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不配你就配了吗?”
外面门铃响了。
叶承泽松开笔,连忙赶去去开门。
门外不是叶布修,而是他最厌恶的宋之书。
“你怎么来了?”叶承泽脸色难看,说完话就要关上门。
宋之书手肘抵着门,不管叶承泽的瞪视,强行挤了进去,到客厅坐了下来。
宋之书外表和他的能干相符,是有点书生气的文弱感,显得很亲和文雅。
在叶承泽看来,这就是个表面儒雅的白莲花。
叶承泽像只洞穴被其他生物入侵的狼崽子,恶狠狠道:“私闯民宅,宋助理不会不知道是什么后果吧?”
宋之书看了他一眼,不急不慢地解释,“我和叶总联系过了,他马上就到。”
这种不将他放在眼里仿佛他就是个闹脾气小孩的眼神,叶承泽恶心坏了。
装模作样。叶承泽心想。
他以前对宋之书的意见没这么大,可撞破宋之书的肮脏心思后,他每次见到宋之书都恨不得把他咬下一块肉来,偏偏叶布修还对他的话不以为然。
宋之书是一个孤儿贫困生,叶氏资助他上学,他也没辜负叶氏的帮助,成绩优越,在国外最著名的金融大学留学。
学业完成后,他没有接受国外企业抛过来的橄榄枝,而是回到z国,应聘总裁助理。对于他的才华来说,他其实更适合别的行业,叶布修也说过可以资助他创业,却被宋之书婉拒。
别人私下都传他是为了报答叶氏的恩情,也有人说他狼心狗肺,说不定眼馋叶氏很久了。
只有叶承泽看出来,这人是另有所图,图的不是叶氏,而是叶氏的当家人。
那天晚上,叶布修出去参加酒会,叶承泽半夜睡不着就一直趴在窗口等他回来,好不容易听到一声汽笛声。
楼下灯光明亮,叶布修粉黑色轿车停在门前,驾驶座上的司机出来后,把后座的门打开,朦胧能看到一人躺在后座上。
不用猜就知道是叶布修。
叶承泽知道叶布修的酒量不好,可能在酒会上喝醉了,正欲冲下楼去查看叶布修的情况,忽然发现司机就是宋之书。
宋之书在那里停顿了许久,突然俯下身,贴近熟睡的叶布修。
他背对着叶承泽,用宽大的手扣住叶布修的下巴。
叶承泽视力极好,纵使看不清宋之书的动作,也能根据看过的偶像剧,猜测出是在做什么。
一个暗恋许久的人,看到醉酒的心上人,不想趁人之危,又忍不住想要靠近他,俯下身许久,最后终于在那人的唇或脸上落下浅浅的亲吻,饱含浓浓的爱意。
叶承泽差点直接从楼下跳下去把宋之书撕碎,宋之书也注意到了他的目光,松开叶布修的下巴,望了过来。
叶承泽想到那个时候,宋之书抱着叶布修,和楼上目光快要喷溅出火花的他对望,很淡定地和他点点头,就快气炸了。
“宋之书,下水道的老鼠都没你肮脏,抱着肮脏的心思还伪装得道貌岸然,不要以为谁都不知道你的心思,什么报恩,你分明只是想靠近他。”叶承泽气急败坏地骂道。
宋之书叹了一口气,“我倒是想人人都知道我的心思,我从来都没想过要掩饰,只是叶总看不出来而已。”
叶承泽站着看他,皱着眉,显得很居高临下,“你觉得你配得上他吗?他出身豪门,从小锦衣玉食,叶氏是b市的龙头企业,而你有什么?”
“我没有什么,所以我只希望叶总能看到我,哪怕是做叶总的情人也可以,我奢求的并不多,只要陪伴在叶总身边就行了。”宋之书看着他,突然笑了,“你以为你真的就姓叶了?知道承泽的意思吗?
承受恩泽,你是怎么回报恩泽的?我不配你就配了吗?”
谢寻走到楼梯口,就听到了这两个人的唇枪舌战,话语间的信息量过大。
他不由地感叹,他发现的宝藏,早就是有许多恶龙环伺,都想要圈进自己的洞穴珍藏。
楼下的谈话进入白热化,叶承泽当然是说不过狐狸一样的宋之书,看着宋之书漫不经心的样子他恨不得想上去打他一顿。
门在这时候打开了,叶布修进门就感觉到硝烟弥漫,“这是怎么了?”
刚刚还在喷溅毒液的宋之书浅笑道:“没事,就是我刚才突然来造访,让承泽有些不满,所以刚才发生了一点小矛盾。叶总,要不我先走?承泽似乎不太欢迎我。”
宋之书在以后的剧情里,会是男主的一大助力,叶布修当然不能看着他们因为一点小事把剧情掰歪了,“是这样子啊。承泽,之书是有合同需要我过目,而且他是我助理,下次他来的时候你记得给他开门。以后你也要进公司,还可以向之书学习一下,不要闹小孩子脾气了。”
叶承泽最恶心宋之书的这副假面孔,听到叶布修的话心里憋屈,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叶布修和宋之书到了书房谈话,在谈完正事后,叶布修邀他留下来吃饭。
宋之书先说了会儿工作的事情,话题又转到私生活上,含笑问道:“叶总是和刘总在交往吗?”
叶布修庆幸端起来的茶还没喝,不然他就喷了,“没有,怎么这么说?”
“没事,”宋之书眼神闪了闪,“只是你们今天的西装款式……很相似,像情侣款。”
叶布修没想到他脑洞这么大,不过穿着这套像情侣款的西装,他越来越觉得别扭,最后让宋之书先下楼,他去换套衣服。
看着叶布修匆匆忙忙的背影,宋之书心情愉悦地下楼了。
叶总长得很好看,他喜欢叶总,却不是出于外貌的原因,因为家庭原因,他虽然有皮肤饥渴症,却是天生的性冷淡,厌恶别人接触,碰触人的感觉厌恶占据了大部分。
两年前,他第一次遇到叶总,不是在公司,而是在机场。
他像是在接人,因为行李箱相似,他认错了人,把刚下飞机的宋之书认成了跑去找他的叶承泽,抱了抱他。
宋之书那个时候,第一次没有感觉到厌恶,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从未有过的愉悦,让人上瘾。
高智商的天才,总是会有一些偏执,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一念之差可能就成了疯子,宋之书是有些病态的,他的想法和世人不同,那个时候的他甚至起了一些黑暗的心思,把人囚禁起来。
叶布修很快就发现认错人,和他道歉。
宋之书压抑着心里翻涌的情绪,笑着说没关系。
他进入叶氏从来都不是因为报恩,在知道叶布修的所有信息后,他披着报恩的皮,靠近了他。
那个时候他已经不记得宋之书了。
宋之书的脑回路和人不同,他真的不想独占叶布修,因为没办法给他,他想的是当叶布修的情人,只要偶尔给他一点小甜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