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首饰盒01
当正式接受自己有了男朋友以后, 丁厌就不是很喜欢周末了。
这件事得从头说起。
众所周知,他当了二十多年的直男,在26岁生日的当天, 才意识到自己被掰弯了。
他的男朋友,高大英俊, 年轻富有, 家教良好且见多识广, 是千万里挑一的优质人类。——只有一个问题,也是最致命的问题, 他对他没感觉。
此处提到的感觉,就是指身体上的性吸引力。虽然不讨厌不反感, 但要他热情似火、胶漆相投, 那他也确实提不起劲……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某一个周六。
丁厌在衣帽间试穿一件刚收到的古董浴衣, 这是楚瀛在伦敦一场小型拍卖会上竞价所得, 具体价格他不清楚,但料想也不会便宜。
19世纪的欧洲曾小范围地流行过日式和服,有别于传统和服的繁复考究,欧洲人喜爱的是它雅致精美的刺绣和垂直的衣襟、宽袖带来的含蓄与神秘感;于是诞生了这种只作为睡袍的改良式浴衣。
楚瀛拍下的这件保存很完好,里衬雪白,外衫是很浅很嫩的樱粉色, 下摆染绘着蓝绿相间的山川河流,古典的飞鸟与冶艳的花枝, 景致极美。
毕竟是一百多年前的衣服, 丁厌起初穿上时还有些心理因素作祟, 可一上身站到镜子前, 他真是被美到晕眩了。
浴衣并不突显线条, 与他平坦纤薄的身材高度适配, 他的头发几个月没剪短,只修过型,过长的发尾柔顺地搭在颈间,搭配长袍已有天然的秀丽柔美之感。这一件的半幅带已遗失,敞开的衣摆长至拖地,走动时会露出若隐若现的脚踝,如此粉嫩的色彩历经百年还能炫丽如初,将他的皮肤衬得剔透雪莹。
不得不说,楚瀛的品味是真好啊……
丁厌在穿衣镜前面转来转去,拍了几张侧身照做纪念和参考。迟疑再三还是决心先不发给楚瀛了,留作惊喜吧。
“喵……喵嗷——”罐头循着主人的气息,猫脑袋顶开更衣室虚掩的门,探头而入。
丁厌把它抱起来,单手搂着它的前肢,又对镜拍了几张。松垮的睡袍和睡眼惺忪的猫,多么慵懒性感,他自己都快陶醉了。
罐头对气味很敏感,大概是不喜欢古董衣物上陌生的味道,嗅了嗅后突然挣扎着想跑。
丁厌一面要拿稳手机,一面又不想轻易放走它,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罐头在他的脖子和小腿肚上各挠出一道伤口,仓皇地逃跑了。
“嘶……”丁厌的腿和颈侧火辣辣的疼,他没去追猫,留在原处摸索伤口,皮肤红肿破裂,果然出血了。
他拍下照片发给楚瀛,愤愤打字道:我试你买的衣服负伤了
楚瀛:它不是不挠人吗
:应激吧
楚瀛:嗯,痛吗
:当然痛啊!你好冷漠……/发怒
楚瀛:我很快回来了,帮你上药
:/右哼哼/右哼哼/鄙视/鄙视/鄙视
丁厌留着那两道血痕没管,坐到自家沙发上玩手机。
玩了几分钟,还是觉得楚瀛的态度有问题。那明显是在嫌他娇气吧!
你对我冷淡,那我也不理你了。丁厌打定主意。
确认关系后,他家的门锁录入了楚瀛的指纹,楚瀛也给了他自家房子的备用钥匙。
他裹着浴袍躺在沙发里,听见人进门,硬是没抬眼皮没支声。
楚瀛走到沙发前,手里拿着刚在楼下买的酒精消炎药和棉签,沉默地坐到地毯上,手探向他的膝盖,先碰了碰征求他的意见,没等到他反抗,便轻柔地从层叠的衣裳里托起他的一条小腿。
但不是这边。
丁厌这才漫不经意地抬起自己的另一条腿,习以为常地搭在对方的手臂,撩起眼皮道:“是这边。”
楚瀛也不多言,只提醒他会有点痛,忍忍。
凉悠悠的酒精渗入伤口,丁厌宛如踩到热炉灶上的猫,惊吓得收起腿,然后气哼哼地下了沙发,躲进衣帽间。
楚瀛紧跟着走进来,对这场莫名其妙的捉迷藏产生惑然。
丁厌退到衣柜边,离镜子很近,恰好能瞥见自己绮丽的侧影。
“好了,快过来。”楚瀛不再走动,只朝他招手。
逗猫吗你,丁厌不理睬。他做了二十多年男人,自然十分了解男人的心态,所以他盯着对方的眼睛,故意松动了半侧衣襟,露出一片莹白圆润的肩头和一条细细的内衣肩带。
垮下的衣襟堆叠在臂弯里,贴肤的洁白蕾丝露着一边角。如愿看到楚瀛的目光变了,他再佯装不小心地扯起衣襟合拢在胸前。
这次那只手伸来的速度太快了,他还未看清,就被人搂着腰拉到怀里,衣衫如花瓣般抖开滑落,展露出馨香白嫩的蕊心。
“不行……”丁厌挣脱开束缚,攥紧了衣襟穿回原处。他说:“你还没给我上药呢。”
他脖子的伤痕不深,尖细的爪印浸着鲜红,楚瀛想也不想,扣着他的肩膀吻上那块皮肤。
然后他们就在房间里待满了一下午。
由于是对着镜子,丁厌不可避免地要直面镜中的自己,他的手和腿都很漂亮,细细白白,缠着别人宽阔的背脊,缠着精悍劲瘦的腰身,那画面堪称活色生香,可比电影有冲击力多了。
然后心跳频率和体温一并升高,令人昏聩的燥热从胸腔和耳后扩散至每一条神经。
事后丁厌感慨万千,他也不愧为世间少有的奇葩了……
第一次和男朋友()有了感觉和兴致,居然是因为能欣赏自己的艳色。
因为过于羞耻怪异,所以他从未把这件事告诉楚瀛。他也从不敢说他对楚瀛的腹肌和完美身材毫无兴趣……每次他都是闭着眼脑补自己被……
但楚瀛是何等聪明之人,没多久便觉察出其中的微妙异样,多番尝试得出结论后,对方在卧室的天花板装了一面完整通亮的镜子,方便他更直观地观赏。
丁厌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后来发现有镜子自己是会更……一点,于是日渐食髓知味地接受了。
说回周末。
他对目前的工作拥有极高的热忱,连加班都不觉苦了(加班工资很厚道),工作日总是忙得脚不沾地,回家倒头就睡。
所以平日欠下的都要在周末补回来。
楚瀛这种闲散无忧的生活方式,本就会积蓄许多无处发泄的精力,以前还会靠户外运动疏解,现在就只沉迷于拿他解闷了。
这样一来,丁厌的周末算是彻底荒废,本来睡足了觉,该打扮打扮出门玩儿,浪一浪;但每每化妆期间就会被人抱着或扛回卧室,然后……然后就出去不成了。
他觉得自己的作息不是996,却胜似996;听了他的怨言,楚瀛说:“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付比你工资高十倍的价钱。”
丁厌本想说你给钱我干嘛要介意,可仔细一想,他要是收钱,那不就真成卖身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