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这墨镜男有装逼的成分(第3/4页)
得知离开了清水镇,周晓叔叔也不在身边,她的情绪很失落,有些难过。
孩子在难受伤心的时候,最需要是什么?
肯定大姐姐的出现,才能安抚难过的心。
因此就该轮到菲菲出场了,身为阳光庇护所打孩子心中大姐大的菲菲,在这段时间里的磨砺,已经成为非常合格的孩子王。
看到兔兔的时候。
菲菲就表现的很开心,捏着兔兔的小脸蛋,很是走心的惊呼着。
“哇,好可爱的妹妹啊,我叫菲菲,妹妹叫什么名字啊?”
以往兔兔待在清水镇的时候,无亲无故,在末世这种压抑的环境中,谁会想着陪伴着一位小丫头呢。
面对菲菲的友好热情攻势。
果断的说出自己的小名。
“兔兔。”
菲菲能成为大姐大,热情感是绝对强悍的,直接抱着兔兔,开心的说着。
“姐姐最喜欢兔兔了。”
这让孤单许久,没有小伙伴陪伴的兔兔明显的愣神了,从未想过竟然会有一位大姐姐如此的喜欢她。
还没兔兔从这波操作中反应过来。
菲菲呼朋唤友,小姐妹们匆匆而来。
婷婷跟雯雯真的是菲菲的忠实小姐妹。
菲菲很是热情大方的介绍着,“这位是兔兔妹妹,以后就加入咱们的姐妹团了,妹妹这是婷婷姐姐,雯雯姐姐……”
就是这般的热情介绍着。
然后菲菲又跟兔兔聊到一些动画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至于周晓叔叔已经在兔兔妹妹的脑海里不算太重要。
她感觉还是眼前的几位姐姐最好了。
后面就开开心心的离开了。
在林凡的认知里,菲菲大姐大的称呼实至名归,更是懂得照顾人的好孩子。
想到这里,林凡就忍不住的笑着。
“记录吧。”
拿着笔在《丧尸图册》里写着。
添加新的觉醒能力,治疗能力。
这是末世到现在,他才知道的能力。
“不知道还会不会有我所不知道的能力,还是说这种能力比较强悍,所以稀有呢?”
林凡想着,念力觉醒者同样很稀有,但也没有治疗能力这般的少。
可能未来还会出现新的能力。
毕竟这末世随着创造者的出现,就越发的危险,人类的生存空间被压榨的很小,属于不给活路的那种。
好在他能站出来击杀创造者。
别的觉醒者还没有这样的能力。
片刻后。
搞定了眼前的事情。
如同往常一样来到阳台望着街道的风景,真的很美,这就是努力的结果,以前一片漆黑的场景消失不见。
城市中的路灯在黑暗中绽放着温暖的黄光。
让路过的行人感到安心。
……
聚集地。
“秋月姐,我发现最近很多家伙看向我们的眼神越发的不对劲了。”
陈宁宁围着篝火,小声的说着。
自从穿着战甲后,她倒是没怎么担心过安危,当然这套战甲就很少脱过,除非洗澡的时候,让秋月姐在身边看着,平时她都一直穿戴在身上。
季秋月道:“窥视我们身上的战甲,还有我们的晶体,他人的贪婪不会因为我们的强大而让对方畏惧,始终在想着如何从我们身上抢过去。”
她一直在寻找着这座聚集地的幕后掌控者。
她已经知道这座聚集地到处都是隐藏的监控,在所不知的地方,怕是有人始终在窥视着,可惜对方比她想象中的要神秘太多,一直没有暴露出来。
哪怕数次想用晶体引诱出来,但始终没有成功。
庞袁哼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要是敢伸手,非得给他的爪子剁掉。”
一旁的孙亚没说话,捧着泡面吸溜吸溜的吃着,一口面,再喝一口汤,真的是人间美味,自从将季秋月邀请到团队后,他们的团队就跟以往不同了。
稳坐聚集地第一宝座。
季秋月望着不远处,看到了熟悉的人。
朱磊。
就是她刚到这里结识的团队,但是在她得罪曾经排名第一的陆豪后就退后了,对此她没有任何意见,本就不熟悉,又是她自己主动得罪人家,别的人没必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她朝着朱磊点点头,算是打个招呼。
就是朱磊的团队少了一个人,就是体型较为臃肿的女人,好像是叫高翠华。
这种情况在末世中是很常见的事情。
也许前段时间还活的好好的人,突然就再也看不到了。
远方的朱磊,仿佛是有什么话想说似的,欲言又止,最终低着头,看着面前的篝火,任由着篝火的火光映照着脸颊。
在这段时间里。
有老人消失不见。
也有新人出现。
能力排行永远都在。
占据第一的就是季秋月。
就在此时。
聚集地的通道出现一辆改装后的轿车,轿车缓缓行驶进来。
周围的幸存者们都望着那辆轿车。
知道能出现在这里的都是狠人,而且都是想着进化到极致,成为神一般的人物,尤其是这里的册子,更是将林凡当成首列最为接近神的人。
里面的内容不是说林凡如何的跟末世抗衡着。
而是将林凡描绘成末世中,第一位接近神明的觉醒者,而且已经形成自己的地盘势力,一直想着引诱别的幸存者到达那里。
将其圈养起来,不让更多的觉醒者得到进化。
这些说明有人相信吗?
有,真的有,而且很多。
他们不愿相信真相是什么,反正口口相传,他们已经知道林凡到底是有多么的猛,那是超越人类的实力,如同神明一般的强悍。
没有谁对成为神明没有兴趣的。
都想着成为林凡这种如同神明的存在,那么在末世中就真的能为所欲为,横行无忌。
季秋月懒得说什么。
林凡来过这里,跟他们说过,但是没有人愿意相信。
路是自己选择的。
那么不管结局如何,都是自己该承受的。
就在此时。
聚集地的通道处,一辆改装后的轿车缓缓行驶而来,周围的人眼神淡漠的望着。
能活到现在的人,可没有一位是简单的。
车辆停下来。
车门打开。
首先出现的是高筒皮靴,踩着地面,激荡起一丝丝的灰尘。
这是一位男子,穿着黑夹克,大晚上的竟然戴着墨镜,有很重的装逼成分。
周围的幸存者们微微皱眉。
“草,好装逼的家伙。”
“呵呵。”
“……”
对这突然出现的家伙表示不爽,但是没有人说出来。
必须得看看这家伙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