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 墩墩:本喵真是个天才!跟邱耀祖学做翠珠鱼花!

翠珠鱼花?

听到这个名字,林旭多少有些诧异,因为在传统淮扬菜的列表中,并没有听说过这道菜的名字。

邱耀祖此时小小的装了一波:

“这是我当年闲着没事自创的一道菜,也就在全国烹饪大菜上拿过一枚金牌而已,不值一提。”

林旭:“……”

这么擅长使用“而已”和“不值一提”。

您还真够谦虚的啊!

不过既然这位老师傅已经亮出了成绩,那身为年轻人,自然不能听听就算了,至少得恭维两句。

林旭说道:

“邱伯真是厉害,今天我得好好跟您学一下……对了,这道菜都需要什么配料啊?我提前准备一下。”

“一条三斤左右的青鱼,两根莴笋,两颗樱桃,其余就是蛋清淀粉葱姜什么的,用料不麻烦,把鱼准备好就行。”

鱼好准备,虽然京城卖青鱼的地方不多,但三斤左右的青鱼,还是可以买到的。

挂断电话后,林旭冲车仔说道:

“准备两条三斤左右的青鱼,下午邱老爷子来店里教我做翠珠鱼花,到时候你们都跟着学学。”

车仔一听当即说道:

“我现在就找鱼贩订购,保证不误事儿。”

沈佳悦好奇的问道:

“旭宝,翠珠鱼花是什么菜啊?”

对养花有经验的孙大娘说道:

“翠珠花我知道,就是圆圆的跟绣球一样的花朵,但鱼花……是把鱼做成翠珠花的形状吗?”

曾晓琪最近研究国宴和一些大师的菜品,对这道菜倒是很了解:

“这是《舌尖三》的菜品,虽然《舌尖三》毁誉参半,但有些菜品还是很不错的。”

说完,她用手机搜了一下翠珠鱼花的图片展示一圈,周围的陈燕窦雯静等人全都被漂亮的造型给吸引住了。

“哇,真漂亮。”

“下午我能来尝尝吗?”

“回头视频播出了,得让邱总厨在节目里做一次,正好蹭一下这道菜的热度。”

现在翠珠鱼花是没任何热度的,甚至连知道的人都不多。

但等视频播出,随着林旭的高人气和这道菜的美观造型,绝对能在网上掀起翠珠鱼花的制作热潮。

到时候邱振华再做一次,菜品的热度和话题度就全都有了。

孙大娘最近跟着林旭学了寿桃等美食,自信心有点爆棚,刚刚说到翠珠鱼花的时候还想跟着学一下,反正家里一年四季不断鱼。

反而看到这道菜的造型后,立马放弃了学习的想法。

翠珠花的造型是在鱼肉上切十字花刀,但又不伤到鱼皮,这样挂糊炸出来,才会呈现出蓬松的美感,犹如真的花朵一样。

这种刀工,别说一般家庭主妇了,哪怕一般的厨师,也很少能做到。

算了算了,还是老老实实在家做炸鱼块吧。

那个简单直接,还不费手。

吃完饭后,大家各自散去,该上班的上班,该打麻将的打麻将,老孙头则是去给车子上手续,他不习惯开全透明车,总觉得不贴膜就没有安全感。

这都是当年执行潜伏、追踪、盯梢等任务时养成的习惯。

老黄稀里哗啦吃完两碗面条,一边感叹今天碳水超标,一边又在琢磨虾籽的美味:

“我真没想到这些小颗粒会这么鲜,不知道这玩意儿跟松茸鸡枞菌羊肚菌啥的一块儿烹制会是啥效果……林兄弟,哪天咱试试?”

这种尝试新菜品的事情,林旭自然不会拒绝:

“行啊,那就试试呗,看看虾籽配上西南的菌子,能迸发怎样的美味。”

楼下,准备去上班的陈燕,一把将墩墩抱在怀中:

“昨晚做梦,你居然暗戳戳的骂我,把我一下子给气醒了……快让大姨亲一口,否则就蹂躏你。”

墩墩像看二傻子一样看了她一眼。

你以为本喵只在梦里骂过你啊?现实中早骂不知道多少次了……

一旁的舒云笑着说道:

“我看网上说,猫有一点不满就会骂骂咧咧,你天天找墩墩的麻烦,它骂你两句不是很正常嘛。”

陈燕用下巴抵在墩墩圆滚滚的脑袋上:

“我知道,就是找个理由蹂躏它而已,哼哼,等以后房子装修好了,天天去揍这个小家伙。”

墩墩眼珠子转了转,显然不怕这种威胁。

因为大姨到时候还得带孩子,哪有时间碰小猫猫啊……本喵的受孕计划真是太成功啦,幸好让大姨怀上了孩子,否则不定要被蹂躏到啥时候呢。

墩墩很快乐,虽然现在时不时就要被大姨蹂躏一下,但光明即将到来。

舒云把墩墩从陈燕怀中抢走:

“你这么欺负墩墩,当心回头你有了孩子它报复回去。”

“它敢!回头就买条大狼狗拴在天台上,小肥猫敢去我就关门放狗。”

陈燕假装恶狠狠的吓唬了一句,随即发现这个恐吓实现不了,因为市区是禁止养大型犬的,哪怕小型犬,养起来也很麻烦。

相对来说,还是养猫比较省心。

不用出去遛,也不用担心狗狗的叫声吵到街坊四邻,省心又安全。

而且猫猫有着超强的自洁能力,哪怕一年不洗澡呢,身上也不会有异味,而狗的话,夏天一星期不洗澡,身上的异味就熏得慌。

陈燕叹了口气:

“回头得在六环外买套别墅,郊区有院子的地方才能养狗,有狗了才能收拾小肥猫。”

墩墩一听,立马做出了不去郊区玩耍的决定。

哼哼,只要本喵不去,你能奈我何!

一人一猫各自打着算盘,等陈燕走后,舒云抱着墩墩说道:

“宝贝,你大姨是开玩笑的,别往心里去,大姨给你买过好多玩具,她其实不讨厌你。”

“喵呜~~~~”

小猫咪自然知道这些,否则大姨的体重怕是直接往一百五十斤飙升了。

那个时候,看她还有没有脸自称什么美少女。

人全部走后,林旭将老黄送来的鹿筋搬到小厨房,倒出一些放进盆里,准备泡发鹿筋。

鹿筋确切的应该叫鹿蹄筋,是鹿蹄上的一根主筋,大约比手指略粗,干制后可以长久保存。

起锅烧油,油温三成热,将鹿筋放进去进行涨发。

油发的鹿筋相对更香一些,更节省时间,但相对来说,难度也会大一些。

鹿筋在温油中涨发的过程很缓慢,差不多得需要半小时左右,这个过程需要一直在灶台边守着,一旦锅里的温度过高,就需要赶紧将炒锅端离火焰。免得鹿筋被炸糊。

涨发好的鹿筋从锅里捞出来,此时依然是硬硬的,需要放进冷水中继续浸泡。

这既能让鹿筋彻底涨发,同时也能减少鹿筋表面的油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