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初恋
都是回忆!
十二岁, 六月。
南方的梅雨天气总是漫长又压抑。
阴雨绵绵,潮湿闷热,连空气都湿湿嗒嗒的。
吊扇风力开到最大档, 呼啦呼啦的吹, 把教室里的水汽吹散了些许,但是身上依旧有些黏腻。
这个年纪的少男少女已经开始对情情爱爱感兴趣了。
毕业在即,在这么有仪式感的日子里, 大家无心学习,成天最关心的就是哪个班的谁谁谁又跟谁谁谁表白了。
因为考试无关升学, 再加上大家对了一下, 发现所有人升入的初中都是差不多的,指不定过完一个暑假又会成为同学。
再不济也是一个地方的, 周末还能约出来玩, 所以没有多少伤感, 对这场毕业感到更多的是新奇、兴奋。
那时候的莫凡依旧沉浸在各类小说和杂志中,下课看, 上课也看, 仗着有人帮忙放哨,胆子越来越大,看的小说种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猎奇。
恐怖、悬疑、盗墓、玄幻、修仙……在偶尔看到了班上女生疯狂传阅的《*格》和《*火》之后, 他的阅读范围又扩大到了女频。
只是最近,他看了一本有些奇怪的小说。
班上的女生把这本书递给他时一脸暧昧的样子,莫凡到现在都还记得很清楚。
后来他才知道, 这种慈祥怜爱又带着一点欣慰的表情, 叫姨母笑。
主角是两个男生, 两小无猜,竹马竹马。
一开始是挺正常的校园生活,有笑点,有泪点,惨绿少年,意气风发,中期分离的时候描写的酸酸涩涩,笔触细腻,让人忍不住落泪,紧接着下一章就是多年之后重逢决定一起在事业上打拼。
现在回想起来,莫凡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还是太天真。
一直到番外之前,他都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劲的。
甚至看到番外中主角两人从一张床上醒来,互穿对方衣服,互用对方牙刷,情人节互相送花送巧克力,他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
一直到最后一章,最后一页,最后一个对话。
“我爱你,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不止这辈子,下辈子也要。”
莫凡:“??”
他满脑门子的问号。
然后他回过头去重新翻了第一章 。
嗯,两个男的。
然后他再重新去翻了封面上这本书的分类。
嗯,言情。
“呃……”第二天他把这本书还给了那个女生,女生问他这本书写得怎么样。
“嗯……还行。”他想了想,回答。
文笔流畅,情节合理,事业线写得他热血沸腾,就是主角二人的关系他有些捉摸不透。
女生眼睛亮了亮,然后悄咪咪地对他说,其实她这里还有一个额外的小册子番外,问他要不要看。
“还有番外?”
莫凡兴致勃勃:“我要看我要看。”
他看小说从来都讲究一个有始有终,不把故事起因经过结果梳理出一个脉络,他心里就不舒服。
以往他看完小说后,所有的情节都会在脑中自动解构,只有这本看的云里雾里的。
现在看来,肯定是番外还没看的缘故。
那本小册子很薄,只有几十页,他十分钟就看完了。
然后——
一扇新世界的大门缓缓在他眼前开启。
看完第一个反应,好怪。
嗯……真的好怪。
再看一眼。
当天晚上,他就做梦了,乱七八糟的梦,醒来之后忘得一干二净。
以至于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课上一直在犯困。
“很困吗?”
莫凡撩起一只眼皮,对上了一双秀气漂亮的眼睛,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那你睡吧,我帮你注意老师。”
他闷闷地「嗯」了一声,鼻音重,有些黏腻,像是在撒娇。
“Thanks——”
对方身形一顿,沉默了一会儿,才轻声道:“You are welcome.”
莫凡闭上眼睛的时候脑子里还在想。
言情类的文章他看过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就在别人还在对小情小爱脸红心跳不止时,他的思想已经到「男女之间这档子事也就这么回事儿」这个境界了。
一开始还觉得这个类型有点新奇,但看得多了,他还是觉得热血战斗类小说比较和他的胃口。
嗯,果然还是男人之间的对决热血又浪漫。
朋友、兄弟、对手、敌人。
之前他一直觉得男生之间只有这四种关系,但是昨天那本书给他狠狠上了一课。
原来……还有第五种吗!
抱歉,是他孤陋寡闻了。
不过,既然男人和男人可以在一起,为什么他从来没有见过类似的家庭,好像都是一男一女,一对夫妻?
嗯……回去之后搜一下资料好了。
就这样想着想着,他又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拿着一串糖葫芦,咬了一口,酸得直皱眉。
“不好吃吗?”旁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嗯。”他拿着糖葫芦,不想继续吃,但是丢掉又觉得可惜。
“我吃吧。”
他纠结了一阵:“嗯……这很酸的。”
“没事,我爱吃酸的。”他看着男生就着自己咬过的地方继续吃,托着腮笑得眉眼弯弯,语气玩笑:“诶,你说我们这算不算是间接接吻。”
梦到这里戛然而止。
因为他被自己说的这句话给吓醒了。
醒来之后已经是课间时间,他同桌的位置上没人。
去哪儿了?
莫凡扒拉着头发。
他脑袋还有点懵懵的,突然有几个小女生从他眼前闪现而过,伴随着一阵尖叫。
“啊啊啊!外面表白了,表白了!”
“哪里哪里!”
“是奥斯顿同学啊啊啊!”
……
莫凡瞬间竖起了耳朵。
哦吼,同桌被人表白啦。
同桌要脱单啦!
哎呀,恭喜恭喜!要喜糖!要红包!
作为他最好的朋友,这个热闹莫凡怎么可能不凑呢。
于是他尾随着这群小女生追了出去。
然后一分钟后他就后悔了。
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喜欢在天台表白!知不知道这鬼地方他爬上去需要五分钟!
就在他排除万难地爬上去后,已经错过了最精彩的表白部分。
雨后天色稍霁,细碎的光透过浓厚的乌云,照在少年金色的发丝上,比整片天空还要耀眼。
他……什么时候长得这么高了。
记得刚见面的时候,自己还比他高来着。
莫非是物种优势?
眼前少年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身高已经突破一米六,将近一米七,比同龄人高出了一大截,只是那张脸还带着一点稚气,眉目秀丽,像女孩子一样漂亮。
小的时候,他因为那头金发和这张脸蛋,没少被其他人欺负。
少年敛眉垂眸,面无表情,但是眉宇间有不耐烦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