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切了一碗猪头肉给隔壁王老太端过去,叶嘉回来就又开始忙活。

香胰子的生意只能暂时放到一边,不过胭脂铺子老板娘的种种做派叫叶嘉肯定了一桩事。她做的东西是好的,值得商家肯定的。只不过没遇上个诚心做买卖的,否则定然定个章程能长期供货。

叶嘉原本的想法是,先试做,零售。在镇上卖出名声以后再扩大生产,她才有资本去找大商队谈生意。否则光拿着东西去找人,人家凭什么见她。再说那点塞牙缝的小买卖,人家也看不上。

这个商队,自然还是指的程家商队。

叶嘉特意打听过,程家商队的信誉很好。行事作风也一板一眼,比外头路过的商队厚道不少。叶嘉不是个因噎废食的人,没必要为了避嫌刻意舍近求远。但她希望到时候跟程家商谈的时候,不必私下用人情去找程二,而是理直气壮去程家商队找话事人。

叶嘉心里盘算着生意经,下午还得跟余氏一块制饼。

余氏到底不是那等真笨拙之人,原先不会做是因为没人教。如今这般日日看着叶嘉做,她多试做几遍总算学会了包饼。手速虽跟不上叶嘉的,但也能包的似模似样。

“猪头肉明早卖?”余氏一面忙活一面问叶嘉,“我总觉得下酒菜早上不是最好的时辰。”

叶嘉自然知道。正常人早上的口味都很清淡,猪头肉又是蒜又是醋的,一大早就吃肯定是怪的。叶嘉记得上辈子卖这种冷切猪头肉的店家都是从上午十点钟开始,卖一整天,到晚上收摊儿。叶嘉昨儿做这个本就是为了先试味道。想着味道若够好,她才会拿到摊位上卖。

“明儿咱家摊子摆得久一些。咱早上先卖饼子,到巳时三刻再改卖猪头肉。”

如今市面上朝食摊子多了好几家,除了周家的西施摊依旧红火,那卖炸韭菜盒子的老汉那家紧随其后。除了张家和刘大娘家,还多了一家卖馕的。早已不是西施摊一家独大的局面。李北镇才统统多少人?叶嘉私心里认为朝食市场早已饱和,没必要在朝食的生意上死磕。

不过因着西施摊味道好,一早上三百来个饼还是能卖得出去的。如今每日只做三百个饼。

余氏深以为然,说着话,她想起来去揭了锅盖:“晚上吃完那些还剩多少?”

“约莫还剩二十一二斤。”叶嘉把猪颈肉拆下来,大约拆了三斤肉下来。她跟余氏都是小胃口的人,喝酒吃菜才吃掉一斤多猪耳朵。给王大娘端了一碗,剩下的就都还在锅里。

市面上生猪头是十八文一斤买来的,这般处理好又卤过做冷切,配上卤汁卖的话,成本搭进去,最少也得卖到二十五六文一斤。李北镇就一家卖熟肉的,在西街那边卖的牛羊肉。牛羊肉比猪肉金贵得多,酱牛肉卖到一钱二一斤。叶嘉在想自己这个价格是不是能定得高一些。

“娘觉得咱这肉卖三十文一斤能卖得出去么?”

这话把余氏给问到了,镇上人吃肉不多。村子里大多数人家也是一年到头过年吃个荤,也只有周家多了个能干的儿媳,他们才隔三差五地弄点好吃的。

“不好说。”余氏其实有些担心卖不掉,“不然先卖卖看。”

也只能这般。万事开头难,摸着石头过河吧。

说起来,卖熟肉跟卖饼还有区别的。毕竟肉食这东西不能像饼一样随手拿东西一包就能拿走。肉要按斤切,要称,还得调酱汁拌。卤水汁明早弄肯定来不及,叶嘉早早把要用的卤水汁调好,弄了个又大又深的锅装着。锅盖盖紧,怕明日摇晃给晃悠出来。余氏跟蕤姐儿帮忙剥蒜,两人闷声不吭地剥了许多蒜粒儿,给叶嘉切碎拿个小钵给装好。芫荽和胡芹也洗过切好。

叶嘉仔细检查了下东西,觉得不够,还需要一个大的木砧板和小称。

“娘,咱还需要一个小木头架子。”叶嘉琢磨着切肉的时候得有木头架子搭起来,“就跟前头卖切糕放砧板的架子一样。不然明儿摆弄不开的话,不好弄。”

余氏听她一说也明白,皱着眉头想:“可那东西家里没有。去找木匠打也来不及。”

“倒也是,这么晚了。”

叶嘉想着要不然明儿先用厨房的小方桌凑合一下。就是这个秤必须得有,小斤两的那种。余氏坐在椅子上没说话,须臾擦了两下手,去屋里端了点给蕤姐儿吃的小点心转头又出去了。

周家没有小秤的,但隔壁王老太家是有的。

余氏头一回去借东西,有些抹不开面子。王老太一看她这模样,主动开口问她。吃了周家那么多好东西,你拿我当人,我自然也拿你当人。邻里之间就是这般有来有往。王老太晓得周家要做猪头肉生意,听余氏说没有小方桌用,她还把自家后头用来放东西的矮架子给捣鼓出来。

“淑娘啊,你看这个架子擦洗擦洗能用么?”

淑娘是余氏的闺名,余氏娘家姓余,闺名叫洺淑。王老太不晓得她名字是哪个洺淑,就管她叫淑娘。

余氏瞧着差不多,扭头把叶嘉给叫过来。

叶嘉一看,站过去试了试高度。以她的身高把砧板放在架子上的话,切菜是够了的。柜子能用,王老太也高兴了:“拿去用,这架子我搁家里也没什么用处。”

叶嘉哪好意思白拿人家东西?乡下人一针一线都是好东西。何况这么一个大木架子。叶嘉连忙说只是借用两日,等自家去木匠那边打好趁手的架子,会把这个立即还回来。

王老太不着急,今儿晚上吃的那一碗猪头肉可香,香的她到现在嘴里还是那好闻的味儿。

叶嘉跟余氏把柜子抬回去,又借了王老太的小秤。或许不该叫秤,叫权衡,这称是那种旧时候用的秤,有那种很小的秤锤坠着。秤身上画了刻痕,钩子勾住货物,秤锤坠在后头,人只需拎着上面勾着的绳子。等两边平了就是对了。

这东西最大的斤两也就二十斤。叶嘉没用过这种秤,王老太教她看她才看明白刻度。余氏也在旁边看着,趁机试了两下,也弄明白怎么秤怎么看。

晚上照例做了三百个饼,叶嘉早早洗漱完就上床,准备睡了。

点点已经能跑会跳了,且跑起来的速度非常快。吃东西也凶,身量拔高,原先满身的奶膘迅速消退,四肢变得修长。黑不溜秋的毛渐渐泛出灰白,被养得好,油光水滑的。渐渐有点像后世一种特别出名的狗,哈士奇。但毛色不如哈士奇的均匀清晰。

叶嘉越看越觉得像,每天都担心它精力旺盛趁她不在会拆家。小家伙平日里不太爱叫,好像也没怎么像哈士奇那样撒泼搞事儿。就安安静静的在暗处盯着人。

老话说,咬人的狗不叫,叶嘉猜点点大概就是性子太凶又不爱叫的那种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