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这趟远门, 玄霄当然也是要去的,他十二岁就跟在赫连筝身边,是赫连尧专为她培养的近侍, 来自凡间,难得根骨与身世青白的好苗子, 二人从小一道修炼、习武,关系匪浅。

赫连筝修习水法, 玄霄五行属金, 走的刚猛路子, 多数时候负责在前面抗揍。

二人一刚一柔,配合默契,两百余年合力斩杀妖邪无数,赫连筝但凡外出, 都得带上他。

这些年他的表现有目共睹, 百年前赫连尧赐姓, 他才终于有了完整的名字, 将来赫连筝做了宗主,他就是长老。

玄霄不仅是赫连筝的近侍, 也是她的仆从,小石妖跟着去,她能吃能睡的, 路上肯定要添许多麻烦。玄霄看这两人走在前面, 勾肩搭背,黏黏糊糊,想想就觉得心累。

不过他很快又想开了, 这辈子就是个喂猪的命, 谁让少主鬼迷了心窍就非她不可呢。

小石妖和少主, 除了一纸婚书,什么都不差了。

出山门,还得再走百来里才能到肆方城,修道之人,也不费什么脚力,传送符、水遁、土遁、御剑、飞舟法宝等,行路的法子很多。

赫连筝擅水法,山门前两手一结印,石妖只觉眼前一片水波纹荡过,脚下一空,再一实,不过眨眼,便来到了肆方城城门口。

石妖的身份玉牌早就办下来,赫连筝一直好好收着,她这时抢了去看,落的是肆方城的户,玉牌质地和雕刻工艺自然是比久安强上许多。

玉牌上镌刻了许多小字,除了‘赫连熠’三个字有点眼熟,别的她都只能认半边,怕在外面丢人,也没好意思问,“嗯”一声,“不错。”

进城门,为洗前耻,小石妖举起玉牌来到守城修士面前,昂首挺胸:“我问你。”她指着玉牌上自己的姓名,“我叫啥。”

守城修士老实答:“赫连熠。”

她“哼哼”两声,好不得意,“我是不是,有名字啦!”

守城修士挥手驱赶她,“下一个。”

这大城里守城门的修士,当然也不似小地方那样空闲,有那么多时间同她磨嘴皮子。

小石妖扬拳作势要打,赫连筝把她拉到一边,“好了,在外面乖一些。”

进了城门,赫连筝就要把她的身份玉牌收回,她立马就不干了,“凭什么你拿。”

“你总是粗心大意,弄丢了怎么办。”赫连筝好声好气。

“不会弄丢。”人家的小石头和小玉佩,每天都拿出来数一遍,才不会丢。

赫连筝半步不让,“身份玉牌,至关重要,弄丢,进不了城,该如何是好。”赫连筝隐隐发现自己受她影响,也开始几个字几个字往外蹦。

石妖不高兴,“你干嘛,总想管我。”

赫连筝:“我是为你好。”

石妖:“就是想管我。”

这才刚下山,就要吵架,玄霄叹了口气,路边买了只糖牛,从身后拍那石妖肩膀。

她回过头,瞧见甜香四溢的糖牛,立即就伸手去接,赫连筝趁机抢回玉牌,收进墟鼎假装无事发生。

小石妖啃了两口糖牛,回过头,赫连筝已经走到前面去了。

她抓抓后脑勺——咦,刚才要干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

主仆二人把小石妖哄得团团转。

赫连筝算好日子,本该是明日出发,念及小石妖来了这么久还没进过城,专程带她来玩半天。

在久安一带,她苦于没有身份令牌,总也进不了城,到了涤天宗,山门不可随意进出,再者山上可供她吃喝玩乐的地方也不少,也没想过进城。

肆方城是大城,主街两侧茶馆林立,酒肆栉比,街面人来人往,车马粼粼,小食摊贩更是数不胜数。

石妖一路走一路吃,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哇哇”个不停,赫连筝牵着她手防走丢,玄霄在后面结账。

赫连筝先带她去了天工衣坊,那是肆方城最大的一家衣坊,做的都是城里最时兴的样式。

石妖的尺寸赫连筝心里早就有了数,哪还用尺量呢,她的眼睛就是尺,故而衣裳是一早就制好的,今天倒是不麻烦,取了就走。

其中有一件,内衫全黑,外披薄纱材质,是鲛绡与碧蚕丝混了金线共同织就,半透明,阳光下,行动间,五彩流光若隐若现,低调华贵。

小石妖果然最喜欢这件五彩斑斓的黑,更衣室内,她又开始“哇哇”个没完,“像我!像我!好看!”

赫连筝见过她恢复些许后的真身,这件衣裳是专门为她定制。

“花了不少钱呢。”

赫连筝才不是默默付出型,她做了什么必然要让石妖知道,否则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指望她自己领会学会感恩,哼,下辈子吧。

“阿筝,最好!最最好!”石妖抱住她黏糊糊蹭,仰脸亲她下巴,赫连筝没有拒绝,低下头,石妖乖乖吮了一下她的唇。

一个亲亲,就可以换来好饭好菜和漂亮衣裳的话,何乐而不为呢。

“好了,再去试试别的。”赫连筝摸摸她的头。

赫连筝在这只石妖身上很舍得下本钱,她真身强悍,人身皮肉却娇贵得紧,若不慎受伤,很难痊愈,是以衣上防护法阵重重,价格当然也翻了几倍。

赫连筝常年习武练剑,从来不做繁复的打扮,耳珰、钗篦等极少,只一根发带或玉簪,随意将长发束起,衣饰也多简约干练,革带束出精瘦修长的腰身,偶尔宽袍大袖,也尽显潇洒倜傥。

两百多年,省下做衣裳打首饰的钱,都花那石妖身上了。

石妖本就生得极美,衣坊的女工重新给她梳了头,再换上那些镶珠缀玉的漂亮裙子,她不像妖,也不似修道之人,倒像皇室里娇养的刁蛮公主。

不,凡间公主哪有她身上半分的仙灵之气,她是天上小神女,自由自在,天真烂漫。

出得衣坊,天已近黄昏,赫连筝又带着她去酒楼吃饭,自然又是一大笔花费。

玄霄看得肉疼,“我们少主向来俭朴,在外面从来不讲究排场,吃干粮喝山泉,野地里过夜。你看看这满桌子菜,都是为你,还有那些衣裳首饰,对你那么好,你还不听话。”

“我怎么,不听话?”石妖不服气,搁下筷子,“我天天,给她骑,她自己不骑。”

“好了!”赫连筝高声打断,顿了顿,还是缓下语气,“吃饭吧。”

那石妖岂是好惹的,人家什么也没有做,出了山门一直很听话,更衣室里赫连筝要亲也给亲了,这个傻大个凭什么说她?

她想想实在气不过,趁着他起身给赫连筝盛汤,在他的饭碗里吐了一根鸡骨头。

玄霄气得头顶冒烟,“少主,你看她!”

赫连筝只能劝:“你说她干什么。”

玄霄郁闷:“都是让你给惯坏的,她本就刁蛮,现在越来越无法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