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是来办事儿的。”云集平淡地解释了一句。

他确实是来工作的。

把未来的摇滚巨星捞入自己麾下是很正当的工作,对公司的迅速崛起百利无一害。

但他也不想让其他甲方误会自己享乐误事。

丛烈冷哼了一声,“是吗?那云总能让我见识一下你平常……都是怎么工作的吗?”

云集打量了他一眼。

丛烈完全是一身休闲装,鸭舌帽的帽檐拉得很低,在昏暗的灯光中既像是猎物,又像是游刃有余的猎手。

自己要是能有他一半的游刃有余,都不至于结束得那么难看。

“随你。”云集看见台上的乐手们大包小包地夹着东西往后台走,赶紧追了过去。

那个主唱走路的时候低着头,抱着吉他的样子有些佝偻。

云集追上去,发现他没有台下看着岁数那么大,就是打扮得太邋遢,才跟前一世里的印象出入很大。

实际上近看他也就二十才出头,就跟云集第一次见到的丛烈差不多。

“你好,我是云集。”云集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感到身后逼过来一阵压迫感。

他假装没发觉丛烈跟过来了,继续跟主唱说:“我刚才在台下听,非常欣赏你的声音,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年轻人很拘束地跟他道了声谢,都没抬头,低声说出了云集烂熟于心的名字。

“冰樵,廖冰樵。”

“冰樵,你有兴趣尝试着发行一些单曲吗?”云集伸出手向他介绍,“我是瀚海传媒的负责人云集。在音乐制作到完成发行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公司可以从专业的角度上帮助你。”

“我吗?”廖冰樵的语气里带着淡淡的惊喜和不置信。

“对啊。”云集很认真地看着他,“我和我们公司的技术顾问都认为你的声音很独特,如果有机会接触更大的市场,应该会有很好的成绩。”

傅晴正好走过来接住他的话,“对啊,你的声音唱摇滚,准火。”

年轻人刚亮起的目光又黯淡了,“摇滚吗?那还是算了。”

“为什么?”云集不理解,“你不喜欢摇滚吗?”

他还以为年轻人都会喜欢摇滚,而且越重越好。

云舒在家的时候,家里天天就跟装修一样。

“不是,我……希望和我的偶像一样,成为流行乐歌手。”廖冰樵的语气愈发坚定。

“你的偶像?不会是……”傅晴倒吸了一口气,强忍着不去看旁边阴云密布的丛烈。

“丛烈。”廖冰樵小声说,“我想成为丛烈那样浪漫的歌手。我练了很多年流行乐,感觉还是民谣最适合我。”

“……”这个场面是云集没有预料到的。

加上两天没睡觉的报应一来、,他又开始头晕了。

为免夜长梦多,他准备速战速决,“首先丛烈也不是唱民谣的,其次成为一个好的歌手有很多方式。成就你自己,不比成为任何一个现有的人都要来得有价值吗?”

廖冰樵的目光开始变得飘忽,“你不是搞音乐的吧?这种信仰感你是不会理解的。”

这一击来得过于窝心。

云集确实不是搞音乐的。

但他也曾把一个人的爱当作信仰去追寻。

云集有一会儿说不出话来,默默地在自己身上摸名片。

他想至少留个联系方式,等他状态好一点再去三顾茅庐也不迟。

艺人都是很有态度的。

他早在丛烈身上见识过了。

但可能由于出门的时候太着急了,他的大衣和裤子里都没装着名片夹。

他伸手拉住准备离开的廖冰樵,“那你能留个联系方式给我吗?或许专门找个时间聊一聊,你的想法也会有转变。”

“对不起,我喜欢丛烈快一年了。”廖冰樵微微向他鞠了一躬。

明明知道他说的“喜欢”不是那个意思,但云集心里还是一阵难受。

他想大声把这个年轻人叫醒:喜欢快一年有什么了不起?我前前后后喜欢丛烈五年了,又剩下了什么!成绩和资本才是自己的,不要一天到晚做梦。

他拉着廖冰樵没松手,目光有点茫然。

离开云家之后,眼前的人是他除了丛烈之外的第一个借力点。

但他一时竟不知道如何说服这种理想至上的年轻人。

廖冰樵有点更不自在了,“请你放开……”

“我看你这么不听劝,也确实应该去唱摇滚。”丛烈平视着空气,气压很低地说了一句。

猝不及防听见他的声音,廖冰樵整个人都被点亮了,“丛烈!丛烈是你吗丛烈!”

丛烈把他手里的吉他包接了过去,自顾自地把拉链拉开。

他抓着吉他,长腿一抬就直接跨上了空无一人的舞台。

“丛烈——啊——”几乎是立刻,所有人都把他认出来了。

整个live house的气氛急速燃烧了起来。

“我去,这是今晚的超级彩蛋吗?”

“呜呜呜我永远抢不到票的哥哥!”

“朋友圈,我.操!我即将拥有年度最炸朋友圈!”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丛烈!!!烈哥!!我爱你!!”

人群不断从门外涌进来,小小的空间里很快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窗户外面都挤满了一张张兴奋的笑脸。

丛烈很从容地拧开麦克风。

观众的尖叫声在一声短促的啸叫之后快速归于寂静。

只有无数双充满期待的眼睛亮亮地注视着窄小昏暗的舞台。

修长的手指看似随意地轮过琴弦,一蓬流利的和弦从丛烈的指尖倾泻而出。

他就像是要落下一个吻,低头凑近麦克风——

好像云集第一次看见丛烈的场景。

那时候他去亲自物色值得投钱的新流量。

经纪公司的老总在云集旁边走着,边点头哈腰地介绍公司里正当红的小生。

“……刚刚是最新的选秀冠军,唱跳实力都在,所以要是云总有意,能不能看看让他在您投的电视剧里露个脸?不用男一男二,有词儿就行,到时候找推广买水军什么的全都我们包了。”

云集背着手走在前面,小心翼翼地避开他的吐沫星子,突然目光就被一个角落里的练习室吸引了。

隔着一扇双层玻璃,他看见里面有一个正在对着麦克风练歌的男生。

短发,很高,左手扶着罩在头上的耳机,右手还在本子上写写划划。

白色的指骨、鼻梁和下颌,黑色的T恤、麦克风和耳机。

简洁而有冲击力的美。

像是感受到了云集的目光,男生也抬起头来。

只是很冷傲的一瞥,他就又垂下了视线。

那是一双好眼,亮得仿佛宝剑锋。

“他谁?”云集漫不经心地对着练习室的方向扬了扬下巴。

老总有点惊讶的样子,“云总不认识丛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