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第七共识(第2/2页)
“……但是,为什么?”
罗素眉头紧皱:“这又有什么意义?或者说,这是谁做的……道奇逊董事吗?”
“不,这是在董事会上通过的。”
翠雀突然开口道。
一旁的劣者抱着胸,露出讽刺的笑:“怎么说呢。虽然你的确拯救了小琉璃的名望,让很多人也因此得救、让一场混乱与恐慌就此消弭。但公司总是不亏的。
“无论你怎么选,怎么回答。公司都有能从中获利的处理方案……这次事件,预计可以推动‘第七共识’。也就是‘被舆论与公众特别信任的特别优秀个体应在紧急、特殊条件下,临时得到允许违反其余共识的特别豁免权’,也就是俗称为‘英雄特别行事权’的共识案。”
所谓的“共识”。
其实也就相当于这个世界的法案。
其中最为经典的“第一共识”就是,任何组织或任何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采用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剥夺他人的生命。
但之所以是共识,就是因为它是灵活的、个别化的、无标准的、可操作的。
——比如说,罗素早就违反了第一共识许多次,但人们总会刻意忽略。因为在这时,它就不再成为“共识”了。
如果罗素突然被舆论斥责,那么可能他就会被翻旧账、发现违反过第一共识而入狱甚至流放。但也有可能在他刚被关起来的时候,舆论立刻一个反转大回旋、于是人们又要求释放罗素——这都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甚至发生了无数次的。
然而,这个“第七共识”是不同的。
它的意义就在于,如果第七共识得到公投通过。
那么“英雄”只要做出某事之后,没有被公众立刻问责、之后就可以不再被翻旧账了。
罗素也能猜到这个共识案的意义。
明面上,这是“为了让英雄行事无所顾忌”的共识案。
——但真正执行起来,它却可以让英雄绕过“共识”来行事。
某种意义上……
和“无知之幕”那种,找一个人来专门负责补刀杀人、背负罪行的思路,其实本质上是相同的。
只是一个是钻空子。
而另一个,则是得到“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