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27
季星回闭着眼睛,吸了吸鼻子:“你让我自己一个人待着就行。”
“不用我陪你吗?”周克云问他。
季星回摇摇头:“我又不是小孩了,没事的,我就是有点想奶奶了。”
周克云松开手,盯着他看了几秒,又低头亲了下他的额头。
“那我去洗澡。”周克云起身。
等周克云拿好衣服走进浴室,季星回才睁开眼睛,他的眼睛红红的,还有些肿。
季星回很想抽根烟,但周克云不喜欢烟味,于是他站起来,拿起今天买的那包黄鹤楼,下楼走出门。
这个房子有两个花园,正门的花园面积小一些,设置了一个休闲区,放着桌子和椅子。
季星回往外走,下了台阶就是小区宽敞的内部路。
季星回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点了一支烟。
树木葱茏,在夜里显得幽深,如此安静,连虫鸣声都没有。
远处传来脚步声,季星回循着声音看过去,一个个子高挑的男人正朝这里走过来,路灯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
季星回有些好奇地看着他,住得起这种小区的人,居然不坐车而是步行,那人背着包,看着也不像是在散步。
男人走近了,他戴着鸭舌帽和口罩,只露出一双好看的眼睛,他的步子慢慢的,看起来很悠闲。
男人眼睛看过来的时候,季星回有些慌乱,他抽了口烟掩饰,心里在打鼓,想着是不是自己的目光太过直接,惹得人不高兴了。
年轻的男人停下脚步,他的眼睛弯着,很熟络地说:“你好,可以给我一根烟吗?”
季星回愣了愣,慢半拍回答:“可以啊。”
“谢谢。”男人就走了过来,他从烟盒里抽了一根烟,他有双可亲的笑眼,亮亮的,充满神采。
季星回拿出打火机,替他点上。男人把口罩拉下来,慢腾腾地吸了一口。
季星回觉得他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是在哪里见过的。
男人相当自来熟,他挑了下眉,很自然地和季星回谈天:“这是你家吗?”
季星回犹豫了一下,最终说:“我住在这里。”
男人点点头,不是很在意季星回这个有点奇怪的回答,他姿态放松地说:“其实我今天是跟人约好了,但是来得太早,正想着怎么打发时间呢,还好碰到你了。”
季星回认真地听,没有发表看法。
“有时候,太早到也会给人带来困扰的,不是吗?”男人莞尔,他长得很帅气,笑起来很有魅力,“而且这样会显得自己太急切,真是伤脑筋。”
季星回点点头,他想起自己也有同样的经历,太早到达约定的地点,只好尴尬又无聊地徘徊,等对方到了,还要特意强调自己也是刚到,不愿意让人觉得他好像对这次见面很迫不及待。
“毕竟人类最擅长掩饰。”季星回笑着说。
男人爽朗地笑,甚至熟络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一针见血。”
两个人突然沉默起来,空气里满是烟草的气味,像是心事的集合体。
有手机的振动声突然响起,男人说了句抱歉,他从兜里拿出手机,接起来。
“你忙完了?……没事,不用接我……嗯,那我现在过来,很快的,十分钟吧。”
这个电话很简短,听起来应该是和那个今晚约好的人的交谈。
男人挂了电话,把最后一口烟吐出来,笑了笑:“这下可以慢慢走过去了。”
季星回多问一句:“你朋友也住在这里?”
男人点点头,指了指斜后方:“他住后面的洋房。”
“那我走啦,谢谢你的烟。”男人重新把口罩拉起来,笑着和季星回说拜拜。
季星回也跟他挥手,他把烟蒂扔进垃圾桶,然后慢慢走回去。
多谢这个偶然遇见的年轻男人,季星回已经从刚刚郁闷的情绪中出来了,他走到二楼的时候脚步顿住,表情变得有些惊讶。
他想起是在哪里见过的刚刚那张脸了,就在今天中午,周克云在车上跟他说代言人的事,他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林若恒的照片,和刚刚的年轻男人,严丝合缝地重合在了一块。
“不可能吧。”季星回不太敢信。
“怎么站在楼梯上发呆?”周克云穿着睡袍,没有戴眼镜。
季星回愣了下,继续往上走:“没什么。”
经过周克云的时候,周克云伸手拉住了他的胳膊,声音有点低:“你去抽烟了?”
季星回想,周克云应该是闻到了他身上的烟味,于是他说:“我去换件衣服。”
周克云轻轻皱眉:“我不是这个意思。”
季星回抬起头看他,他的眼睛弧度偏圆,没有攻击性,像食草动物,显得纯真。嘴唇是红润而柔情的,唇角是向上的,好像永远会对你微笑。
周克云放软了语气:“我是想说,你如果要抽烟,不用特意跑到外面去,在自己家不用这么拘束。”
季星回很慢地眨眼睛,他的睫毛很长,有一种属于女性的柔情,也像个甜蜜陷阱。
他说:“谢谢。”
周克云松开他的胳膊,于是他们擦肩而过。
后来他们没有再交流,床足够大,所以可以睡得泾渭分明。
季星回忘记调整闹钟,六点五十准时被闹醒,他抬起胳膊看手表,一边打哈欠一边关闭闹钟。
他实在困,半梦半醒地继续睡,直到七点半,周克云起身。
原来和人同床共枕早上是这种感觉,季星回听着周克云不轻不重的脚步声,然后是卫生间门关上的轻响,很轻的流水声,听起来很遥远。
季星回翻了个身,打算在周克云离开卫生间后起床。
卫生间的门被重新打开,周克云回到床边拿了手机,然后静了几秒,这才下楼。
季星回睁开眼睛,冷静了三十秒,才慢吞吞地起床。
卫生间里的东西都是双份的,洗手池很宽敞,各摆各的也不拥挤,一瓶全新的须后水摆在季星回那一侧,和周克云的是同款,味道是一样的。
季星回还是用了自己正在使用的那一瓶,他没有浪费的习惯。
等他换好衣服下楼,岛台上已经摆好了餐盘,今天周克云做了鸡肉三明治,还有玉子烧,水果是草莓和青提。
“喝牛奶还是咖啡?”周克云问他,自然得好像他们一直住在一起那样。
“牛奶就好。”季星回坐下来,看起来乖乖的。
周克云把热牛奶推给他,自己拿一杯冰美式。
“一会儿我送你上班。”周克云说。
季星回喝了口奶:“不用的,这里离我们银行很近,我走过去好了。”
“你认识出小区的路吗?”周克云问。
季星回沉默了一会儿,昨天开车进来都花了十分钟,他估计得用导航才能出去。
“今天我送你。”周克云做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