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冲啊,为了我们的偶像!”
我都没想过有一天,我爸居然会抱着我,身后跟着糜稽和天野由雪,为了躲避身后的人潮而狂奔着。
而事情的起因居然还不是因为我们揍敌客接了什么不该接的单子,导致念能力者聚集起来来围攻枯枯戮山。
老实说这种情况每年都会发生,然后念能力者被打得稀里哗啦。
只是现在身后追着我们不放的家伙居然都是枯枯戮镇的普通居民,还夹带着一些游客。
而他们也不是为了致我们为死地,纯粹都是被我的歌声聚集过来的狂热饭。
被儿子的粉丝追着跑,我想席巴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
都怪甜品店的音响设备实在是太好了,几乎小镇的所有的地方都能听到我的歌声,只有响一点和轻一点的区别,而音量的差别根本没有意义,只要听到我的歌声就直接被我蛊惑。
这家甜品店真得很想一炮出名,并且成功了。
所有听到我的歌声的人,都挥舞着双手朝我涌了过来,可惜的是,这股人气没有办法利用。
在舞台上面的时候,糜稽甚至都受到了影响,把我从婴儿推车里面抱了出来,举到了脑袋上面,这让我莫名其妙有了一种加冕为王的奇怪感觉,还是那种政教合一的国度,下面的群众发自内心地欢呼雀跃,甚至还想摸摸我的小脚丫。
我踹了一脚,前排的人被我带起的气流掀翻了十米远,就这样他们爬起来还在喊着“再唱一首”,然后继续往前。
太恐怖了,歌手界。
话说,这已经不是歌手界了吧。
如果不是席巴当机立断,几个跳跃飞到了台上,一把从糜稽手中抱住我,然后给了糜稽脑袋一巴掌让他清醒过来,之后立马狂奔,怕是我现在已经被人群给淹没了。
不过那些人明明看到了席巴有这种当中抢人的实力却也紧追着不放,要知道枯枯戮镇上面的居民因为离揍敌客近一向都是最惜命的,最会糊弄学,就算是有人逼着他们要情报,也能“嗯嗯,好的 ,抱歉,我不清楚”这些话来糊弄得保住性命,基本上不会和看上去能打的家伙硬碰硬。
现在简直就是疯了一般,一边跟在看着就很能打的席巴身后狂奔,一边还能在五秒之中决定了我的应援词,“婴儿婴儿永远飞,奶嘴奶嘴永相随”。
滚吧,这是什么奶嘴粉丝。
然后在十分钟之后,人群之中就有了我的应援牌,上面写着大大的“世界第一的婴儿偶像”。
快离我远点,我要喊救命了。
我真得会喊的。
天野由雪一边跑路一边回头,然后一边还狂笑,差点没让自己被口水噎死,“你要不干脆就出道吧,感觉比揍敌客接单还要赚,又没有生命危险。”
……认真得嘛?
这叫没什么生命危险?
我感觉我现在打出揍敌客三少爷的名义出道的话,我的疯狂粉丝能把揍敌客的黄泉之门都给冲了。
说不定就连普通人都能勇往直前,凭着人海战术把三毛给炖了,然后就真的成为一盘菜了。
呀咧呀咧,我这辈子都绝对不会再唱歌了。
“话说,楠雄你干脆带我们瞬间移动不就好了吗?”糜稽大声地喊道,“我感觉我们在带着全镇人民进行马拉松长跑,锻炼身体。”
嗯,全民素质上升为何?竟然是因为……
这样的震圈标题我都想好了。
但是我还是想说,偶尔跑跑也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当做锻炼身体,你有多久没玩捉迷藏了?不能因为大哥不在你就松懈了。
然而在这个时候,就连席巴都转过头看着我说,“楠雄,瞬间移动。”
就算是席巴也想要直接跑路了啊。
虽然这的确是个好主意啦,但是……
我开口说道:“咖啡果冻。”
我都上台唱歌了,闹成这种局面,还没吃到那个特质的咖啡果冻实在是有些不高兴,也不想走。
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咖啡果冻拿走才行。
听到我这话,席巴被噎了一下,他似乎很想知道我的小脑瓜是怎么想的,正想说什么,就听见糜稽说道:“楠雄,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去为楠雄拿!”
然后就想要一转头冲向身后汹涌的人群,好在天野由雪手疾眼快地一把抓住糜稽,“喂,你想去死吗?”
糜稽愣了一下,然后飞速地给了自己一下,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要听到楠雄的声音就像要为他做事。”
呀嘞呀嘞,不会吧,现在不仅仅是唱歌,是连说话也不行了吗?
虽然我还能用心灵感应就是了,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开口说话,不过被强迫逼着只能用心灵感应还是会让我有些不爽。
明明席巴和天野由雪都能保持正常,糜稽却会被受到影响,但仔细想想的话,席巴和天野由雪他们俩个也是有共同点的,都是念能力者,也许念能力者对我的能力会起到一点的抵抗作用。
我还以为席巴会逼着我瞬间移动离开。
大概是考虑到揍敌客的人被一群普通的镇民和游客追着跑,还不能拿到三少爷想要的咖啡果冻这件事传出去很丢人吧。
席巴居然说道:“我们绕一圈,甩开他们,然后去拿咖啡果冻。”
不愧是有着吃垮的餐饮店的背后的男人,大胃王终结者的称号,席巴对小镇很熟悉,带着我们七绕八绕,就甩掉了人群,然后绕回了那家甜品店。
原本的舞台都已经被人群给冲塌了,在地上还躺着几个受伤昏迷的人,还好只是伤筋动骨,并没有伤亡,希望他们也能和揍敌客有着差不多的身体素质,能够轻而易举地挺过这个劫难。
席巴带我们飞快地跑到了甜品店的后门,因为唱歌的场地是在露天的,里面倒是没有什么破坏的痕迹,在大厅的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型的咖啡果冻,在甜品店里面都有醉人的咖啡香。
我被诱惑着飘了过去,耳边却传来了一阵呼啸的风声,我下意识地带着咖啡果冻一起躲开,在我原先的位置出现了一个飞速打过去的拳头。
而拳头的主人是一个我没见过的男人,他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灰色衣服,戴着一顶蓝灰色的贝雷帽,戴着很长的围巾,胡子拉碴,看上去就像是那种狼狈的流浪汉。
但是却很强,就浑身的气势来看,虽然只有二十二岁,居然不输给席巴。
糜稽和天野由雪都立马戒备了起来,不过席巴却看着很放松。
对方吹了一声口哨,“哟,才是个婴儿就有念能力吗?”
“金。”席巴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等会,这是那个传说之中的金·富力士?
居然只有二十二岁?这不是和席巴相差八岁了吗?按照席巴的说法,我还以为他们得是同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