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温暖

歌录得很顺利,没怎么返工。

饭局也顺利,七八个人开了间临海小包,就着海景聊天喝酒,天南地北寒暄一圈才落回正题,预祝下一轮巡演合作顺利。

巡演之前还有几场公益演唱会,九月末到十月初,分别在三个城市开,算是给巡演的舞台设计试水。

这些安排余昧都是第一次听到。

每次参加这种饭局,他都觉得自己像来陪酒的花瓶,没有话语权也不想参与,更没有借此机会跟业内大拿打好关系的野心,要做的就是听着,适时举杯,然后保持微笑。

饶是如此,散局后关阳还是会明里暗里地“敲打”他两句,说他不知道把握机会,不求上进,红不长远。

听多了也就麻木了。

从饭店出来已经过了十一点,他没怎么动筷子,上了车才觉出饿,却也懒得去管,就靠在车座上闭目养神。

吃饭的地方离他家有些远,向蝶开车很稳,车里还放了安神的熏香,他一天没休息,靠着靠着意识就有些昏沉,做了个不长不短的噩梦,又像现实的延续。

梦见十四五岁刚入行的时候,他没有背景,长得又惹眼,总被不安好心的人觊觎——陈括的手贴在他大腿上,蛇一样湿冷的触感,嘴里喷着酒气,把他往摄像头拍不到的死角逼。

他慌不择路地逃出去,一头扎进雨里,不敢回头又无处可去,只能缩在停车场边的窄屋檐下等关阳来找。

第二天发了一场高烧,公司的人怕他弄坏嗓子,逼他喝了很多苦到令人反胃的中药……

“……余老师,到了,”向蝶叫了两声才叫醒他,一脸担心,“你脸色不好,又头疼吗?”

余昧摇了摇头,睁眼的一瞬就清醒了,却还是略微皱着眉,缓了一会儿才伸手去开车门:“没事,就是困了——对了,明天你要是有空,抽时间带余煦去趟商场。”

“好,我知道了,”向蝶看着他苍白的脸色,还是放心不下,“哥,你早点休息,明天我九点再来接你,多睡会儿。”

“嗯,你回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车开走了。

地下停车场空无一人,安静得近于死寂。

余昧看着电梯入口自欺欺人的暖色灯光,无声地叹了口气,突然有些厌恶头顶无机质的天花板。

数百天如一日的光景,不断重复的令人窒息的生活,而他又堪堪熬过一天,拖着疲倦的华丽皮囊,回到这处连夜空都看不见的狭窄牢笼。

还剩一年零二十七天。

到顶层要花半分钟,出电梯的时候余昧其实已经恢复如常——他习惯了在电梯里清空工作带来的任何情绪,否则做这一行压力太大,迟早会压垮自己。

按理说他不该有什么情绪了。

然而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他的心口还是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戳了一下,浮起一层薄薄的、几不可察的雾气来。

——不知是察觉了他的脚步,还是听见了电梯到达时那“叮”的一声,门在他伸手的前一秒被人拉开了。

于是暖黄的灯光漫出来,拥住了他形单影只的灵魂。

下一秒猫扑进他怀里,暖乎乎的一团,有些重,扑得他往后退了退。

“哥哥,你总算回来了,”余煦把猫从他身上抱下来,眼底笑意晃动,温暖得几乎让他觉得烫,“快进来,我熬了粥,等你好久了。”

他似乎才洗过澡,换了宽松的家居服,鼻梁上架着副有些笨重的黑框眼镜,头发还是那副蓬松乱翘的小动物模样,却多了股淡淡的洗发水味道,很好闻。

门开得那么快,大概一直在等他。

余昧抿了抿唇,不知该作何感想,他习惯了死气沉沉的空荡住所,乍一被温暖包围,反而有些无措。

却还是顺着小孩的意思换鞋进门,就着他的手摸了两把猫,一边听他说起白天都做了什么。

什么白天太阳很好,晒了晒被子,未经允许没敢动他的床,只拉开了窗帘。

什么在他住的房间里找到一只空花瓶,就拣两支向日葵插在里面,按网上说的办法修了叶子,用砂糖水养起来了。

猫也跟着凑热闹,“喵喵”地从玄关一路叫到厨房。

真吵——余昧一边听他描述铺被子时被小蘑阻挠的景象,一边默默地想,昨天怎么没发现他那么能说话。

却还是在接过那碗热粥时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粥是瘦肉熬的白粥,撒了一把细细的青菜,还有些烫。

他垂着眼,舀起一勺吹了吹,慢慢送进嘴里,又听见余煦在一旁自顾自地说:“小蝶姐说你不太能吃油腻的,偏好中餐,刚起床的时候吃不下东西……抱歉,我应该先问你的。”

味道不错,炖到浓稠适口,恰好填补他那顿忍着反胃没动两口的晚饭。

余昧掀起眼皮看他一眼,有些不解:“抱歉什么?”

“今天早上……”余煦还是不能镇定自若地跟他对视,视线匆匆扫过他被热气染红的嘴唇,又磕绊着转向半空,“那个,意面会不会太油了?”

进门时候话多得像个小话唠,现在又莫名其妙地局促起来——余昧在聚光灯下待久了,能察觉他的异样,却也懒得去问,只摇了摇头,又往嘴里送了口粥,咽下去才道:“没事,吃不下是因为不对胃口。”

言下之意是他做的早餐并非不对胃口……

余煦花了两秒消化他的意思,后知后觉回过味来,那点儿局促就被喜悦冲了个一干二净——他拉开另一把高脚椅,扒着椅背反坐在余昧对面,也不说话了,心满意足地看他吃。

他不是故意要偷看,至少一开始目光还是放在粥上的,想着或许一碗不够,等余昧吃得差不多了还能问问要不要添。

然而看着看着视线就不由自主地往上移,又忍不住去看眼前的人。

两年不见,这个人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坐在家常的暖光灯下也像被舞台光精心修饰,能让身边的看客不知不觉陷进去,移不开视线。

他很白,将头发染成白金色后整个人的色调都是淡的,眼睫纤长,瞳色偏浅,仿佛基因都对他有所偏爱,将所有色素集中在那两颗几乎对称的泪痣上。

雨打昙花似的一个人。

余煦看着他低垂的眼睫,又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个晴天,那时的余昧才刚成年,比现在更单薄些,带着口罩,帽檐压得很低,白衬衫的衣角被风带起,像一张纸。

那个单薄又漂亮的少年走到他面前,隔着一道生锈的铁栏杆同他对视,轻声问他,你在想什么。

“想爸爸妈妈,想出去。”

他并不太记得当时自己的心情,却记得阳光落在余昧的睫毛上,勾勒出一小段纤细的金色,像低垂的蝴蝶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