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杀人放火金腰带.
而谢朝宁心虚, 不肯告诉谢揽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这错事儿和谢揽有关。
和谢揽赌气,说自己心寒,就更容易理解了。
冯嘉幼正在心中琢磨时, 背后传来女子悠扬悦耳的声音:“小山, 关于谢临溪的脸, 我倒是能够为他作证,当年是我为他医治的, 他确实感染了疫病, 莫说毁了脸,命都险些没了。”
冯嘉幼转过头, 瞧见那说话的女子正走出城门。
此时太阳早已落山,她仍然撑着一把伞, 穿着寨民风格的服饰,头上裹着碧蓝色的纱巾, 走起路来袅袅婷婷。
从薄纱窥见她姣好的容颜, 顶多二十五六岁。
不过冯嘉幼知道她起码四十朝上数了, 因为她腰间别着一个针灸使用的棉布袋, 是位医者。
应是谢揽时常挂在嘴边的姚姑姑, 松烟的师父。
也是沈时行口中,当年在南疆以赤鎏金鸩杀无数奸商而被判流放黑水城的女郎中。
“姑姑。”谢临溪朝她恭敬的行了个礼。
姚三娘朝他笑了笑, 仔细欣赏他这张漂亮的脸, 频频点头,似乎很满意自己的作品。
随后她看向冯嘉幼, 眼神中充斥着冯嘉幼看不懂的复杂。
冯嘉幼乖巧行礼:“姚姑姑。”
姚三娘莞尔回应, 又看向无动于衷的谢揽:“怎么, 娶了媳妇儿忘了姑姑, 离家出走大半年,回来见到我吭都不吭一声?”
“原来你也跟着二叔一起骗我。”谢揽目色冷冷,“我才想起来,你与二叔早在中原就是旧相识,你手中的赤鎏金还是他给的。”
“我冤枉。”姚三娘撑着伞晃悠到谢揽与谢临溪中间的位置,“你二叔当年拉着我奔去蜀中救人,十万火急,我根本不知救的是谁。到了蜀中见到谢临溪时,他就只剩下一口气,那张脸溃烂的没有一处好地方……”
说完,又晃悠到冯嘉幼身边,“等稍后有空,你来城中医馆找我,我有些事想和你聊聊。”
冯嘉幼眸光微凝,知道和冯孝安有关系,点头应下。
姚三娘便撑着伞回城去了,一副此地不宜久留的态度。
她这一走,城外又剩下他们四个人。
程令纾和冯嘉幼都很有默契的后退半步,站在自己男人的身后。
她们对视一眼,冯嘉幼知道程令纾已经清楚了始末。
程令纾也知道冯嘉幼猜了出来。
她二人的内心都颇为复杂。
在京中做了十几年的死对头,前阵子突然一起坐下喝茶聊天已是挺奇怪。
如今又莫名其妙成了妯娌。
冯嘉幼的心情当然更复杂一些,因为她远不如程令纾知道内情。
谢朝宁强行留下谢揽,如今又大开城门,让他们兄弟二人见面,应是存了心给谢揽知道真相。
她开始担忧谢揽稍后的反应。
一时间无人说话,谢揽打破这个沉默:“总算你对着我没有全部是谎言。谢临溪,这些不提了,关于你的家人……陆御史一家,你和二叔有什么证据是我爹下的手?”
“证据?”谢临溪只看着谢揽微笑。
冯嘉幼知道他想说谢揽就是证据。
但谢揽是完全不知情的,谢临溪再这样不干脆,只会令谢揽越来越烦躁。
冯嘉幼插了句嘴:“谢公子,陆御史一家不是在驿馆内全都不幸丧生,那你和你的老仆人是怎么逃过这一劫的?”
谢临溪知道她给自己找了个开端,经过漫长的沉默,他终于开口:“因为我刚出生不久,就被祖母抱去庙里养着,没有跟随父母前往荆北赴任,才逃过一劫。”
“出生就被送去了庙里?”冯嘉幼的母亲在庵堂清修,她自小常去庵堂,也曾见过一个在庵堂长大的富家千金。
听说是体弱多病,怕养不活才送到庵堂里养着,等过了七岁才接回家。
这种事情似乎挺常见。
“是你想的那样。”谢临溪点头,“我不足月,生下来便险些夭折,被父母送去庙里,养在佛祖膝下。那庙里主持说,要想养活我,对外必须只字不提,且三年不得相见。因此连我那身在辽东的舅舅或许都以为我夭折了。”
冯嘉幼习惯审犯人,接口问:“那你弟弟呢,是孪生的?还是小你一两岁?”
冯嘉幼更倾向谢揽比他小了一两岁,这点差别不大,基本看不出来。
他没有毁容之前与谢揽相貌相像,但应该也不是孪生兄弟那种一模一样难以分辨的像。
不然这毁容也未免太过彻底。
而且两人身形相差挺大,从骨架看,谢临溪似杨柳,谢揽如松柏。身高上谢揽则比他要高出大半个头。
他俩应是一个随了出自没落书香的陆御史,一个随了出身齐氏将门的陆夫人。
通常双生子出现这种巨大差异的不多。
所以当脸上看不出相似之后,他二人完全不同。
即使冯嘉幼知道他俩同名,小名与表字也很有涵义,也没往这茬去想。
“你怎么知道他还有个弟弟?”谢揽目光幽深地转头看她,“我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过?”
“你先听他说。”冯嘉幼推他朝前看,却没能推动。
“你怎么古里古怪的?”谢揽继续打量她。
他现如今对她情绪的变化不说了若指掌,至少可以拿捏大半。
思及此,谢揽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从前哪里会去在乎别人想什么东西。
他连自己的事情都懒得多想。
又烦又累。
可他自从认识冯嘉幼至今,哪天不在察言观色?
几个月过去,除了猜不出她脑子里正在琢磨的事情,但凡他能看到她的表情变化,就知道她此时的情绪。
他是认为保护和爱护自己的媳妇儿天经地义,身为男人、为人丈夫本该如此。
但他是不是做的有些过头了?
难怪他离开她几日时常胡思乱想,原来平时就想了太多。
还说不想自己看上去不值钱。
早不值钱了。
这毛病往后必须改。
该做的做,但绝对不能过头,不然岂不是像条看主人脸色行事的看门狗。
尊严呢?
他重新转头望向谢临溪:“你不要扯东扯西的了,直接告诉我证据,我相信这其中应有什么误会,陆御史一家人不会是我爹杀的。”
谢临溪不理会他的质问,回答冯嘉幼的问题:“弟弟比我小了一岁半。他与我不同,虽也不足月,但身体素质极佳。跟随我父母去荆北赴任时,他只有几个月大。那晚在驿馆,我陆家连家仆护卫十几人被贼匪突袭,贼匪杀人之后,还在驿馆放了一把大火,想要毁尸灭迹。”
冯嘉幼一听就知道可疑,当时正值南疆大乱,大魏国土上到处是流民和贼寇。
贼寇杀人劫掠不必多此一举的毁尸灭迹,除非凶手想要掩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