我肯定会被他糊弄过去。
我愿称他为糊弄学大师。
“我要是不原谅你呢?”我还在思考如何与这位糊弄学大师和平分手。
大师抬手打开了床头的壁灯,温柔的光线由上至下打在他身上,映出他深邃英俊的眉眼与流畅完美的肌肉线条。
他颇有些忧郁地蹙眉,“那我会伤心的,露西尔。”
咕咚。
这是我吞咽口水的声音。
怪不得哥谭娱乐小报要说,“布鲁西皱一皱眉头,全城的人会把星星都摘给他,虽然他自己就可以买下那颗星星。”
这绝不是为我被美色所迷惑找借口。
我开始理智思考、权衡利弊。布鲁斯的目的是找一个走肾不走心或者求财不求爱的女人补充他风流浪子的人设。大家各取所需,尽量好聚好散。我们不会成为长期情侣,到了时间就自然会分开。
在此期间,布鲁斯只能尽职尽责地在我面前扮演布鲁西宝贝,甜言蜜语哄着我,好吃好喝伺候我,我嘴角一撇就要打钱,我眼泪一掉就要开始准备情话吟唱。
到时候我不仅有钱花,还有胸肌枕,哪里能找到比这更合心意的恋爱体验卡,放到风俗店那都要收费至少每小时一百刀!
至于感情,这件事较真了就不行,大家都知道蝙蝠侠是苦大仇深的代表,从不说人话。我为什么要拿甜蜜蜜的布鲁西宝贝去换阴沉沉的大蝙蝠,这笔买卖不划算。
彻底想通后,我满意地在被窝里坐起来,揪着穿戴整齐的男人的衣领,在他的下巴上印了一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