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首饰盒28
丁厌在伦敦住了一周, 玩遍了必游景点,还和曲荷去古着店淘了两条上世纪50年代的古董裙和羽毛扇子。
开春,楚瀛带他回了自家在英国乡下的一座旧日庄园, 始建于19世纪的哥特式古典建筑美轮美奂,幽然矗立于晨雾之中, 青青的浅草坪星散着紫白的小花儿。
“我的天呀, 我好像穿越进了《唐顿庄园》里……”丁厌难以置信道, “这是你家吗?我们要住在这里吗?”
“以后也是你家了。”楚瀛道,“它的规模远不如那座海克利尔城堡, 建筑面积要小得多,而且地处偏远, 没有那么显赫的历史。但我妈妈很喜欢, 于是我父亲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下, 送给她作为结婚纪念日的礼物。”
楚瀛牵着他迈过松软的绿草, 推开了一扇厚重的门,带他走入室内。
“这种城堡平日的维护费用很惊人,我妈妈的本意是想把它改建成一座酒店,毕竟自己住太空旷了,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生病住进了疗养院,这座庄园跟着闲置下来, 每年只能请专人打理。”
一进门,丁厌心中的震撼, 和初次去卢浮宫参观拿破仑的房间时别无二致。
巨型的台阶由纯橡木打造, 墙上的装饰是绘制着花纹的皮革和光泽闪烁的金属, 一盏璀璨夺目水晶灯吊在顶上, 一件件古董家具被清扫得一尘不染, 但那古旧的年代感仍使他不敢随意地去坐或躺下。
“你家也太有钱了……”他词穷道。
“其实我父亲动过心思把它处理掉, 但有财力接手古堡的买家并不多,我怕它被卖给别人,只好把它要过来了。”
“你伸手要你爸就给你?那你爸对你很好啊!”
“我说保存好它是我妈妈生前的心愿之一,他才答应给我的。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就把这里作为婚房吧,我妈妈泉下有知会很开心的。”
丁厌讷讷道:“你要是早说婚房是这样,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会拒绝嫁给你,无论是男是女。”
楚瀛说:“我又没有想要和随便什么人结婚。”
一阵啪啪嗒嗒的动静从身后传来,是肉垫和指甲蹬在实木地板上的声音。丁厌回头,被那只纯黑色的成年卡斯罗猎犬吓得往后退——
它的肩高起码70cm,尖尖的小耳朵,肥厚松弛的大腮皮,雄壮矫健的四肢,短尾巴不停摇晃着向人示好。然而丁厌散发出的陌生气味又令它感到警觉,所以它只是站立在那里,黑色的圆眼珠冷漠而警惕巡视着他们。
“你还养大型猛犬……”丁厌的手指下意识地勾住楚瀛的衣角,心慌道,“它长得好可怕,不咬人吧?”
“不是我的狗。”楚瀛道,却向大黑狗伸出手,“过来,狼狼。”
带着浓烈动物气息狗狗靠近两人。它嗅着楚瀛的手指,在他掌心舔了舔,红红的舌头看得丁厌心里发毛。
“不是你养的,它怎么认识你……”
“是戴心诚的狗。”楚瀛被舔了手,不习惯湿腻腻的触感,找了纸巾擦拭,然后和狗对话,“狼狼,你爸爸呢?”
丁厌对这类长相体型的狗有刻板印象,认为它们脑子笨,不如中小型犬聪明。但狼狼是特例,竟然听懂了楚瀛的话,引他们去找自己的主人。
“今晚我们先不住二楼的房间。”楚瀛没头没尾地说,然后带他跟上那条大狗。
戴心诚站在一棵苹果树下抽烟,目光直直地锁定着楼上的一扇窗户。丁厌随那道视线望去,不见窗边有值得盯梢的人或风景。
狼狼很喜欢它的爸爸,绕着戴心诚打转,摇尾坐下,牢牢守着主人的一举一动,等待指示。
“那个英国女人上次来是多久?”
“听管家说三天前还来过。”
“她房子都卖了,你还允许她进门?”
“我又不在家。她年纪那么大了,想重游故地,聊以慰相思,不算过分的行为。”
“好,我再看看。”
“看什么呀?”丁厌拉着楚瀛转过身,耳语道,“你也邀请了他?我还以为今天就我们两个人……”
楚瀛半开玩笑道:“两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你不害怕?”
“不怕呀,鬼片里的故事都是假的,人死了就死了,哪有那么多鬼?如果每个人死了都变成鬼,那我们周围还不全是鬼?既然每天我们和那么多鬼和平共处,说明鬼并不会肆意伤人。”丁厌被自己的理论说服了,“所以,鬼不可怕!不用害怕!”
他拷问楚瀛:“你该不会怕鬼吧!?可是我们一起看了那么多的恐怖片!”
楚瀛两手并用地搓揉着他的头,有种要把他捏扁的架势,说:“我不怕。”
丁厌:“你搓得我好痛……你就是怕了!”
这时,他们后方冒出两声清悦的笑意。一个笑容耀眼的男人倚着门框,揶揄道:“如胶似漆啊。”
丁厌像被螃蟹夹痛了手指,猛地从楚瀛身旁跳开。
啊啊啊,他为什么要慌呢!和男朋友如胶似漆不是很正常吗!
楚瀛一向淡然,问:“则灵呢?”
“没让她来。”那人活络着手腕筋骨,手指关节发出咔咔的弹响,走到近前,对丁厌说,“来,左手给我。”
丁厌先看向楚瀛,得到首肯,抬臂交出自己的左手。
超甜爱撒娇像善于摸骨的中医,从他的指根摸到了手肘,再到胳膊。丁厌怕痒,几次三番想叫唤,但对方的力道控制得当,一点没让他感到不舒服。
“你这身体素质……太差了呀。要是从头开始教你做基础的体能训练,起码六个月起步。韧带脆弱,肌肉无力,平衡性一般,你是不是还有轻微的手眼不协调?”
丁厌:“什么叫手眼不协调?”
“就是手的反应跟不上眼睛,比如夹菜容易掉,总是打碎碗,打羽毛球和网球不会发球,接也接不住,基本就是运动白痴。”
“你怎么这么了解我?”丁厌瞠目结舌,“我从小就手抖手残,拿不稳东西,夹菜总是掉在衣服上,五岁还在戴饭兜,只要是球类运动都学不会。——但是运动白痴我不认,我跑步比一般人强,1000米体测是满分。”或许是因为他体重基数小,跑着不累?
“哦,那肺活量还行啊,你会游泳吗?”
“不会……”这可提起了丁厌的伤心事,他中学去游泳馆学游泳,胆子小怕呛水,怯怯弱弱的,那群男生们看不过眼,合伙把他推到水里想让他尝尝苦头;他被淹惨了,等教练把他救上岸,他发誓再也不要学游泳了。
“这得学,求生必备技能,我教你。”爱撒娇四下环顾道,“你家这庄园大是大,但没有挖泳池,不过我记得后山有座湖,我们就去那儿游好了。”
丁厌悚然道:“这个天气去湖里游泳?不要,我会感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