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失窃的自行车
从心流影像中挣脱,家怡迅速趁自己还没有忘记细节,而提笔记录。
笔画超多的繁体字被她写得龙飞凤舞,为图快,也就没办法顾及工整了。
凶手身高的确较低,人瘦瘦的。
长相倒是不特别丑,外貌看起来也没有特别让女性厌恶的缺陷。
反而,他长得非常…朴实。宽额浓眉,阔鼻厚唇,丢进人堆里立即就会隐身的普通长相,但向下撇的双眉和习惯性的表情,构建了一张苦相脸。加上人有些上年纪,皱纹密布,竟有一种一辈子在乡下种地、寡言却勤劳的老实汉子模样。
当他抬起头目光投来时,没有凶戾弑杀和阴险,倒仿佛怀揣了一生坎坷故事想要向人倾诉。
标记下他五官特征后,家怡又转头问许君豪少女死者的身高。
“156cm.”许君豪道,说罢忍不住皱起眉。
如果是别人问,他可能会觉得说不定是随便问的,但如果是家怡问,那多半是有深意的。
难道有办法从受害者的身高推断凶手信息?
可怕这位受害者死时是躺着的,这也没办法根据伤口位置和伤口角度等判断凶手身高啊。
难道可以……?
因为对家怡的信任和钦佩,许君豪对自己的专业能力,都开始产生怀疑。
家怡的确是在估算凶手的身高,却不是依靠科学。
她忍着恶心。再次沉入少女死者的心流影像,强制自己观看凶手伤害死者的过程,不断比对凶手的身长。
直到某个他静止的动作使家怡大概确定凶手比死者高出大概一拳左右,便立即闭眼,停止了心流影像中的一切。
少女拳头宽的身高差,大概是一米六三左右。
凶手曾站在明亮的厨房里,站得很直,去一趟犯罪现场的话,应该可以再次确定一下这个身高数据。
在本子上记录下身高、外貌特征后,家怡便要离开。
许君豪忙喊住她,追问:“所以,为什么要问受害者身高?”
家怡怔住,眼神闪烁了下,才答道:
“我想整理下所有被强奸的受害者的身高,看看凶手是否有比较明确的对受害者外型的偏好。”
“哦,明白了。如果有的话,那么请这部分人特别注意就可以了。其他市民就能正常生活,不必整日害怕自己成为连环杀人魔的下一个目标。”许君豪点点头,一脸解谜后的爽朗模样。
家怡挠挠头,跟许sir道拜拜后,忙快步跟方镇岳走了。
骗人实在太不好意思了,尤其是许sir还很好骗的样子。
…
回到B组办公室,根据中环法医官Rick哥曾经教给她的判断年龄方法,家怡对着电脑看了无数张中年男性照片。
半个小时后,大概判断凶手的年龄最接近45岁左右外貌特征。
在本子上写下数字‘45’后,家怡又回忆了好一会凶手的样子:
当他表情放松时,皱纹被熨平,原本皱纹夹藏起的皮肤是偏白的。
人在做表情时会产生皮肤褶皱,这些褶皱中间的皮肤因为被挤压在一起,反而晒不到太阳。时间久了,褶皱外的皮肤被晒黑,褶皱内就会留下浅色的、原本肤色的皱纹。
也就是说,凶手曾长时间在户外暴晒。
暴晒会导致人比原本的样子更苍老,那么他很可能比45岁年轻。
也就是四十岁左右。
在本子上更新了年龄信息后,家怡又补充标记了之前在大会上就提及的内容。
(一)在大埔和马鞍山之间是否有人丢自行车?是什么样子的自行车?当时是否有人看到偷盗者的样子?登报发布自行车照片(类似的款式、颜色和新旧程度),请市民帮忙举报,如果近段时间有可疑人士骑着这样的自行车,请立即报警;
写罢第一个需要搞清楚的问题后,家怡闭目继续回想。
1、凶手掌心和手指都有很厚的茧子,在抚摸婴儿的时候,他弄得婴儿不舒服,收回手后,有一个抚摸茧子的动作。
家怡当时有注意到,男人手指腹、指根处、户口、手掌都有很厚的茧子。
而且指甲非常粗厚,许多指甲都变形了,像一颗泛黄的石头镶嵌在指头上。
2、凶手脸上皱纹很多,皮肤很黑,皮肤褶皱内却偏白,可见日常暴晒,这可能跟他的工作有关。
【结合指甲和面部特征,以及表情来判断的话,凶手之前的职业有没有可能是农民?】
如果凶手真如新界北重案组推测那般是从内地逃逸过来的,第一站是上水,那么就很可能是从深圳罗湖区跑过来的,因为上水就在罗湖区正下方。
所以,凶手很大可能是个广东人。
想到这里,家怡在本子上写下第二个需要请专案组帮忙确定的事:
(二)联系大陆警方,问询罗湖区附近是否有人犯罪逃逸。
大概率是个农民,身高一米六三左右,年龄在40岁左右,头发大概一指长,皮肤黝黑。
但要怎样证明凶手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呢?
当然最好是凶手偷自行车时被人看到过,然后找画师帮目击证人做画像。
但如果没有目击证人……
嗯……可以问一下法医官,根据伤口的严重程度,应该能证明凶手的力气很大,至少可以粗略推断凶手是做体力活的男性。
身高的话就有些麻烦,法证科同事根据凶手的足迹推断出的凶手身高是一米七左右,因为凶手有一双不同寻常的大脚。
在这个基础上,想要反驳法证科的论证是很难的。
毕竟不止是新界北法证科同事得出这样的结论,大光明哥算出来的身高也是一米七,发证学科针对脚印判断身高的公式是一样的嘛。
这个算法不排除特例,但要证明这个凶手恰巧是特例,得有其他思路和方法才行。
家怡忍不住抓头发。
想了好一会儿,在本子上写写画画,时而记录,时而划掉,很是苦恼。
第二个问题放下后,家怡继续思考。
如果凶手会使用从上一个人家里拿到的东西去下一家的话,那么如果将所有他曾经拿走的东西都列出来,分析他会去哪里使用这些东西,是不是就有机会抓到凶手?
比如拿了钱,是不是就可以去受害者家附近排查可以花钱买食物的场所……
但这个排查量太大了,没有凶手的明确描述或画像,即便见过凶手的人恐怕也无法确定……
家怡提笔,再次于笔记本上写下第三条接下来要做的事:
(三)搜集寻找所有凶杀在受害者家里拿走的东西,以此推测——
A、凶杀接下来可能出现在什么地方,去使用那些东西;
B、是否拿走了衣服,那么这些衣服是什么颜色的,什么样子的,以此锁定凶手;
这个可以依靠法证科同事们根据犯罪现场的痕检,以及探员们针对受害者亲朋好友街坊们的举证口供,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