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2/3页)

钟离珺来找高长松,说孔吉要带他们去吃一家私房菜,高长松道:“这感情好,我与这两位大叔也很谈得来,正说要去喝上一杯。”又问他们道,“可同去否?”

人族大叔说:“能与这二位善蹴鞠的道友认得,我高兴还来不及。”当然是同去了。

牛相士这个人看上去有点老实巴交的,不是特别善于交际,但他人看上去特别慈祥,就像是邻家老爷爷,总是笑眯眯地看着你,他心喜蹴鞠,也喜欢听高长松这样能说会道的年轻人说话,当然是答应的,只是……

“孔道友爱去的店,”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又捋捋胡子,高长松看他,总觉得牛相士是不是话里有话,他下一秒又表示,“那定然是要去见识的。”

孔吉五官多灵敏,听见这话,他还是很满意的,你看,这不是对他品味的肯定吗?于是他提前作为东道主颔首道:“定不会叫人失望。”

高长松走在路上琢磨了一会儿,倒是有了点想法。

已知,孔雀为杂食性鸟类。

那么他爱吃的……

高长松:。

……

“招牌菜,南部十八怪,请用~”伴随着店小二清亮的吆喝声,直让高长松嘴角抽搐的大菜亮相,这十八怪不用说,自是南部的十八种虫,软体的、硬壳的、地里爬的、天上飞的比比皆是。虫子爬都是油里滚过,一个个金黄金黄的,如果换成其他肉,高长松肯定有食欲,但是奇形怪状的虫子……

他看在场人表情,牛相士还是乐呵呵的,只夹其他菜吃,孔雀是杂食动物,因此桌上还有豆、麦高粱各色瓜果蔬菜并牧草,牧草是灵草,此时看着像一盘野菜,牛相士吃得津津有味。

高长松不动神色打量在场人,那人族修士,他名为齐书均,人似中年儒雅文士,高长松唤其为齐叔。

他的表情诧异了一瞬,是真的只有一瞬间,随后便笑呵呵的,还是该怎么吃就怎么吃,直说这家好。

高长松又瞥钟离珺,倒是他,打量那南部十八怪半天,表情还是很淡定的。

孔吉用眼角的余光看高长松,他打量高长松,跟后者打量在场人差不多。孔吉跟非翼族人吃饭还是不多的,谁叫孔雀一族性子普遍高傲,有外族有人的不算太多,再者杂食动物中将虫子视为食材的并不占少数,故他也没意识到这对部分人族的视觉冲击。

再说钟离珺,他恐也不用做什么心理建设,刚才那番打量或许是在想先吃哪一只,眼瞅着他夹起不知是知了还是蝗虫的,先不沾酱,直接丢进嘴里。

咯吱咯吱,实在是嘎嘣脆!

高长松:看来他对美食是一视同仁的。

转回自己,高长松不免想到了《礼记》,无论是《礼记》《周礼》还是《尔雅》中都曾记录过,先人曾将蚁、蜂、蝉三种昆虫加工后先给皇上,做祭祀与宴饮上的一道美餐,从这角度来说,吃昆虫的传统是古来有之的。

就他这么出神的一会儿功夫,钟离珺又夹了一筷子,只是这回,他吃的是软体的,吃完后他就像是动漫中被美食俘虏的角色,不说爆衫,但也突出了一连串的赞美之语,什么“肉嫩多汁”“表皮酥脆”,那叫一个滔滔不绝。

高长松是那种伸手不打笑脸人的,讲究和气生财,或许一开始孔吉对自己有点意见,可现在,明显他跟钟离珺惺惺相惜,否则也不会摆这桌酒菜,一想到他是发自内心将自己觉着好吃的食物分享给他们,高长松就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吃上一口的。

而且……

他吞咽一口口水,给自己鼓劲,不就是炸知了炸蝉蛹嘛?还有人专门旅游的时候去吃,他就当自己体验一下当地民风民俗了!

他心一横,以壮士扼腕之心态来了一只,结果不用说,能被老饕钟离珺夸赞的,定是鲜美无比,高长松哑然道:“实在美味。”

齐叔看他们这样唏嘘不已,说:“这新鲜物件还是得你们年轻人吃,我这般年岁了,也不多做尝试。”又跟做东的孔吉举杯赔不是,“我许是吃不惯着物的,孔郎好心,我自罚三杯。”

牛相士就更光棍了,直道:“我这族群本就是茹素的,吃吃这嫩草便满足了。”

他此话一出,在场人都有些震惊,且不说齐书均,钟离珺跟精怪打交道多,自认为还是能分辨些妖气的,而孔吉就更不用说了,人族看妖族跟妖族看妖族还是不同的,他都没有看出牛相士的跟脚,这掩饰得也太好了吧?

连忙问他修行的是何种功法,屏息如此之强。

牛相士乐呵呵道:“并非什么功法,只是有奇遇,妖气变薄罢了。”也不往深里讨论。

其他人只当他不便透露,也不说了,高长松倒是略有些猜测,他以慧眼观之,只看他周身的清气,甚至跟灵宝派大殿中萦绕在神像身边的有些类似,又想这世上什么能让妖不似妖,他虽没看过,但听说妖仙跟精怪已不属一类了,想莫非眼前的老牛是一名妖仙?

这可就稀奇了,天庭对妖怪还是有些歧视的,除了天生天养的之外,很多都是由人飞升而成的人仙,天上的妖怪是多,但大多是坐骑,没看到他们闲来无事就喜欢往地上钻,做国王的有,吃人的也有吗?这跟真的神仙差十万八千里呢。

别的不说,神仙还是不能吃人的。

随后各人又做了点自我介绍,说平日里干什么营生,比较让人意外的是齐书均,他自言本是做点小买卖的,当然咯,看他的气质一点都不像,他本人很有儒商风范。现在齐书均已经退居二线,将那些买卖全部交给了子孙,自己专心于蹴鞠事业。

高长松还是狭隘了,他第一反应,您这年龄应该也不能踢职业足球了吧?

这年头也是有人以蹴鞠为生的,但大多是没有正经营生的泼皮无赖。在高长松的印象里,靠蹴鞠发家的只有一人,那就是《水浒传》里的高俅、高太尉。

显然,他在《水浒传》里是个大反派,发家就是因为“踢得好脚气球”,很会陪公子哥风花雪月、斗马玩鸡,好的他不沾,坏的干遍了,又兼之会阿谀奉承,在黑暗的官场中混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

好在齐书均立刻解释了,他说爱蹴鞠,并不是想要自己练,他都这般年纪了,比起练蹴鞠,更乐意发掘擅长蹴鞠的年轻人。按照他的说法,他欲将天下喜蹴鞠、善蹴鞠者集结在一块,组一个社,时常能在一块练练,那他就很满足了。

这话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高长松立马想到了后世的俱乐部,那足球俱乐部是大大挣钱啊!

你看大安国泰民安,市民阶层富裕,这些娱乐活动又发展得厉害,活似下一个北宋,再加上这里跟大唐不同,他这个乌斯藏的外国人也能随意进出,简直是商业的乐土。