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签名

说出来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事,追星买票看演唱会,再正常不过了。

最多是他追得痴迷一点儿,手上的票根多了一点儿,但Echo的粉丝那么多,比他还痴迷的也多了去了。

“也不是故意瞒着你……算了,就是不想让你知道,”他顿了顿,又诚实地补充道,“怕你觉得我不务正业——哥哥,我真的没因为这个耽误学习,高考分数应该还是全校第一……”

余昧不置可否,觉得他这么嘟嘟囔囔坦白错误的样子挺有意思的,像被人抓住的小仓鼠,没法挣扎,只能把囤了半天的口粮乖乖交出来。

见他不说话,余煦只能继续坦白:“……再说了,这是我的精神寄托,要是没有这些,我的生活会很枯燥的。”

他说的是实话——他是个需求很低的人,学东西又快,除了学习,几乎没什么事物能让他持续投入精力,时间长了很容易被困在象牙塔里,需要一个对外宣泄的出口。

余昧点点头,算是接受了他的说法,自觉还没封建到这种程度,本来就不要求他学习成绩有多好,对他追星也没什么意见,想了想,有意逗他:“我在你眼里就那么死板吗?”

余煦沉默了一会,轻声道:“也不光是因为这个,我怕你知道了,会觉得我……不正常。”

他说得很委婉了,正常人管这种行为叫痴汉,私生粉,“多少沾点儿变态”。

追星很正常,但追资助他上学的“哥哥”,不仅十年如一日,还藏着掖着怕被发现,就不太正常了。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余昧看着他低垂的睫毛,一时也有些不知该说什么。

他只是冷淡,对情情爱爱的事不太感冒,却并不迟钝,从小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地长起来,很多时候还比普通人更敏锐些,一直知道余煦对他的感情有些偏激,藏着若隐若现的控制欲。

包括check他的全部行程,改变他的居住环境和饮食习惯,等他回家叫他起床,连整理衣物、收拾行李之类的私事都要代劳。

平常没什么事的时候还好,最多黏人一点,喜欢待在能看见他的地方,也不会给他造成什么困扰。

然而一旦出了什么变故,余煦那种患得患失的不安情绪就会暴露得很明显。

以前还没同居的时候,他工作很忙,一年到头也不一定能腾出看望的时间,就跟余煦约好了每个月的第一天会给他打电话。

结果有一次儿童节,他临时被安排出席慈善活动,晚上又有演出,忙忘了这一茬,下台后才想起看手机。

当时已经过了零点,他那部私人用的手机上有两百多个未接电话,但打到23:59时就戛然而止了。

他吓了一跳,连忙打回过去,不到一秒电话就接通了——那时候余煦还没变声,话里带着闷闷的哭腔,说以为哥哥不要我了,别不要我,我很听话的。

这可能也是为什么后来他很少拒绝余煦,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基本都持放任态度——他不拒绝的时候余煦还能管好自己,但如果拒绝了,态度稍微强硬一点,这个小朋友就能把自己吓个半死,然后拿剩下半条命过来地缠死他。

后来逐渐长大,余煦对他也没那么偏激了,至少不会在他面前表现出来,或者说换了一种更加温和无害、对彼此都有益的表现方式。

直到那天他被迫发情,带着一身其他人的信息素回来,在余煦眼里看到那种熟悉的、混乱又尖锐的怒意,才意识到余煦对他不只是黏,内里还藏着更晦涩的独占欲。

但说来奇怪,可能是因为他从小在一种无人疼爱的环境下长大,并不排斥这样偏执的感情,反而有种微妙的满足感,能从源源不断的过盛爱意里尝到安心。

沉默良久,他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余煦的耳廓,温声道:“不会的,我不介意。”

余煦的耳朵很薄,也有点儿像小动物,一揉就红了——他忍不住抽了口气,不敢甩开,只能局促地低下头,把脸埋在余昧腿上。

发现余昧没有阻止的意思,又不自觉得寸进尺,伸手环住那截清瘦的腰,撒娇似的,像被顺好了毛轻声咕噜的猫。

余昧潜意识里可能是把他和回家的感觉联结在一起了,这么随手逗着逗着,精神也渐渐放松下来,没再说话,享受开始巡演后难得的放空。

不知过了多久,余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看着他道:“对了,哥哥,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余昧:?

“我早就想这么干了,”余煦站起身,居然真的从包里找出一根记号笔,拔了盖子塞进他手里,又挽起袖子,把手臂摊在他面前,“这里。”

余昧低下头,对上他仰视的目光,被他眼里粼粼的期待晃了一下,还是没能拒绝,一边觉得有些怪异,一边捏着他的手腕,一笔一划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他签得很小心,不确定记号笔多久能被洗褪,就签在了靠近手肘的地方,指节大小的两个字,像一方小小的印。

余煦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觉得不够,又磨着他在手心里再签一个,要大一点。

“你要这个干什么,”余昧有点无奈,用笔尾点了点他的鼻尖,训小狗似的,“被人看到了不奇怪吗?”

“不会啊,看到了他们也只会羡慕我,”余煦牵着他的袖子,央求道,“再说我才不给他们看,这是我的……哥哥,签一个嘛,好不好。”

余昧看着他白净的手心,想说琴房里那几十张亲签专辑还不够他看的,僵持几秒,到底还是没说出口,顺着他的意思低下头,往他手心里写字。

皮肤是软的,不太好落笔,余昧怕给他签难看了又要闹,一笔一划写得很慢。

圆钝湿润的笔尖划过掌心,有点儿痒。

余煦看着他低垂的眼睫,手指蜷了蜷,耳朵又隐隐烫起来——他对这种类似标记的行为格外敏感,一边觉得心满意足,一边又忍不住想入非非,像一场漫长的甜蜜折磨。

所幸只有两个字,没过多久就签完了。这次大了一点儿,平直地落在他掌心,最后一笔恰好落在生命线上。

余煦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很漂亮……和你在台上的时候一样漂亮——妹妹,我之前就想告诉你的,你唱歌的样子真的很吸引人。”

余昧在娱乐圈待了这么久,什么彩虹屁都听过,按理说早该免疫了。

然而同样的迷弟发言从余煦嘴里说出来,似乎就格外炽热一些——他被这几句“漂亮”弄得不太自在,伸手揉了一把小狗的头毛,别开视线:“别说了。”

顿了顿又鬼使神差地问:“那你是喜欢台上的我,还是台下……”

他很少主动去关心这种事,都是采访的时候被问的,一开口脸都有些发烫,还没说完就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