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献给你的歌
晚上,婚礼结束的时候,我们几个这几年熟起来的朋友,一起去聚下一场。
ktv舞台上,林菲菲和梁女士深情对唱《最炫民族风》,没错,老孟和梁女士也来了,在这种热闹上,梁女士是不愿意错过的,老孟纯属绿叶,过来衬托红花。
而我,在路上的时候兴奋,一到包间里,老土的闪耀灯球一转,酒气就有点上来了,晕晕乎乎地靠在角落的沙发里。
唱歌这种事情,我还算擅长,毕竟我的练习生和爱豆也不是白当的,
但何释,他是完全不擅长的。
之前聊天的时候,我仔细回想,前世的何释好像也没怎么接触过乐舞,我也没有听见“歌”的印象。
当时我就问他,我说你会唱歌吗?
他说会。
我还挺惊喜的,毕竟他的声音条件特别好,我很喜欢他的声音,如果他能给我唱首情歌的话,我不介意在晚上牺牲一下我自己。反正都是我享福。
结果他声情并茂地给我朗诵了一首古诗,声音洪亮带动作,抑扬顿挫带手势。
我拍拍手,说知道了,以后别人问你会不会唱歌,你千万别说会,也千万别给人家唱。
他囧着个八字眉问原因,说是不是他唱得不好。
我说不是,太好听了,我怕别人一听就爱上你,我会有危机感。
他可高兴了,说我要是喜欢,天天给我唱。
好在他就是那么一说,后来我也没再提过。
眼下又有机会了,他又凑过来,说他也想唱一首,送给我的,他准备很久了。
我身子一僵,酒都醒了一半,心说他不会给我整了篇文言文,要当场念出来吧。
那不行,他会造成只有他不尴尬,但其他人脚趾创造宇宙的社死名场面。
从此地球不再产生于宇宙大爆炸,我会出两本书,叫《KTV创世论》,《先有人类的脚趾还是先有宇宙》。
我抱住他的胳膊,“咱们回家自己唱就好了,你的艺术造诣太高了,别人都听不懂。在这儿乖乖陪着我,啊。”
他可能是喝酒了,不着痕迹地抽出胳膊,送给我一个“你就等着瞧好吧”的眼神,在我挽留的眼神之下,毅然决然地走向了最中间。
菲菲给他递了一个话筒,他在高脚凳上坐下,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斜斜地垂在地上,范儿很正,姿势也很帅气。
但我的头要爆炸了,我开始后悔,不该让他踏入娱乐圈,导致他越来越外向,都有兴趣在ktv唱歌了。
我看到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对着身边的立麦放伴奏,手麦对在嘴上。
这一刻,我真的很想瞬移,再不济可以让我耳聋眼瞎。
但我却想错了。
没有什么文言文,也没有什么诗朗诵,他安安静静用简单的旋律在唱歌,虽然因为这歌好像是他写的,我也听不出来跑调没跑调,但实话说,很好听。
他的声音有让人躁动的魔力,也有让人沉静的神力,我觉得他简直把我的网抑云歌单摸透了,这首歌完全对我的胃口。
我也听清了最后一句歌词。
“若心永不相离,此爱亘古长青。”
啧,这小词矫情的,酸人牙,也酸人眼眶。
当天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什么时候会的写歌,他说找剧组里的朋友帮忙了,曲是朋友写的,词才是他写的。
我问他怎么想起来唱歌了。
他说上次他唱完以后,看我的表情很奇怪,也觉得自己唱的和平时听的不一样,于是去问了小杨。
小杨告诉他真相,还把我的挚爱歌单分享给了他。
看看,看看,世风日下呀。
以前死对头的两个人,现在统一战线,那个誓死保护我,就怕我被何释骗钱的小杨已经死了,现在陪在我身边的,是毫不保留我隐私的猪队友,瓜尔佳小杨。
可惜KTV的音响设备终究是太次了,有很多歌词我都没听清,到家之后我又问他要了文本。
歌词里,他写了我害羞时候的耳朵,发呆时候的睫毛,撒谎时候的手指,生气时候的眉毛,甚至是睡觉时的呼吸。
想不到啊,他竟然把关注点放的这么细腻,不过一想也是,他都能因为我看他的时候角度是斜的,就认为我在翻他白眼,进而联想到我已经倦怠,近期打算始忘终弃。
那他还有什么观察不到?眼睛都黏在我身上了吧。
我高兴,一高兴就喜欢亲他,抱他,总之要主动和他亲密接触,他追了我两辈子,耽搁了太多时间,我愿意在余生里追着他跑,就算余生长到永远。
因为我追着他跑一点都不累,他总会在我身边,不会让我多跑半步。
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我突然幼稚起来,觉得有那结婚证的一纸纪念也不错,当即把笔记本电脑抱过来,打开美图秀秀,浅P了一张结婚证。
自己P也是有好处的,我可以给何释加个小狗耳朵,也可以给自己加个瘦脸特效,甚至可以在顶端挂个大横幅,红底黄字:热烈庆祝孟见君X何释新婚大喜!
啧,完美。
我示意他看,“再给我做个伪结契吧,之后你随便做什么,反正今天我结婚了,高兴。”
“是我们结婚了。”他从背后抱着我,鼻尖从一开始便在我后颈磨蹭,温热的呼吸喷在我早就敏感不已的颈部皮肤上,让我觉得自己仿佛也长了腺体。
或者说,何释为我造了一个腺体出来。
之前看那些abo文学,我总觉得Omega位于劣势,标记就意味着束缚。
但现在我理解了,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你是希望自己身上有他的痕迹的。
同时,也希望着他身上有你的痕迹。
至此我才发觉,AB之间的爱情,不安的从来都不是Alpha不能标记Beta,而是Beta无法在自己的伴侣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用信息素去宣誓主权。
虽然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别人也是不太能看得上你的伴侣,但占有欲天生伴随爱情而来,我就是想要在何释身上,做出一些专属于我的东西。
“何释。”我大着胆子问他,“乾元的腺体可以咬吗?”
他突然把胳膊勒的更紧,警惕道:“你想做什么?孟哥,我又让你不满意了吗?”
啊这,他不会以为我要上他吧,倒也不必,我没那个远大目标,且对自己的实力具有充分的自知之明。
于是解释道:“我也想在你身上留下属于我的东西,之后都随你。”
他放松下来,侧过脖颈。我也转过身子,正对着坐在他腿上。或许会有疼痛,但在当下,我认为会有其他问题盖过疼痛。
比如摇曳的灯影,床脚与地板的摩擦,还有洗衣机里的被罩。
当然,还有在每一个清晨,散架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