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戒断反应

腺体未经允许被触碰,迟曜应激似地反手推开身后的人,乔信风一个侧身,他自己重心倾斜,险些摔下露台。

明明正下方只有柔软的草坪,别墅也不过两层高,但那半秒钟里,他脑海中还是不断回放母亲的面容,以及带血的大理石花坛。

回过神来,他已经被拉回几步远,正靠在乔信风怀里平复心跳,如果是从楼下往上望,半个头的身高差造成了借位亲吻的错觉。

但事实上,在这个两人只能看到彼此的小空间里,乔信风早就收敛了假笑,眼睛里只有戏谑。

迟曜更是脸黑得彻底,尽管早就答应过他爸不和弟弟起冲突,还是扬手给了乔信风一巴掌。

“手就这么痒?没见过腺体啊,乔信风,我看你和你那个贱骨头妈一样,就喜欢碰别人的东西。”

他指的是腺体,乔信风却故意曲解他的话,反问道:“我也是才知道,原来哥哥你已经是别人的东西了?”

迟曜立即将衣领扯高,遮过脖颈,他的暴脾气向来经不得挑衅,现在已经容忍到了极点,低头开始四下寻找趁手的武器,打算将这个一再侵犯自己私人领地的玩意赶出去。

还没动手,乔信风已经主动后退两步,偏过头,对着迟曜身后的方向问道,“你们是同学吗?”

迟曜手里的东西掉落在地,回头一看,一辆紫色山地自行车停在自家院门外,后座上正是他打电话叫来的夏子葳,背上的书包鼓鼓囊囊,显然严格遵守了迟曜的命令。

前座的人就有些出乎意料了。

迟曜没想到冯路易会来,更没想到看见他时,自己的内心居然雀跃了一秒,紧接着又生起闷气。

都快一周了,笨狗才把他记起来?

然而等了半天,也只有夏子葳打招呼,冯路易全程一言不发,目光沉默地在露台站着的两人之间流转。

迟曜比上次见时,又瘦了些,下巴更尖了,长时间未见阳光的皮肤白得不太健康,戒备地把自己拢在宽大睡衣里,衣襟有些乱,再联系身旁那人脸上的红掌印,难免浮想联翩。

冯路易暗暗握紧车把。

从刚刚听到的谈话里,那人的名字好像是乔信风?他上次在酒吧的样子很有迷惑性,现下穿着休闲的居家装,冯路易才发现他其实和自己年龄相仿,也是高中生。

但有一点错不了,他果然和迟曜关系非同一般,否则刚刚也不会那么亲密地拥在一起,现在虽然分开,倒更像是闹别扭的小情侣。

一个冷脸看着自己这个没收到邀请的“客人”。

另一个则表现得像一家之主似的,礼貌地让他们稍等,保姆马上来开门。

冯路易此刻的心情,说是满腔妒火不为过,但他也清楚,自己对迟曜做出那种事,确实是没有脸出现的。

就算出现,迟曜也会像梦里那样,嫌恶地骂他恶心。

习惯了压抑自己的人,情绪反射弧都很长。

明明已经知道太阳是假的了,这几日也尽力把注意力转移到课本上,但看到迟曜脸的那一瞬间,自欺欺人的释怀全部土崩瓦解,被他刻意忽略的痛心和悲伤一下子席卷而来。

冯路易受不了这种煎熬,生怕自己又会做出什么失控的事,匆匆将夏子葳扶下车,飞速骑去了Revive。

迟曜看着他就这么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走了。

简直不敢置信。

狗东西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

他到底想要什么封口条件啊?

迟曜越想越气,恨恨地跺着脚进了屋,把门摔得很响。

乔信风耸耸肩,只当看完了一场戏,悠然自得拿起手机,给花店打电话下订单,完了才想起被晾在一边的夏子葳,笑眯眯地招呼他进屋。

夏子葳满头雾水,为什么自己一个O站在三个Alpha的故事里,却始终没有姓名啊?

好在迟曜气过之后,没忘记正茬,开始翻看带来的笔记,夏子葳没事做,就问道:“话说,迟哥,你是对什么酒过敏啊?”

迟曜皱了皱眉,不知道他是从哪里道听途说来的鬼话,随口敷衍道:“龙舌兰酒。”

说完,下意识吸了吸鼻子,视线移到夏子葳手上。

那里有冯路易信息素的味道。

他莫名开始联想坐在自行车后座的体验,以及腹肌的触感,忍不住问道,“你怎么和冯路易一起来了?”

“我脚崴了,不方便骑车,他送我一程。”

“哦,你们熟络得还挺快。”

“因为他人好嘛。”

......

半天没人接话,夏子葳挠挠头,感觉气氛又不对了,正想着找补,迟曜已经自动跳回了前一个话题,“龙舌兰酒过敏的后劲还挺大的。”

“是吗......那迟哥你要保重身体。”

“嗯。”迟曜翻开生理课本,一边把乔信风给他削的兔子苹果全吃了,果肉没完全熟透,有些酸涩。“课上有讲过过敏吗?比如A和O建立临时标记后,有没有什么不好的症状?”

“我想想,好像有。”夏子葳轻易就被他带进沟里,指出一行名词解释,“但不是过敏,叫做戒断反应。”

戒断反应:指被标记的O接受了大量信息素后,却和A分开,导致信息素骤然减少,身体所产生的类似戒断的不良反应,二者信息素匹配度越高,反应越强烈,通常表现为困倦乏力、喜食酸味、频繁干呕、情绪敏感。

夏子葳照着念了一遍,道:“我怎么觉得,这个戒断反应更像那什么......”

一个眼刀飞来,他闭了嘴。

迟曜合上书,吐槽道,“我早就觉得信息素匹配这种东西很扯淡了,还戒断反应,多受罪啊,万一一个O,和他匹配的A是个混蛋怎么办?难道要和混蛋配对吗?”

反正他是不可能喜欢冯路易这种强行把人标记,害他在床上躺了一周也没有任何表示的混蛋。

夏子葳再次挠头,“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迟哥。”

“啥?不就是字面意思吗?”

“不不不,我是说,迟哥你说的情况不可能存在啊。”夏子葳认真道,“Omega上的第一节生理课上就说了,信息素这东西和体香一样,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觉得他的味道很舒服、很好闻,所以你的逻辑顺序反了,并不是匹配度度高才考虑喜欢,而是因为本来就有好感,所以匹配度才高。”

这话好比一道晴天霹雳,把迟曜震傻了,他开始回忆,自己是何时开始喜欢闻冯路易的信息素的?

该死,想不起来。

他心如乱麻,再也没心思看书,找了个理由把夏子葳支走后,便把自己裹进被子里,开始发呆。

另一个城区,冯路易刚踏进Revive,就被满屋彩带看花了眼,洪祺被围在人群中间,正在给一个生日蛋糕点蜡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