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我从帐篷里面出来,远处一个物体就以时速一百七十公里冲了过来,就像是乒乓球冠军的最高时速。
不过我还是很轻而易举地看到对方淡金色的头发,还有一张略微有些眼熟的脸,不过也没有多想,只是从大小来判断是某个人的守护甜心。
见他朝着我直直地冲过来,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立马就使用念力打算把他打回去。
但是明明是无形的念力却像是被某种阻力给拦截在外,在碰触到对方的时候,就像是水流遇到障碍物而往两边去,中间露出一条宽敞的大路。
他就像是个小炮弹一般顺着这条大路“啪叽”一下投射到了我的额头,双手张开,给了我一个抱头杀。
“楠雄。”对于小人来讲有些过分成熟的声音还带着一丝我完全不懂的怀念。
这让我提起了一万分的警惕。
莫不是这种守护甜心也会有几个人能够看透我的秘密?
然后叫我一声“楠雄阿爸”,或者“守护甜心诞生之母”之类的。
“哔哔哔哔哔哔。”结果对方就一脸发出了六个哔声。
我应该歪下头表示我的疑问吗?
对方的身体僵硬了,我能听到他发出“啧”的不屑声,简直就好像那“哔哔哔”的声音不是从他嘴巴里发出来的一般。
不过他似乎并不想就这样算了,随后又努力地酝酿着情绪,又十分深情地叫了我一声,“楠雄。”
之前的情绪被“哔哔哔”给打断了,在酝酿出来的感情十分虚假。
不过奇怪的是,我的额头都有些湿润,像是两行眼泪从对我抱头杀的家伙眼中缓缓流下。
反正能流水的只有眼睛和嘴巴以及下半身,不过守护甜心是不需要排泄的生物,他们昨天也吃了很多烤肉和喝了很多饮料,但是却没有上过一次厕所。
而我也并不认为他是把我当成了什么可口的食物而流下了口水,当然如果是口水的话,我不介意让这位守护甜心去月球旅游,不管他是谁的守护甜心。
梦想这种事情,没有了也很正常。
这就是揍敌客的小孩的人生啊。
不过现在还是把这个居然胆大包天对我抱头杀的守护甜心给扒拉下来比较好。
毕竟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实在是有些尴尬,头部在我的额头中心,两只手在眉头偏上的位置,整个身体搭在鼻梁上面,两只脚则在鼻梁两边,就像是骑马一般,再加上他还穿着风衣,时不时就会擦到我的眼睛,不管美观度还是舒适度都为负数。
我伸出手,但这家伙却一改之前喊我名字的那种深情,大概是被“哔哔哔”给打败了,而换了一种吊儿郎当的语调说,“你在想如果刚才留下来的是口水的话,就让我去月球旅游。”
“还有楠雄,”他就着现在这个坐在我的鼻梁上面的姿势把口袋里面的一瓶水拿了出来,在我的眼睛前晃了晃,“不是口水,更加不是眼泪,只是我的水倒翻了。”
这家伙在搞什么鬼?
在高速冲过来给我一个抱头杀就是为了让口袋里面没有盖上瓶盖的矿泉水撒我一脸吗?
因为这个角度无法看到对方的面容,不过如果水以之前的冲力的确会往上飞到我感觉到湿意的地方,总而言之,我是不觉得对方真得会莫名其妙就哭了。
而我更在意的是,他完全知道我在思考什么。
我原本想要把他撕下来的手略微一顿,这家伙不会也是拥有什么读心术的守护甜心吧。
在守护甜心上面无法使用心灵感应在这个时候反倒是成为弱势。
“我可没有什么读心术,楠雄,”淡金色头发的守护甜心语气里面带着笑意,“只是我哔……”
哔?
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哔”着卡壳了,不过随后他立马装作根本没这回事说,“来比赛吧,如果你胜利的话,我就告诉你,为什么我知道你的想法。”
“不要。”我几乎没有思考下意识地就说道,说出口后,我却对自己的反应都有些惊讶。
我对于麻烦的事情一向都是拒绝的态度,但在此前也会因为席巴的影响而稍微思考下利弊。
尤其是这个守护甜心明显不正常的状况下,更是因为顺着他的话,看看情况才对。
不过我觉得应该没有什么打不了,没有必要和他玩什么比赛,很有可能只是他出壳的时候,被我的超能力夹坏了脑袋。
虽然“除念蝴蝶”给我的反馈是我的超能力的水平很稳定,并不存在“漏超能”的可能性,但是对方不管是对我的熟稔还是奇怪的“哔”都很有问题。
想着席巴之前不断地唠叨,我还是打算探查一下。
我从脸上把这家伙撕了下来,上下打量着他。
之前就从头发分辨出这家伙不是呦呦和LOVE。
呦呦是浅粉色的头发,而LOVE则是和柯特一样的乌黑发色。
奇犽的守护甜心在昨天烧烤之后就出壳了,是一位银渐层兽人猫咪守护甜心,叫做FREE,头发也是和奇犽同个色调,而这个家伙却是淡金色的发色,这么说来他应该是糜稽的。
毕竟我的心灵之蛋还在口袋里面,蛋壳都十分完整,所以不可能是我的。
而亚路嘉大概是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就足够完美或者只是懵懂而已,并没有什么强烈的愿望足以诞生心灵之蛋,连心灵之蛋都没有,那就更加不可能是他的。
眼前的小人,作为守护甜心来讲,穿着打扮也有些普通。
像是呦呦有着粉红色的闪闪发光的绣着太阳和月亮的纱裙,而LOVE也有着很特色的帽子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灯牌,以及竖着中指的衬衫,FREE更是一只兽人猫咪,穿着都很摇滚,十分有特色,而相比较而言,眼前的守护甜心穿着就要简单许多。
淡紫色的衬衫,还有灰色的长裤,在外面套着一件连帽的深紫色外套,连帽处的帽子是黑色的,而在衣服的拉链处则是红色。
很普通的搭配,也说不上好看,也就是大街上一般路人的打扮。
在着装上面唯一的记忆点是头顶上像是那种玩具火车的塑料铁轨的发夹,以及发夹中间的像是黄色的游戏手柄一般的摇杆。
我还以为糜稽的理想之中的自己是成为一名科学家,却没想到是打算成为一名手柄游戏专家?
当然从他背后背着一个火箭推进器一样的东西,看上去就是这个让他的飞行速度达到时速一百七十公里的道具来看,也许不应该光凭着把游戏手柄按在头上这一点作为依据。
可能他就是喜欢游戏手柄的科学家,不过游戏手柄也可以看成棒棒糖,所以或者是喜欢棒棒糖到把它插在头顶的科学家守护甜心?
不知道为什么瞎吐槽了一堆,有点慌乱地并不像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