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谈恋爱哪有不戴头盔的?林旭对资助贫困生的态度!

“来沈老板,先喝茶。”

老黄像个知心大哥哥一样,端着面前的乌龙茶给老沈倒了一杯,又四处看了看,发现大家没注意这边,这才一副“但说无妨”的架势摊了摊手。

沈国富坐下来,端着茶水抿了一口,这才说道:

“我……我内个朋友吧,总想体验一下单独睡的感受,但他老婆整天缠着,他去书房睡就跟到书房,去客房睡就跟到客房,哪怕去楼下副主卧呢,也要抱着枕头跟过去……”

老黄:??????

你先等会儿!

原本以为这位沈老板是要探讨病情,没想到你是炫富+撒狗粮来了。

又是书房又是客房,楼下还有副主卧……

乖乖嘞,这是特意来刺激我呢吧?

我家要是有书房客房副主卧,你觉得我会窝在沙发上睡吗?

要是我去哪老婆就抱着枕头跟到哪,你觉得我还……

原本打算开解沈国富的知心大哥哥老黄,话还没听完就像是晚上九点打开网易云音乐——直接进入网抑云的emo时刻了。

等会儿得就着杀猪菜高低整两杯,不然今晚怕是要失眠。

本想装大佬客串一下知心大哥哥呢,谁知道对面才是真大佬。

“黄老板,你……怎么了?”

沈国富还等着老黄能够指点迷津支个招呢。

但自己话还没说完,对方的脸色居然变得颓废起来。

什么情况?

我的话引起你的伤心事了吗?

老黄勉强笑了笑:

“这事儿……我也不是很擅长。”

说完他端起面前的乌龙茶一饮而尽。

苦茶入口心作痛啊!

沈国富正要接着问,见到沈宝宝和陈燕各自挎着包上来,便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聊起了别的。

“哇,里面在做什么啊?好香。”

沈宝宝鬼鬼祟祟的凑到厨房门口,冲里面小声喊道:

“旭宝,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呀?”

“杀猪菜和鲍汁扣海参……等着吃吧。”

“好呀好呀!燕宝,等会儿吃海参啦,哈哈,早上我刚说皮肤变差了,旭宝就做了海参,请问你羡慕咩?”

陈燕白了她一眼:

“悦悦,你知不知道,这种行为很讨厌的。”

“知道,所以以后谈恋爱要戴头盔,谈恋爱不戴头盔很危险的。”

陈燕:“……”

知道你还搁这儿挑衅我,信不信老娘一榔头……诶等等,我好像也有男朋友来着。

你秀恩爱,难道我就不会吗?

她掏出手机,哒哒哒的给任杰发了条消息:

“今天什么时候下班,用不用小姨去接你?”

消息发过去半天也没回。

把电话打过去,提示已关机。

根据以往惯例,这又是遇到了什么紧急任务,不等跟家人联系就得上交手机那种。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至少要到明天才能开机。

得,我还是找个榔头先敲悦悦一下吧。

厨房里,酸菜和猪肉猪棒骨炖了很久,肉香浓郁。

林旭尝了尝汤,酸香美味,猪肉的香味和酸菜的酸味已经完美结合到了一起。

他将已经泡软的土豆粉条控水,倒入一些老抽搅拌一下,让粉条的色泽变得更加红润诱人。

拌匀后倒入锅里,用勺子翻动一下,把粉条垫在下面。

放入粉条不久,血肠也可以放了。

这种血肠在灌制的时候已经放了食盐等调料,所以什么都不用放。

将之前焯过水的血肠拿过来,用带着钢针的松肉器扎几下,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血肠在煮制时爆衣。

另外扎几个小孔,也能随时观察血肠的情况。

只要这些小孔中没有血水冒出,就说明血肠已经凝固,可以出锅开吃了。

这时候血肠是最嫩的,得赶紧捞出来,否则煮老就没了鲜味。

趁着锅里炖煮的时候,林旭又将里面的肉捞出来,趁热切成稍微厚一点的肉片,切好重新放到锅里。

全都切好,血肠也差不多好了。

捞出来,切成段,接着将锅里的粉条酸菜肉块盛到大号汤盆中。

今天的肉多,足足盛了好几盆,盛好再围着盆摆一圈切成小段的血肠,最后放一撮香叶菜摆上去。

将这一盆盆的炖菜端出来,摆到大号酒精炉下面,小火咕嘟咕嘟的炖着。

香味把周围的人全吸引了过来。

“我的妈呀,这杀猪菜也太香了吧?”

宋甜甜原本来二楼检查卡座区的卫生,看到一盆盆的菜和一节节的血肠,顿时咽了下口水。

林旭端着一小盆调好的蒜泥蘸汁从厨房里走出来,笑着说道:

“这其实不算标准意义上的杀猪菜,真正的杀猪菜是全套猪下水,还有各种拆骨肉啥的,咱这差的太多,凑合吃吧,回头有机会了,咱再做真正的杀猪菜。”

回到厨房,林旭看到朱勇魏乾郭星海一人抱着一根猪棒骨在啃,见到林旭进来,魏乾指了指旁边盆里那截猪脊骨:

“给你剩了一块儿肉最多的,从小到大吃那么多肉,还是手捧着吃的大棒骨最过瘾,唯一的遗憾就是骨头没有砸开,没法喝里面的骨髓。”

林旭看了看锅里慢慢咕嘟着的海参,约莫还得几分钟才能出锅,这才拿起盆里的大骨头,用牙咬着骨头上面贴着的肉撕下一大块。

这种贴着骨头同时又带着一些油脂的肉真是香得没边,尤其是在酸菜汤里面炖了那么久,不仅软烂,而且还吸收了酸菜的酸香味儿。

来一大口,真是极致享受。

吃着大骨头,林旭也对这种捧着骨头吃肉的方式比较感兴趣。

他想了想冲车仔吩咐道:

“跟老胡说一声,周末咱吃大骨头,让他去屠宰场进货时捎回来……捎回来多少斤比较合适呢?”

林旭犹豫一下,店里几十号员工,再加上强哥粤利粤潘达等人,还有岳父母和亲戚们。

为了防止不够吃,他说道:

“就买一百斤吧,肉多点那种,别弄一堆狗见愁,那玩意儿可没多少肉。”

吃酱大骨,要买那种特意没把肉剔干净的骨头,这样贴着骨头的肉比较多,炖出来吃着最过瘾。

车仔答应一声:

“好嘞,我这会儿就跟胡老板说,让他提前把大骨头预定好。”

林旭把大骨头上的肉啃完,锅里的海参也基本上已经煨好。

此时里面的汤汁少了一些,看起来仿佛勾了一层淀粉一样,非常粘稠,这是海参中的胶质被炖出来的表现。

而海参本身也颤巍巍的,明显已经彻底煨透。

他舀了点葱油淋到锅里,再端着炒锅晃动两下,让葱油和汤汁均匀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