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如何成为王妃(23)
时珑和少年在酒店吃完早餐, 时珑帮他重新换了眼睛上的绷带,继续去赌博区积累筹码。
云中之城一共分为四个城区,每次进阶一个城区, 都需要总资产成倍数增长:进入青铜城需要20枚筹码, 白银城市50枚, 黄金城是100枚,而主城,足足需要200枚。
时珑对于赌博一窍不通, 今天早晨临时向酒店管家借来了玩法手册,大致读懂了一些基本赌博游戏的玩法。他揣着剩余的的十八枚筹码, 在赌桌间来换游荡,犹犹豫豫地想要参与一次。
绕了一圈,时珑又打起了退堂鼓。
可恶, 以他的智商,根本看不懂这些人是怎么赢的怎么输的。
叶伽上前一步拉住了时珑的手,带着他走到了纸牌区,笑意盈盈地说道:“哥哥,打德州扑克吧,这个上手很容易的。”
*德州扑克规则是每个玩家分两张牌作为“底牌”,五张由荷官陆续朝上发出的公共牌。开始时, 每个玩家会有两张面朝下的底牌。经过五轮押注圈后,游戏会进入“摊牌”阶段, 也就是让所剩的玩家亮出各自的底牌以较高下, 持大牌者获胜。最小的是散牌, 最大的是皇家同花顺。
时珑点头, 很谨慎地在赌桌前仔细观察了好久, 这次坐到了赌桌前, 压下一枚筹码。
经过五轮发牌过后,荷官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站在时珑身后的城主大人,摇响了手中的铃铛:“No more bet.”
他翻开了桌子上倒扣的五张牌,和时珑手中的牌可以完美组成顺子。
时珑面嫩,根本藏不住事儿,兴奋地把纸牌扔到了赌桌上,连桃心尾巴都忍不住翘了起来:“我赢了!!”
德州扑克是庄家通吃的打法,即使在发牌的过程中陆续要让弃牌,这场德州也让时珑转到了将近20枚筹码,手中的筹码数量直接翻倍。
少年捧场:“哥哥太厉害了。”
第一局、第二局、第三局......连赢了五局的时珑脸颊和鼻头都红红的,咬着嘴巴,没忍住翘了翘尾巴:“我觉得我好像有点赌博天赋。”
叶伽顺毛撸:“我就知道,哥哥这么聪明,这么简单的游戏一定一学就会。”
时珑抱着一兜子筹码,笑的圆眼睛都眯起来了,
带着青铜面具的荷官默默地收起了纸牌和筹码,敢怒不敢言。
虽然作为荷官,应该恪守职业准则,公平游戏。
但是城主大人亲自要求给这个小魅魔放水,谁又敢拒绝啊......
荷官看着笑的一脸傻乎乎,甚至还在和叶伽商量要去更大筹码区的试一试手气的时珑,默然无语。
所有常来赌场的老油条都知道,如果庄家给你了一点甜头,让你连续小赢了几局,那么只有一种原因庄家在钓更大的鱼。
他在等着你放松警惕、等你自以为即将大赚一笔的时候,给你沉重一击。
在你最得意的时候,就是庄家收网的时刻。
赌博游戏,庄家通吃。
这么漂亮的小魅魔,如果真的沦为“牲畜”,只怕被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
荷官那仅有的一丁点良心发现其实更主要是看时珑长得漂亮人又傻终于没忍住开口说道:“这位客人,您......”
站在时珑身后的叶伽微微转过头,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叶伽少年形态的个子不高,身形清瘦,眼睛上绑着绷带。时珑的手又嫩又笨,绷带缠得不算好,好几个地方都翘起了边,尾部一小节绷带没有收好,藏在叶伽的头发里,看起来有点毛躁。
而就是这样年轻而清瘦的形态,也只消一个动作,吓得荷官立刻闭上了嘴,低下了头,额角缓缓地淌出了一滴汗。
城主的威压像是一柄无形的剑,压在荷官的脖颈上,锋利的压力剐蹭着他的皮肤。
荷官明明是坐着的,腿肚子却开始发软,
在云中之城,城主拥有绝对的权力,可以支配登上云中之城的任意一个人,不论是玩家、荷官、或者守卫者。
叶伽是这里无冕的皇帝。
时珑背对着叶伽,什么都没有发现,抱着他刚刚赢来的筹码笑的见牙不见眼。
他歪过头问道:“荷官先生,您叫我有什么事情吗?”
“没事。”荷官嗓音如常,青铜面具下的脸却惨白得像是个死人,“客人,我是想提醒您,前面走二十米左转,是十倍赌博区。或者您集齐了足够的筹码,也可以去白银区试一试。”
“知道啦,谢谢!”
十倍赌博区,依然是德州扑克,时珑开局就摸了一手同花色纸牌,手中的筹码再次翻了一番。
“56789同色同花顺,我赢了。”
“对K,我的大。”
“筹码拿来吧。”
第三局、第四局、第五局......
时珑手边的筹码快速积累,只用了三天便从青铜城升入了白银城,又从白银城升到了黄金城。等时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身边赌桌已经迅速从青铜色换成了黄金。
时珑:“?!”
他长而翘的睫毛都在抖:“我们、我们这到黄金城了?!”
要知道两个人升入黄金城,至少需要300枚筹码,折合就是1500万恶魔币,而他手中甚至还有几百枚筹码的结余!
时珑接连数了三遍,确认自己没有数错。
魔界的物价和人界差不多,时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扶着桌子一阵晕眩,不可置信地说道:“我是怎么赢来这么钱的......”
叶伽扶住了时珑的身体,轻笑着说道:“哥哥的运气很好,技术也还厉害,连着几局翻倍都赢了,再加上德州是赢家通吃的牌局,赢来这么多筹码也算正常。”
他的表现太淡定,时珑搓了搓脸颊,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太过大惊小怪了,强装淡定地点了点头:“嗯、啊,你说得对。”
小魅魔表面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那条尾端带着红色桃心的小尾巴像是小猫咪一样,快乐的都要摇起来了,勾勾缠缠地去拉叶伽的手腕,想要和少年击掌庆祝。
叶伽手痒地把时珑尾巴尖小小的桃心握在手里,魅魔的尾巴尖软软的,带着一点人类的体温,捏起来像是猫咪的肉垫。
讨厌恶魔也讨厌人类的混血城主第一次觉得魅魔的尾巴也挺可爱的。
时珑讷讷地把尾巴从叶伽手腕上解下来。
自从阿希洛德不见踪影之后,便没有人再给小魅魔的尾巴做“脱敏训练”,没过多久这条小尾巴就故技重施,开始逮着谁缠着谁了,比小魅魔本人还粘人。
叶伽是个不要脸的,干了坏事儿还在那里装纯,一脸疑惑地问道:“哥哥,这是什么?捏着好软。”
时珑脸红了,小小声地说了句:“是我的尾巴。”
他搓了搓脸颊,心想不然晚上回去还是自己悄悄练一练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